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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在逻辑学与心理学之间

 我的书摘0898 2018-09-30

当然,另一方面,无论是胡塞尔还是他的后继者都没有将现象学仅仅看作是一种方法。如莱维纳斯所说,一种方法是无法取代哲学的。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之所以是划时代的,不仅是因为它的方法意义,而且还因为它的课题意义。胡塞尔不仅首次为哲学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式,而且也提供了新的研究对象。这种特殊的研究方式和特殊的研究对象如此有机地结合在胡塞尔的哲学劳作之中,以至于我们可以说,胡塞尔开辟了一门全新的学科,一门既非仅仅与经验主体有关,也非仅仅与经验客体有关的学科;一门既非仅仅包含在心理学领域,也非仅仅包容在逻辑学领域的学科。现象学涉及这些学科,但本身又不是这些学科中的任何一门;它包容这些作为主体和客体的对象,但不只是讨论它们,而主要是描述和分析它们之间的构成与被构成关系。

因此,胡塞尔这样来描述现象学的研究领域:“纯粹现象学展示了一个中立性研究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有着各门科学的根。一方面,纯粹现象学服务于作为经验科学的心理学。它纯粹直观地——特别是作为思维和认识的现象学——在本质一般性中分析和描述表象的、判断的和认识的体验,心理学将这些体验经验地理解为动物自然现实关系中的各种偶然实体事件,因而只对它们做经验科学的研究。另一方面,现象学打开了‘涌现出’纯粹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观念规律的‘泉源’,只有在把握住这些基本概念和观念规律的来历的情况下,我们才能赋予它们以‘明晰性’,这是认识批判地理解纯粹逻辑学的前提。纯粹逻辑学在认识论或现象学方面的基础工作中包含着许多极为困难、但却无比重要的研究。”

胡塞尔在这个方向上的努力被他的学生芬克概括为:“他以思想上惊人的努力对意向性联系进行分解,直至其最精微的分支;他用敏锐的细心观察对各种意向活动和意向相关项作出区分;他用周密的、锐利的反思的眼光揭示了被动综合与自发性的对立、行为结构与习性众环节的对立。他开创了一种在规模上和严格性上都是空前的意识研究。”

可以说,即使不去考虑其他现象学运动成员的贡献,在胡塞尔那里,一门以现象学为名的新型学科已经展示出来,它在很大程度上将自己定位于心理学与逻辑学之间。

现象学:在逻辑学与心理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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