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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医学堂丨 中和之道对生命的作用

 winriman 2018-09-26

中国道医



在道教的养生思想或处世理念中是非常注重于“中和”的思想。当然儒家也同样重视中和的哲理内涵,其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据,万物有场。“的中和之道在道教中常体现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这样的种养生思想或处世原则,通常有七较清晰而完美的表达。其多表现出种阴阳调和 刚柔相济的中和之道。如老子日:” 天地之气,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故万物春分而生,秋分而成。生与成必得和之精。故积明不生,积阳不化,阴阳交接乃能成和。是以圣人之道宽而栗严而温柔而直 猛而仁。夫太刚则折,太柔则栓,道正在于刚柔之间。”


其旨在说明人当效法于天或物象的中和之道,过刚与过柔自然都不属于中和之道。也许有人会说水是过柔的,老子提倡水性之柔。实际上水并不是纯粹的过柔,我们看看大海或水泛滥之时,谁又能看到它的过柔呢?如果过柔,海岂有翻浪倾舟之患;如果过柔,水岂有鼓泥淹宅之灾。

      

从某一方面而言,中和之道就在凸显出种折中的思想 ,而不是凸显出某种分别。如古人说:若“利害心愈明,则亲不睦;贤愚心愈明,则友不交;是非心愈明,是事不成;好丑心愈明,则物不契,是为圣人浑之”。圣人的“浑之”不等于是非不分,贤愚不辨,而是不过分去分辨,实际上也就是中和。如果不中而过,就有乱于德或悖于理的可能性。如在《庄子.在宥》中说:“说明邪,是淫于色也;说聪邪,是淫于声也;说仁邪,是乱于德也;说义邪,是悖于理也;说礼邪,是相于技也;说乐邪,是相于淫也;说圣邪,是相于艺也;说知邪,是相于疵也。”也就是说,对明聪、仁、义、礼、乐、圣、知八者的悦爱自然有对反之者的不悦爱,悦爱不等于好,而提倡则有可能是丧乱本性或违反天理的根由。这是因为道教所崇尚的应是道德纯朴,或者说是自然的德性,如此也就没有爱憎仁爱等是与非是,也不着于技、艺、淫或知之相,否则就有了一种差异性的比较与分别,此也就失缺了纯朴之性。

     

这实际也是中和之道的最高境界或最高理想,因为中所以不偏不倚,因为中所以不存有是与非或好与坏等差别性。但-定要清楚,它不是和稀泥,也不是老好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而是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因为没有偏私,反而能够如同天道之德性相致,而要想取得一致性,就需要折中的思想.折中实也是中和之道的一种 具体体现。在《中庸》中,孔子说:“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舜不宣扬他人的恶言恶行,只表扬他人的嘉言美行根据过与不及而采纳中庸之道来治理百姓,这就是一种中 和之道。


不论是人道的中和还是天道的中和,其都是人们对天道中和思想的一种效法和人道中和思想的一种继承,而在道教经典中有不少中和之道的事例以化导后辈门人。如在《庄子.山木)中说:“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日:‘无所可用。’庄子日:‘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日:‘其-能鸣,其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日: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日:‘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日:周将处平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心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


庄周提出出乎材与不材之间就是一种折中的思想。可以说中是和的基础,没有中,和便难以确立;和是中的目的,没有中,和便难以达致。具有中和或能出于材与不材之间才能终其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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