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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二十四章解读

 书页无卷 2018-11-22

 ——关于《老子》第二十四章的解读

张剑伟

 企者不立 <wbr>跨者不行——关于《老子》第二十四章的解读(上)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P.167以下简称《今译》)

  从内容上看,本章承接上一章“同于道、同于德以及避免同于失”这一主题,继续探讨为道者应当具备的品格和行为。上一章老子提倡“希言”,因为“希言”既是符道合德的行为,也是无为的一种表现,更是减少政令繁苛、避免暴政的手段;这一章,老子把“不企”、“不跨”、“不自是”、“不自见”、“不自伐”、“不自矜”看作合道的行为,视为实现“自然无为”的条件。而“企”、“跨”、“自是”、“自见”、“自伐”、“自矜”等,皆是人人厌恶的“余食赘形”,为修道之人所不齿,尤其是“君人”或统治者应力戒之。

  应该看到,本章与第二十二章也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帛书的本章,其位置处在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章之间),可以说,本章是从正面、第二十二章则从反面共同对“不可自是”、“不可自见”、“不可自伐”、“不可自矜”进行了论证,二十二章重在说明“争与不争”的关系,本章重在说明“得与不得”的关系。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河上公本、御注本作“跂者不立”,景龙本作“企者不久”,王弼作“企者不立”,“跂”与“企”,古通用,从王本。“企”,指抬起脚跟、只用脚尖立地,以便“拔高”;“跨”,段玉裁训为“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意即超过正常步伐的尺寸以至达到两腿张开的极限(《庄子·秋水》中说井中之蛙虽“跨跱”依然不出井底)。这两句话虽作为下文的“起兴”,以便引出下面的“四自”,但其本身的意义亦不可小视:踮脚逐高,跨步求快,实乃违背自然的“肿脸充胖”之举,不仅欲得不能、欲速不达,而且不会长久。“跂者欲高人,举踵而立,则其立也不久;跨者欲先人,大步而趋,则其行也不远”(萧天石语)。“自是”、“自见”、“自伐”、“自矜”,与“企”、“跨”何异?上章所举飘风、骤雨、多言等亦犹其类。

 

“自是者不明;自见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句谓:自以为是、固执己见就不能兼听则明、通晓事理;自我标榜、自我显摆就不会彰明显达、名扬天下;自吹自擂、自夸其功就会前功尽弃、新功不立;自高自大、自我膨胀就当不了领导、做不了官长。

笔者在第二十二章的解读中,曾认同董京泉先生的做法,即依据帛书甲本改王弼本中的“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为“不自是故明,不自见故彰”。但帛书甲本在邻近“不(自)视(是)故明,不自见故章”的地方又写道:“自视(是)不章,(自)见者不明”。如此相近的两处地方同一句话(仅存在正说反说的差别)在关键的字上出现两种写法,则意味着其中一处抄写的错误。事实上,“不自是”与“明”搭配较为合理,因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自以为是”当属于偏听的范畴。“不自见”之“见”,通或同“现”,读xiàn,意为“显露”,故“不自见”与“彰”搭配则更为合适。因此,按照此处的逻辑,笔者倾向于“自视(是)不章,(自)见者不明”中的文字有误,正确的文字应为“自视(是)不明,(自)见者不章”。

“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意为:用道的眼光来看,这些可称之为多余的饭菜(主要指烹饪多余饭菜的行为)和赘疣式的行为(一种令人厌恶的多余行为)。“行”,即行为、行动。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等皆为“行”,但却有许多注家把原文中的“行”改为“形”或把“行”注解为“形”,认为“赘”只能在“形”上,不应该在“行”上。陈鼓应先生亦持有此类观点:“‘赘形’王弼本及其他通行古本都做‘赘行’。‘行’与‘形’古字相通。但作‘赘行’易生误解,仍应改为‘赘形’。”并引述易顺鼎的话说:“‘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疣赘’。‘疣赘’可言形,不可言行也……易说有理。”(《今译》,P.167

笔者认为,注“行”为“形”者,其关注的目光是“形态、形状、形体”,而不是从“行动、行为、动作”方面去思考,可谓离老子远矣!王弼注原文为:“虽有功而自伐之,故更为肬赘者也。”可见,王弼的“肬赘”是注解“自伐者无功”的,不是针对“余食赘行”的。若硬与“余食赘行”句联系起来,“肬赘”一词至多也只是解释了“赘”字,而没有解释“赘行”。仔细研究本章原文就不难发现,老子本章所抨击的主要是“企”、“跨”、“自是”、“自见”、“自伐”、“自矜”等做法和行为,而不是某种形态或状态。“赘行”就是指赘疣式的行为,“赘”字不仅突出了这种行为的多余,而且强化了人们对这种行为的厌恶。对“余食”的理解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剩菜剩饭”的层面,而应深入到“剩菜剩饭”产生的原因即“烹饪的多余行为上”。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这里的“物”包括人,而且主要是指人,即人们都厌恶这种行为(“企”、“跨”、“自是”、“自见”、“自伐”、“自矜”),所以,这种行为为得道悟道者所不齿。

基于以上分析,本章的校订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校订文:“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是者不明;自见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译文抬起脚跟用脚尖立地,无法站得久;极限似的张开双腿快走,无法行得远。自以为是就不能兼听则明;自我显摆就不能声名远扬;自夸其功就会前功尽弃;自高自大就难为官长。用道的眼光来看啊,这些行为宛如剩饭赘瘤一般的多余,为得道者所远离。

(20141126日发表于《文化艺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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