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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36章解读,我对事态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

 堃垚3yc9qiv0hw 2018-09-24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举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注释

歙[xī]:敛,合。 固:有“必然”、“一定”之意。

微明:几先(犹机先;先兆,如处事当几先)的征兆。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有几种说法:一说利器指权道(如<河上公>);一说利器指赏罚(如<韩非>);一说利器指圣智仁义巧利(如<范应元>)。按本章“利器”指权柄军力。“示”,炫耀。

今译

将要收合的,必先张开;将要削弱的,必先强盛;将要废弃的,必先兴举;将要取去的,必先给与。这就是几先的征兆。

柔弱胜过刚强。鱼不能离开深渊,国家的利器不可以随便耀示于人。

老子《道德经》:第36章解读,我对事态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

引述

(一)“将要合起来,必先张开来。”(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即是说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张开来是闭合的一种征兆。老子认为事物在不断对立转化的状态,当事物发展到某一个极限的时候,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运转,好比花朵盛开的时候,它就要萎谢了(花朵盛开是即将萎谢的征兆);月亮圆满的时候,它就要亏缺了(月亮圆满是即将亏缺的征兆)。本章第一段乃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一个分析,亦即是道家“物极必反”、“势强必弱”观念的一种说明。不幸这段文字普遍被误解为含有阴谋的思想,而<韩非>是造成曲解的第一个大罪人,后来的注释家也很少能把这段话解释得清楚。然前人如<董思靖>、<范应元>、<释德清>等对于这段文意都曾有精确的解说。

(二)“势强必弱”。在刚强和柔弱的对峙中,老子宁愿居于柔弱的一端。老子对于人事与物性作深入而普遍的观察之后,他了解到:看来柔弱的东西,由于它的含藏内敛,往往较富韧性;看来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彰显外溢,往往暴露而不能持久。所以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表现。(“柔弱胜刚强”的说法,见于四十三章与七十八章。)

(三)“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是说权势禁令都是凶利之器,不可用来耀示威吓人民。<王弼>说:“示人者,任刑也。”如果统治者只知用严刑峻法来制裁人民,就是用利器示人了,这就是“刚强”的表现,而逞强恃暴是不会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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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说明:内容参照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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