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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伦理学史》笔记

 百科知识博览 2018-11-22

《中国伦理学史》笔记

第1章 序例

学无涯也,而人之知有涯。

苟无学术史,则凡前人之知,无以为后学之凭借,以益求进步。而后学所穷力尽气以求得之者,或即前人之所得焉,或即前人之前已得而复舍者焉。

一切现象,无不随时代而有迁流,有孳乳。而精神界之现象,迁流之速,孳乳之繁,尤不知若干倍蓰于自然界。

第2章 绪论

各民族之特性及条教,皆为研究之资料,参伍而贯通之,以归纳于最高之观念,乃复由是而演绎之,以为种种之科条。其于一时之利害,多数人之向背,皆不必顾。盖伦理学者,知识之径途;而修身书者,则行为之标准也。

伦理学者,主观也,所以发明一家之主义者也。各家学说,有与其主义不合者,或驳诘之,或弃置之。伦理学史者,客观也。在抉发各家学说之要点,而推暨其源流,证明其迭相乘除之迹象。各家学说,与作者主义有违合之点,虽可参以评判,而不可以意取去,漂没其真相。

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哲学、心理学,本与伦理有密切之关系。

我国伦理学说,发轫于周季。其时儒墨道法,众家并兴。及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儒家言始为我国惟一之伦理学。魏晋以还,佛教输入,哲学界颇受其影响,而不足以震撼伦理学。

第3章 先秦创始时代

源伦理界之通例,非先有学说以为实行道德之标准,实伦理之现象,早流行于社会,而后有学者观察之、研究之、组织之,以成为学说也。在我国唐虞三代间,实践之道德,渐归纳为理想。其时理想,吾人得于《易》、《书》、《诗》三经求之。《书》为政事史,由意志方面,陈述道德之理想者也;《易》为宇宙论,由知识方面,本天道以定人事之范围;《诗》为抒情体,由感情方面,揭教训之趣旨者也。三者皆考察伦理之资也。

我国古代文化,至周而极盛。往昔积渐萌生之理想,及是时则由浑而画,由暧昧而辨晰。循此时代之趋势,而集其理想之大成以为学说者,孔子也。其他学者,各因其地理之影响,历史之感化,而有得于古昔积渐萌生各理想之一方面,则亦发挥之而成种种之学说。其时自儒家以外,成一家言者有八。而其中墨、道、名、法,皆以伦理学说占其重要之部分者也。秦并天下,尚法家;汉兴,颇尚道家;及武帝从董仲舒之说,循民族固有之理想而尊儒术,而诸家之说熸矣。

我国人文之根据于心理者,为祭天之故习。而伦理思想,则由家长制度而发展,一以贯之。而敬天畏命之观念,由是立焉。以为苟知天理,则一切人事,皆可由是而类推。此则由崇拜自然之宗教心,而推演为宇宙论者也。

古人之宇宙论有二:一以动力说明之,而为阴阳二气说;一以物质说明之,而为五行说。两者立论之基本,虽有径庭,而于天理人事同一法则之根本义,则若合符节。盖于天之主体,初未尝极深研究,而即以假定之观念推演之,以应用于实际之事象。天之本质为道德。而其见于事物也,为秩序。以天道之秩序,而应用于人类之社会,则凡不合秩序者,皆不得为道德。重秩序,故道德界唯一之作用为中。中者,随时地之关系,而适处于无过不及之地者也。是为道德之根本。而所以助成此主义者,家长制度也。

吾族于建国以前,实先以家长制度组织社会,渐发展而为三代之封建。而所谓宗法者,周之世犹盛行之。其后虽又变封建而为郡县,而家长制度之精神,则终古不变。家长制度者,实行尊重秩序之道,自家庭始,而推暨之以及于一切社会也。一家之中,父为家长,而兄弟姊妹又以长幼之序别之。以是而推之于宗族,若乡党,以及国家。君为民之父,臣民为君之子,诸臣之间,大小相维,犹兄弟也。名位不同,而各有适于其时地之道德,是谓中。《书》曰:“尧克明峻德,以亲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先修其身而以渐推之于九族,而百姓,而万邦,而黎民。其重秩位如此。而其修身之道,则为中。其禅舜也,诫之曰“允执其中”是也。是盖由种种经验而归纳以得之者。实为当日道德界之一大发明。而其所取法者则在天。

至于舜,则又以中之抽象名称,适用于心性之状态,而更求其切实。其命夔教胄子曰:“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为司徒,敬敷五教在宽。”五品、五教,皆谓于社会间,因其伦理关系之类别,而有特别之道德也。是谓五伦之教,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其实不外乎执中。

《洪范》所言九畴,论道德及政治之关系,进而及于天人之交涉。其有关于人类道德者,五事,三德,五福,六极诸畴也。分人类之普通行动为貌言视听思五事,以规则制限之:貌恭为肃,言从为乂,视明为哲,听聪为谋,思睿为圣。一本执中之义,而科别较详。其言三德:曰正直,曰刚克,曰柔克。而五福:曰寿,曰富,曰康宁,曰攸好德,曰考终命。六极:曰凶短折,曰疾,曰忧,曰贫,曰恶,曰弱。盖谓神人有感应之理,则天之赏罚,所不得免,而因以确定人类未来之理想也。

皋陶教禹以九德之目,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

夏殷周之间,伦理界之变象,莫大于汤武之革命。其事虽与尊崇秩序之习惯,若不甚合,然古人号君曰天子,本有以天统君之义,而天之聪明明威,皆托于民,即武王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者也,故获罪于民者,即获罪于天,汤武之革命,谓之顺乎天而应乎民,与古昔伦理,君臣有义之教,不相背也。

商周二代,圣君贤相辈出。然其言论之有关于伦理学者,殊不概见。

周公制礼作乐,为周代文化之元勋。然其言论之几于学理者,亦未有闻焉。大抵商人之道德,可以墨家代表之;周人之道德,可以儒家代表之。而三代伦理之主义,于当时教育之制,有可推见。孟子称夏有校,殷有序,周有庠,而学则三代共之。《周官·司徒》称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知、仁、圣、义、中、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是为普通教育。

孔子名丘,字仲尼,以周灵王二十—年生于鲁昌平乡陬邑。孔氏系出于殷,而鲁为周公之后,礼文最富。孔子尝以其道遍干列国诸侯而不见用。晚年,乃删诗书,定礼乐,赞易象,修春秋,以授弟子。弟子凡三千人,其中身通六艺者七十人。孔子年七十三而卒,为儒家之祖。举中庸之主义,约以身作则者也。其学说虽未成立统系之组织,而散见于言论者,得寻绎而条举之。孔子劝学而不尊性。孔子理想中之完人,谓之圣人。圣人之道德,自其德之方面言之曰仁,自其行之方面言之曰孝,自其方法之方面言之曰忠恕。忠恕者,以己之好恶律人者也。而人人好恶之节度,不必尽同,于是知识尚矣。孔子于是以诗与礼乐为涵养心性之学。孔子之言政治,亦以道德为根本。曰:“为政以德。”曰:“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

子思,名伋,孔子之孙也,学于曾子。尝游历诸国,困于宋。作《中庸》。晚年,为鲁缪公之师。中庸者,即唐虞以来执中之主义。庸者,用也,盖兼其作用而言之。其语亦本于孔子,所谓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者也。子思以道德为原于性,曰:“天命之为性,率性之为道,修道之为教。”言人类之性,本于天命,具有道德之法则。循性而行之,是为道德。子思以率性为道,而以诚为性之实体。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孟子名轲,幼受贤母之教。及长,受业于子思之门人。学成,欲以王道干诸侯,历游齐、梁、宋、滕诸国。晚年,知道不行,乃与弟子乐正克、公孙丑、万章等,记其游说诸侯及与诸弟子问答之语,为《孟子》七篇。以周赧王三十三年卒。有几许创见:(一)承子思性说而确言性善;(二)循仁之本义而配之以义,以为实行道德之作用;(三)以养气之说论究仁义之极致及效力,发前人所未发;(四)本仁义而言王道,以明经国之大法浩然之气者,形容其意志中笃信健行之状态也。其潜而为势力也甚静稳,其动而作用也又甚活泼。盖即中庸之所谓诚,而自其动作方面形容之。一言以蔽之,则仁义之功用而已。孟子之伦理说,注重于普遍之观念,而略于实行之方法。其言德行,以孝弟为本。曰:“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又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所谓大丈夫者,以浩然之气为本,严取与出处之界,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不为外界非道非义之势力所左右,即遇困厄,亦且引以为磨炼身心之药石,而不以挫其志。孟子之伦理说,亦推扩而为政治论。所谓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者也。其理想之政治,以尧舜代表之。尝极论道德与生计之关系,劝农桑,重教育。提倡民权,为孔子所未及焉。

荀子名况,赵人。后孟子五十余年生。尝游齐楚。荀子为子夏学派,殆无疑义。子夏治文学,发明章句。故荀子著书,多根据经训,粹然存学者之态度焉。荀子祖述儒家,欲行其道于天下,重利用厚生,重实践伦理,以研究宇宙为不急之务。荀子既以人类势力为社会成立之原因,而见其间有自然冲突之势力存焉,是为欲。遂推进而以欲为天性之实体,而谓人性皆恶。是亦犹孟子以人皆有不忍之心而谓人性皆善也。荀子虽持性恶说,而间有矛盾之说。彼既以人皆有欲为性恶之由,然又以欲为一种势力。欲之多寡,初与善恶无关。善恶之标准为理,视其欲之合理与否,而善恶由是判焉。荀子既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之为善,如木之必待隐括矫揉而后直,苟非以人为矫其天性,则无以达于圣域。是其修为之方法,为消极主义,与性善论者之积极主义相反者也。何以矫性?曰礼。礼者不出于天性而全出于人为。荀子之所谓礼,包法家之所谓法而言之,故由一身而推之于政治。有礼则不可无乐。礼者,以人定之法,节制其身心,消极者也。乐者,以自然之美,化感其性灵,积极者也。礼之德方而智,乐之德圆而神。无礼之乐,或流于纵恣而无纪;无乐之礼,又涉于枯寂而无趣。礼以齐之,乐以化之,而尚有顽冥不灵之民,不帅教化,则不得不继之以刑罚。刑罚者,非徒惩已著之恶,亦所以慑佥人之胆而遏恶于未然者也。故不可不强其力,而轻刑不如重刑。荀子知世界之进化,后胜于前,故其理想之太平世,不在太古而在后世。礼乐刑政,不可不与时变革,而为社会立法之圣人,不可不先后辈出。

老子姓李氏,名耳,字曰聃,苦县人也。不仕于楚,而为周柱下史。晚年,厌世,将隐遁,西行,至函关,关令尹喜要之,老子遂著书五千余言,论道德之要,后人称为《道德经》云。《老子》二卷,上卷多说道,下卷多说德,前者为世界观,后者为人生观。北方学者之所谓道,宇宙之法则也。老子则以宇宙之本体为道,即宇宙全体抽象之记号也。其所谓德,亦非儒者之所德。老子所见,道德本不足重,且正因道德之崇尚,而足征世界之浇漓,苟循其本,未有不爽然自失者。老子既以道德为长物,则其视政治也亦然。其视政治为统治者之责任,与儒家同。惟儒家之所谓政治家,在道民齐民,使之进步;而老子之说,则反之,惟循民心之所向而无忤之而已。老子固精于处世之法者。彼自立于齐同美恶之地位,而以至巧之策处理世界。彼虽斥智慧为废物,而于相对界,不得不巧施其智慧。此其所以为权谋术数所自出,而后世法术家皆奉为先河也。

庄子,名周,宋蒙县人也。尝为漆园吏。楚威王聘之,却而不往。盖愤世而隐者也。庄子之书,存者凡三十三篇: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内篇义旨闳深,先后互相贯注,为其学说之中坚。外篇、杂篇,则所以反复推明之者也。杂篇之《天下》篇,历叙各家道术而批判之,且自陈其宗旨之所在,与老子有同异焉。庄子以世界为由相对之现象而成立,其本体则未始有对也,无为也,无始无终而永存者也,是为道。人生观,亦以反本复始为主义。盖超越相对界而认识绝对无终之本体,以宅其心意之谓也。而所以达此主义者,则在虚静恬淡,屏绝一切矫揉造作之为,而悉委之于自然。忘善恶,脱苦厄,而以无为处世。能达此反本复始之主义者,庄子谓之真人,亦曰神人、圣人。而称其才为全才。凡人欲超越相对界而达于极对界,不可不有修为之法。庄子言其卑近者,则曰:“微志之勃,解心之谬,去德之累,进道之塞。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荡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去“四六害”,明“十事”,皆对于外界之修为也。庄子更进而揭其内省之极工,是谓心斋。庄子见道德之随时地而迁移者,则以为其事本无一定之标准,徒由社会先觉者,借其临民之势力,而以意创定。凡民率而行之,沿袭既久,乃成习惯。苟循其本,则足知道德之本无价值,而率循之者,皆媚世之流也。

许行,盖楚人。当滕文公时,率其徒数十人至焉。皆衣褐,綑屦织席以为食。许行本其事实而演绎以为学说,则为人人各尽其所能,毋或过俭;各取其所需,毋或过丰。

墨子,名翟,《史记》称为宋大夫。善守御,节用。其年次不详,盖稍后于孔子。墨子之明鬼尊天,皆殷人因袭之思想。《汉书·艺文志》谓墨学出于清庙之守,亦其义也。孔子虽殷后,而生长于鲁,专明周礼。墨子仕宋,则依据殷道。是为儒、墨差别之大原因。墨子以罪恶之所由生为无神论,而因以明有神论之必要。是其说不本于宗教之信仰及哲学之思索,而仅为政治若社会应用而设。墨子之于天,直以神灵视之,而不仅如儒家之视为理法矣。人以天为法,则天意之好恶,即以决吾人之行止。天之意在爱与利,则道德之法则,亦不得不然。墨子者,以爱与利为结合而不可离者也。自爱之爱,与憎相对。充其量,不免至于屈人以伸己。于是互相冲突,而社会之纷乱由是起焉。爱者,道德之精神也,行为之动机也,而吾人之行为,不可不预期其效果。墨子则以利为道德之本质,于是其兼爱主义,同时为功利主义。兼爱者,社会固结之本质。然社会间人与人之关系,尝于不知不觉间,生亲疏之别。墨子欲达其兼爱之主义,则不可不务去争夺之原。争夺之原,恒在匮乏。匮乏之原,在于奢惰。

法家之言,以道为体,以儒为用。韩非子实集其大成。而其源则滥觞于孔老学说未立以前之政治家,是为管子。

管子,名夷吾,字仲,齐之颍上人。相齐桓公,通货积财,与俗同好恶,齐以富强,遂霸诸侯焉。有维持社会之观念者,必设一理想之国家以为鹄。如孔子以尧舜为至治之主,老庄则神游于黄帝以前之神话时代是也。而管子之所谓至治,则曰:“人人相和睦,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哀相恤,居处相乐,入则务本疾作以满仓廪,出则尽节死敌以安社稷,坟然如一父之儿,一家之实。”管子之意,以为人民之所以不道德,非徒失教之故,而物质之匮乏,实为其大原因。欲教之,必先富之。管子以人民实行道德之难易,视其生计之丰歉。故言为政者务富其民,而为民者务勤其职。

商君,政治家也,其主义在以国家之威权裁制各人。故其言道德也,专尚公德,以为法律之补助,而持之已甚,几不留各人自由之余地。又其观察人性,专以趋恶之一方面为断,故尚刑而非乐,与管子之所谓令顺民心者相反。此则其天资刻薄之结果,而所以不免为道德界之罪人也。

韩非,韩之庶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尝与李斯同学于荀卿,斯自以为不如也。韩非子见韩之削弱,屡上书韩王,不见用。使于秦,遂以策干始皇,始皇欲大用之,为李斯所谗,下狱,遂自杀。其所著书凡五十五篇,曰《韩子》。其学说,以中部思潮之法治主义为中坚。严刑必罚,本于商君。其言君主尚无为,而不使臣下得窥其端倪,则本于南方思潮。其言君主自制法律,登进贤能,以治国家,则又受北方思潮之影响者。韩非子之所谓法,即荀卿之礼而加以偏重刑罚之义,其制定之权在人主。而法律既定,则虽人主亦不能以意出入之。韩非子既不认人民于法律以外有自由之余地,于是自服从法律以外,亦无名誉之余地。法律实以道德为根原,而彼乃以法律统摄道德,不复留有余地;且于人类所以集合社会,所以发生道理法律之理,漠不加察,乃以君主为法律道德之创造者。为君主者以术驭吏,以刑齐民,日以心斗,以为社会谋旦夕之平和。

吾族之始建国也,以家族为模型。又以其一族之文明,同化异族,故一国犹一家也。一家之中,父兄更事多,常能以其所经验者指导子弟。一国之中,政府任事专,故亦能以其所经验者指导人民。父兄之责,在躬行道德以范子弟,而著其条目于家教,子弟有不帅教者责之。政府之责,在躬行道德,以范人民,而著其条目于礼,人民有不帅教者罚之。人民之道德,禀承于政府,而政府之变置,则又标准于民心,此折衷于政府人民之间者也。

吾族承唐虞以来二千年之进化,而凝结以为社会心理者,实以此种观念为大多数。此其学说所以虽小挫于秦,而自汉以后,卒为吾族伦理界不祧之宗,以至于今日也。

第4章 汉唐继承时代

风周季,处士横议,百家并兴,焚于秦,罢黜于汉,诸子之学说熸矣。儒术为汉所尊,而治经者收拾烬余,治故训不暇给。魏晋以降,又遭乱离,学者偷生其间,无远志,循时势所趋,为经儒,为文苑,或浅尝印度新思想,为清谈。唐兴,以科举之招,尤群趋于文苑。以伦理学言之,在此时期,学风最为颓靡。

儒家言,纯然哲学家、政治家也。自汉武帝表章之,其后郡国立孔子庙,岁时致祭。学说有背孔子者,得以非圣无法罪之。于是儒家具有宗教之形式。汉儒以灾异之说,符谶之文,糅入经义。于是儒家言亦含有宗教之性质。是为后世儒教之名所自起。道家言,纯然哲学家也。

汉武罢黜百家,而独好神仙。则道家言益不得不寄生于神仙家以自全。于是演而为服食,浸而为符篆,而道教遂具宗教之形式,后世有道教之名焉。

汉儒治经,疲于故训,不足以餍颖达之士;儒家大义,经新莽曹魏之依托,而使人怀疑。重以汉世外戚宦寺之祸,正直之士,多遭惨祸,而汉季人民,酷罹兵燹,激而生厌世之念。是时,适有佛教流入,其哲理契合老庄,而尤为邃博,足以餍思想家。其人生观有三世应报诸说,足以慰藉不聊生之民。其大乘义,有体象同界之说,又无忤于服从儒教之社会。故其教遂能以种种形式,流布于我国。

道、释二家,虽皆占宗教之地位,而其理论方面,范围于哲学。其实践方面,则辟谷之方,出家之法,仅为少数人所信从。在此时期,虽确立三教并存之基础,而普通社会之伦理学,则犹是儒家言焉。

淮南王安,淮南王长之子也。长为文帝弟,以不轨失国,夭死。文帝三分其故地,以王其三子,而安为淮南王。景帝时,与于七国之乱,及败,遂自杀。安尝使其客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何被、晋昌等八人,及诸儒大山小山之徒,讲论道德。为内书二十一篇,为外书若干卷,又别为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

刘向校定之,名为《淮南内篇》,亦名《刘安子》。而其外书及中篇皆不传。南北两思潮之大差别,在北人偏于实际,务证明政治道德之应用,南人偏于理想,好以世界观演绎为人生观之理论,皆不措意于差别界及无差别界之区畔,故常滋聚讼。淮南子有见于老庄哲学专论宇宙本体,而略于研究人性,故特揭性以为教学之中心,而谓发达其性,可以达到绝对界。此以南方思想为根据,而辅之以北方思想者也。

董仲舒,广川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以贤良应举,对策称旨。武帝复策之,仲舒又上三策,即所谓《天人策》也。历相江都王、胶西王,以病免,家居著书以终。《天人策》为仲舒名著,其第三策,请灭绝异学,统一国民思想,为武帝所采用,遂尊儒术为国教,是为伦理史之大纪念。其他所著书,有所谓《春秋繁露》、《玉杯》、《竹林》之属,其详已不可考。而传于世者号曰《春秋繁露》,盖后儒所缀集也。仲舒之伦理学,专取动机论,而排斥功利说。仲舒立天人契合之说,本上古崇拜自然之宗教而敷张之。以为踪迹吾人之生系,自父母而祖父母而曾父母,又递推而上之,则不能不推本于天,然则人之父即天也。天者,不特为吾人理法之标准,而实有血族之关系,故吾人不可不敬之而法之。

扬雄,字子云,蜀之成都人。少好学,不为章句训诂,而博览,好深湛之思,为人简易清净,不汲汲于富贵。哀帝时,官至黄门郎。王莽时,被召为大夫。以天凤七年卒,年七十一。雄尝治文学及言语学,作词赋及方言训纂篇等书。晚年,专治哲学,仿《易传》著《太玄》,仿《论语》著《法言》。扬雄之伦理学说,与其哲学有密切之关系。而其哲学,则融会南北思潮而较淮南子更明晰更切实也。彼以宇宙本体为玄,即老庄之所谓道也。而又进论其动作之一方面,则本易象中现象变化之法则,而推阐为各现象公动之方式。

王充,字仲任,上虞人。师事班彪,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著《论衡》八十五篇,《养性书》十六篇。汉儒之普通思想,为学理进步之障者二:曰迷信,曰尊古。王充对于迷信,有《变虚》、《异虚》、《感虚》、《福虚》、《祸虚》、《龙虚》、《雷虚》、《道虚》等篇。于一切阴阳灾异及神仙之说,掊击不遗余力,一以其所经验者为断,粹然经验派之哲学也。其对于尊古,则有《刺孟》、《非韩》、《问孔》诸篇。虽所举多无关宏旨,而要其不阿所好之精神,有可取者。王充以人类为比例,以为凡有意志者必有表见其意志之机关,而宇宙则无此机关,则断为无意志。宇宙本无意志,仅为浑然之元气,由其无意识之动,而天地万物,自然生焉。王充以此意驳天地生万物之旧说。天地万物,自然而生,物之生也,各禀有一定之气,而所以维持其气者,不可不有相当之形。形成于生初,而一生之运命及性质,皆由是而定焉。王充之特见,在不信汉儒天人感应之说。其所言人之命运及性质与骨相相关,颇与近世惟物论以精神界之现象悉推本于生理者相类,在当时不可谓非卓识。

清谈家之所以发生于魏晋以后者,其原因颇多:(一)经学之反动。(二)道德界信用之失。(三)人生之危险。(四)南方思想潜势力之发展。(五)佛教之输入。

清谈家之思想,非截然舍儒而合于道、佛也,彼盖灭裂而杂糅之。清谈家中,如阮籍、刘伶、毕卓之纵酒,王澄、谢鲲等之以任放为达,不以醉裸为非,皆由此等理想而演绎之者也。

韩愈,字退之,南阳人。年八岁,始读书。及长,尽通六经百家之学。贞元八年,擢进士第,历官至吏部侍郎,其间屡以直谏被贬黜。宪宗时,上迎佛骨表,其最著者也。穆宗时卒,谥曰文。愈之意,儒教者,因人类普通之性质,而自然发展,于伦理之法则,已无间然,决不容舍是而他求者也。愈既以儒家为正宗,则不得不排老庄。

王通之论佛也,曰:佛者,圣人也。其教,西方之教也。在中国则泥,轩车不可以通于越,冠冕不可以之胡,言其与中国之历史风土不相容也。韩愈之所以排佛者,亦同此义,而附加以轻侮之意。盖愈之所排,佛教之形式而已。

李翱,字习之,韩愈之弟子也。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历官至山南节度使,会昌中,殁于其地。翱尝作《复性书》三篇,其大旨谓性善情恶,而情者性之动也。故贤者当绝情而复性。翱之说,取径于中庸,参考庄子,而归宿于佛教。既非创见,而持论亦稍暧昧。然翱承韩愈后,扫门面之谈,从诸种教义中,绎其根本思想,而著为一贯之论,不可谓非学说进步之一征也。

自汉至唐,于伦理学界,卓然成一家言者,寥寥可数。独尊儒术者,汉有董仲舒,唐有韩愈。吸收异说者,汉有淮南、扬雄,唐有李翱,其价值大略相等。

第5章 宋明理学时代

宋之理学,创始于邵、周、张诸子,而确立于二程。二程以后,学者又各以性之所近,递相传演,而至朱、陆二子,遂截然分派。朱子偏于道问学,尚墨守古义,近于荀子。陆子偏于尊德性,尚自由思想,近于孟子。朱陆两派,虽有尊德性、道问学之差别,而其所研究之对象,则皆为动机论。

宋儒理学,虽无不旁采佛老,而终能立凝成儒教之功者,以其真能以信从教主之仪式对于孔子也。彼等于孔门诸子,以至孟子,皆不能无微词,而于孔子之言,则不特不敢稍违,而亦不敢稍加以拟议,如有子所谓夫子有为而言之者。又其所是非,则一以孔子之言为准。

王荆公,名安石,字介甫,荆公者,其封号也。临川人。神宗时被擢为参知政事,厉行新法。当时正人多反对之者,遂起党狱,为世诟病。元丰元年,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卒,年六十八。其所著有新经义学说及诗文集等。荆公以政治文章著,非纯粹之思想家,然其言性情非可以善恶名,而别求善恶之标准于外,实为汉唐诸儒所未见及,可为有卓识者矣。

邵康节,名雍,字尧夫,河南人。尝师北海李之才,受河图先天象数之学,妙契神悟,自得者多。屡被举,不之官。熙宁十年卒,年六十七。元祐中,赐谥康节。著有《观物篇》、《渔樵问答》、《伊川击壤集》、《先天图》、《皇极经世书》等。

周濂溪,名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人。景祐三年,始官洪州分宁县主簿,历官至知南康郡,因家于庐山莲花峰下,以营道故居濂溪名之。熙宁六年卒,年五十七。黄庭坚评其人品,如光风霁月。晚年,闲居乐道,不除窗前之草,曰:与自家生意一般。二程师事之,濂溪常使寻孔颜之乐何在。所著有《太极图》、《太极图说》、《通书》等。

张横渠名载,字子厚。世居大梁,父卒于官,因家于凤翔郡县之横渠镇。少喜谈兵,范仲淹授以《中庸》,乃翻然志道,求诸释老,无所得,乃反求诸六经。及见二程,语道学之要,乃悉弃异学。嘉祐中,举进士,官至知太常礼院。熙宁十年卒,年五十八。所著有《正蒙》、《经学理窟》、《易说》、《语录》、《西铭》、《东铭》等。

程明道名颢,字伯淳,河南人。十五岁,偕其弟伊川就学于周濂溪,由是慨然弃科举之业,有求道之志。逾冠,被调为鄂县主簿。晚年,监汝州酒税。以元丰八年卒,年五十四。明道学说,其精义,始终一贯,自成系统,其大端本于孟子,而以其所心得补正而发挥之。其言善恶也,取中节不中节之义,与王荆公同。其言仁也,谓合于自然生生之理,而融自爱他爱为一义。其言修为也,惟主涵养心性,而不取防检穷索之法。可谓有乐道之趣,而无拘墟之见者矣。

程伊川,名颐,字正叔,明道之弟也。少明道一岁。年十七,尝伏阙上书,其后屡被举,不就。哲宗时,擢为崇政殿说书,以严正见惮,见劾而罢。徽宗时,被邪说詖行惑乱众听之谤,下河南府推究。逐学徒,隶党籍。大观元年卒,年七十五。伊川学说,盖注重于实践一方面。故于命理心性之属,仅以异名同实之义应付之。而于恶之所由来,曰才,曰气,曰欲,亦不复详为之分析。至于修为之法,则较前人为详,而为朱学所自出也。

历事二程者为多,而各得其性之所近。其间特性最著,而特有影响于后学者,为谢上蔡、杨龟山二人。上蔡毗于尊德性,绍明道而启象山。龟山毗于道问学,述伊川而递传以至考亭者也。

龟山一传而为罗豫章,再传而为李延平,三传而为朱晦庵。伊川之学派,于是大成焉。晦庵名熹,字元晦,一字仲晦,晦庵其自号也。其先徽州婺源人,父松,为尤溪尉,寓溪南,生熹。晚迁建阳之考亭。年十八,登进士,其后历主簿提举及提点刑狱等官,及历奉外祠。虽屡以伪学被劾,而进习不辍。庆元六年卒,年七十一。著书甚多,如大学、中庸章句或问,《论语集注》,《孟子集注》,《易本义》,《诗集传》,《太极图解》,《通书解》,《正蒙解》,《近思录》,及其文集、语录,皆有关于伦理学说者也。晦庵学术,近以横渠、伊川为本,而附益之以濂溪、明道。远以荀卿为本,而用语则多取孟子。于是用以训释孔子之言,而成立有宋以后之孔教。

陆象山,名九渊,字子静,自号存斋,金谿人。父名贺,象山其季子也。乾道八年,登进士第,历官至知荆门军。以绍熙三年卒,年五十四。象山理论既以心理与宇宙为一,而又言气质,言物欲,又不研究其所由来,于不知不觉之间,由一元论而蜕为二元论,与孟子同病,亦由其所注意者,全在积极一方面故也。其思想之自由,工夫之简易,人生观之平等,使学者无墨守古书拘牵末节之失,而自求进步,诚有足多者焉。

杨慈湖,名简,字敬中,慈溪人。乾道五年,第进士,调当阳主簿,寻历诸官,以大中大夫致仕。宝庆二年卒,年八十六,谥文元。慈湖所著有《己易》、《启蔽》二书。

王阳明,名守仁,字伯安,余姚人。少年尝筑堂于会稽山之洞中,其后门人为建阳明书院于绍兴,故以阳明称焉。阳明以宏治十二年中进士,尝平漳南横水诸寇,破叛藩宸濠,平广西叛蛮,历官至左都御史,封新建伯。嘉靖七年卒,年五十七。所著有《阳明全集》,《阳明全书》。阳明以至敏之天才,至富之阅历,至深之研究,由博返约,直指本原,排斥一切拘牵文义区画阶级之习,发挥陆氏心理一致之义,而辅以知行合一之说。

自宋及明,名儒辈出,以学说理之,朱、陆两派之舞台而已。濂溪、横渠,开二程之先,由明道历上蔡而递演之,于是有象山学派;由伊川历龟山而递演之,于是有晦庵学派。象山之学,得阳明而益光大;晦庵之学,则薪传虽不绝,而未有能扩张其范围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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