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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讲解.ppt

 weimiao 2018-11-23
文档介绍:一、报表结构及新旧变化 编号 报表名称 编制期 财务报表 会政财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度、年度 会政财02表 收入费用表 月度、年度 会政财03表 净资产变动表 年度 会政财04表 现金流量表 年度 附注 年度 预算会计报表 会政预01表 预算收入支出表 年度 会政预02表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年度 会政预03表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年度 衔接规定: 2018年2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对新旧制度如何进行衔接进行了规范。 文件内容 新旧制度衔接总体要求 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财务报表和预算报表的新旧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体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 ①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②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 ③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 ④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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