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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药|附子——集奇效与剧毒于一身

 万物和合 2018-11-20

附子

“附子”是因为“附乌头而生”而得名。李时珍解释乌头、附子的关系时,用了多见的芋来作比喻。乌头好比是“芋魁”(俗称芋头婆),附子则像是围着“芋魁”生长的芋子。也就是说,乌头、附子同为一种植物,但乌头为主根,附子是栽培品的旁生块根(子根),临床运用则以附子为多。

如果说大黄、黄连是中药寒性药的代表,那么热性药则要首推附子、乌头了。附子作为回阳救逆药,是张仲景挽救阳气衰微(包括今所谓休克)、阴寒内结的主药。所以古人称赞它有“退阴回阳之力,起死回生之功”,能“斩关夺将”。此外,附子、乌头还能散寒、除湿、止痛,广泛用于治疗各种寒湿疾病,如寒疝腹痛、阳虚水肿、心腹冷痛、风寒湿痹等等。若辨证得当,常可药到病除。成药附子理中丸,治疗脾胃虚寒引起的多种疾病效果也很好。

药用历史

据考证,乌头可能是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药物之一。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就有“堇”字,汉代的贾逵认为“堇”就是乌头。公元前7世纪的骊姬曾“置堇于肉”来谋害政敌。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也用上了乌头,因此,乌头作为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一批药物之一,应该毫无问题。

翻开中国古代的本草典籍,可见到有乌头、附子、天雄三个看似不相干的药名,其实,他们是“一母同胞”,均源于毛茛科(Rantlnclalaceae)植物乌头Aconitumcarmicbaelii Debx。这种植物的干燥母根入药,称乌头;其干燥子根,直接或经加工后入药,分别称附子或制附子;根部为一体、细长较大者称为天雄。2010版《中国药典》收载乌头为中药川乌和附子的法定原植物来源种。

中药乌头与附子,始载于《神农本草经》。《神农本草经》记载煎乌头汁为“射罔”,可以杀禽兽。这说明最晚在汉代,人们已经会提取乌头的有毒成分制成箭毒来猎取禽兽。要将毒性这样大的药物用于治疗,显然必须经过炮制减毒。最晚在东汉末张仲景《伤寒论》中已经熟练掌握了炮制附子的技术,在《伤寒论》113方中,有附子者,多达21方。

然而附子毕竟温热性强,若炮制不当,还会有毒性,因此古代不同的学术观点,对附子的评价也就相差很大。例如元代滋阴学派领军人物朱丹溪虽然承认附子可以适当用来温阳行湿,但他指出,乌头之类的药物,气壮形伟,若习惯将它们“用为治风之药及补药,杀人多矣”。明代的温补学派则把附子看成温补命门之火的要药,极力推崇。清代以后,温病学派兴起,用药以清凉为主,对附子类的药畏之如虎。此风一直蔓延到民国初期。但四川有一些医家,善用附子等热性药,人称“火神派”。出生于四川的民国间名医祝味菊,也善于使用附子。他后来在上海行医,用药独树一帜,得了个绰号“祝附子”。

历史上,关于乌头与附子有很多传说,人们根据植物母根状如倒圆锥形,似乌鸦头,冠以乌头之名。而子根依附于母根,如母子相伴,称之为附子。古人将生乌头捣汁、晒干成膏,用做箭毒。猎户、战将开弓放箭,可使猎物倒地,敌人落马,主要是因乌头碱可以迅速发力侵袭心脏与神经系统。

炮制工艺

用毒剧药治疗疾患,民间俗称以毒攻毒,但这里有一个副作用的问题。中医早已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中医药理论中又有一个祛邪不得伤正的说法,即治病不可伤身。如何做到呢?中医药的独特之处在于合理处方与精心炮制,前者通过药物的合理搭配,相互制约,减少毒副作用;后者使用各种炮制技术,改变药性,减毒增效。

仅就乌头类药物的炮制而言,古代中医早已积累了大量减毒增效的方法。四川省江油县,大诗人李白的故乡,也是目前附子加工方法最齐全的地方。在历史上有记载的附子炮制方法有几十种,现不少已经失传或基本不用,现存的附子炮制方法大约有九种。附子在炮制过程中,原来生品中所含有的毒性很强的双酯类生物碱,水解为毒性较小的单酯生物碱。

现在市场上最常见的炮制附子有三种,即“盐附子”、“黑顺片”和“白附片”。经过炮制的附子,其毒性可以降低70%~80%,与中医理论认为炮制后峻烈之性大减相合。

正确运用

中医理论认为,川乌具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主治风寒湿痹、诸寒疼痛、跌打损伤。临床上用于风湿性关节炎、手术麻醉、头痛、牙痛、中风、外科疮疡等病的治疗。常用处方有复方乌头汤、小活络丹等。

附子具有回阳救逆,补火助阳,祛除寒湿的功效,主治元阳衰微,阴寒内盛,风寒湿痹,水湿肿满。现代临床还将附子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心律失常、感染性休克和多发性动脉炎等病的治疗,常用处方有四逆汤、回阳救逆汤等。

乌附的安全用药为历代医家所关注,中药“十八反”中明确有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之说。有研究认为,十八反应当也包括附子。

古人对于中药的毒性认识是通过亲身实践得来的,故有“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毒”之说。亦如《周礼》所言:“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其实,与通常人们说的某些物质会造成人体损伤即有毒性的概念不同,中医药中所指的“毒”,是指药物的偏性。大毒或剧毒是指有效剂量与中毒剂量十分接近。《中国药典》明确规定,附片含双酯型生物碱的总量,不得多于0.010%,以控制毒性;有效成分总生物碱的含量以乌头碱计,不得少于1.0%,以保证药效。药典中还规定附子常用剂量为3.0~15克。将其作药引以增强补益作用时,常用量为1.5~4.5克;用以强心,温中散寒止痛时,常用量为4.5~9.0克。用以回阳救逆时,附子常大剂量使用,但以不超过中毒剂量为度。

附子这味药,让人又爱又怕。要想用起来得心应手,一定要下工夫琢磨体察。明代李时珍的使用经验是:“乌(头)、附(子)毒药,非危病不用。而补药中少加引导,其功甚捷!”同时他指出,对附子的耐受性,因人而异,有的人才服少许就发燥不堪,而有的人日饮附子汤,数年无事。现代有关附子的研究越来越多,这对安全使用附子治疗疾病肯定有所裨益。

千百年来,对乌头、附子的毁誉参半。二者集奇效与毒于一身,若运用得当,可达挽重症起沉疴之效,如用之不慎,则为虎狼之品,关键在于使用者是否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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