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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印花税

 二哥税税念 2020-10-21

我们目前现行有效的税种一共有18个,但是不是每个税种你都可能在工作中遇到,毕竟没有哪个企业的经营业务要交所有的税,只是或多或少的涉及其中一些。

你们知道吗?在这18个税种中,目前只有6个已实现法定,还有12个需要上升为法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所以,未来,现行的税种实施条例都会修改上升为法律。

目前耕地占用税法、车船购置税法已经提请审议,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法也陆续开始征求意见。

立法的过程也是对现有暂行条例的一次更正优化,以适应经济形势下的新要求,而我们财务人员,应该及时学习和了解税法的变化,因为只有快速适应新的政策,才能更好的指导日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提起自己的宝贵意见。

其实,印花税二哥其实平时关注的挺少的,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叫的少,也就没怎么吸引人注意力。

对于本次征求意见稿,二哥重点关注学习了这几方面内容,和大家分享一下,多留言讨论,集思广益,说不定还能提点建议。

1

税目和税率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

1、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统一降低税率。

2、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这个是之前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这次征求意见稿就一并修改,保持政策一致。

3、把财税〔2015〕144号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并入了,之前是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4、将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内容并入了。


2

税率还是一样的难记。

记得考试时候,为了记这个印花税率,很多同学可是煞费苦心。

大家来感受一下

1.一猪管饱(一头猪管饱):税率千分之一的是猪(租赁合同)、管(仓储保管合同)、饱(保险);
2.三狗奸计(三条狗有奸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奸(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计(技术合同);
3.五赢家运产茶(五个赢家运送一种茶叫“产茶”):税率万分之五的是赢(营业帐本)、家(加工承揽)、运(运输)、产(产权转移)、茶(勘查设计);
4.剩下的万分之零点五是借款,千分之一是股权转让书据。因为都是只有一项,就很容易记住了。

本来看到征求意见稿说是要简并税率,结果发现,只是部分调低了,而税率还是那么多,算上营业账簿降低后的万分之二点五,特么还多了一个。

所以,考试的同学,苦逼的自己再想个办法记忆它吧。

目前征求意见稿还是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具体如下:

3

计税依据含不含税终于明确了。

这次比较好的一个就是对计税依据的一个明确,关于印花税的依据问题,到底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一直没有明文规定

税务总局之前有个解释口径,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但是并没有文件支持,日常中争议也不少。

现在得以明确了,这个真的是个好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4

不用再买印花税票了。

我还真贴过花,去税务局买印花税票回来,和邮票差不多样子,自己贴上,自己划掉,很有仪式感,但是非常麻烦。

后面说实话就没贴了,特麻烦,凭证又多,直接在系统就按本申报了。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

以后印花税票就是古董,赶紧收藏点。

PS:以上内容仅学习参考之用,具体以最终印花税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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