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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阅读 | 《乡土中国》再认识

 昵称gscVD7fg 2020-11-13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必备读本。其得以广泛传播、久负盛名和高频引用,原因在于著作的概念之精当、分析之透彻、理论之深厚与方法之新创。

笔者主要是介绍不同阶段阅读《乡土中国》的感悟认知,结合自身实践重塑结构框架,阐释经典理论。

首先,浅谈自己的阅读历程。笔者在大学二年级初识《乡土中国》,起源于授课老师的推荐,老师认为这本著作是认识传统乡土中国的一个路径。由于才疏学浅和实践不足,抱着好奇的心态阅读,当时的认识缺乏实践感和现实性,是肤浅的表层认识,对《乡土中国》的第一印象用三个词概括——单薄、到位、宏大。所谓的单薄,主要是从著作的篇章来说,著作是由费孝通先生授课讲演稿整理所得,14篇一气呵成,娓娓道来。其次是到位,即借助概念这一工具,将社会事实、社会现象加以概念化、具象化,概括得精当、精确和精准,深入浅出,形象生动。最后是宏大,即费老基于田野调查和现实思考,从小事件、小视点切入,把大道理化繁为简,将细微观察上升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内涵和世界视野的终极问题。再读费老的《乡土中国》,已是初入农村基层领域的研究生阶段,真正参与到农村调研,涉猎过地方研究。重新捧起《乡土中国》,此时的心态不是当时的新奇,而是尝试探求新知,欲求解答未知,从《乡土中国》中捕捉灵感,以助于自己的学习研究。当时结合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立足《乡土中国》,撰写了一篇课堂论文,对著作的方法运用只是“蜻蜓点水”。最近重读《乡土中国》,已到了学校生涯的末端和步入社会的前端,读之是为了更好地析之、品之,以“热切”平和的初心和“冷眼”理性的观点再认识《乡土中国》,对之寄托有一份思愁和再度结缘的念想。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变迁不止,阅读历程也会一直在路上。

其次,《乡土中国》的内容框架自有其逻辑演进,笔者也试图借助自己的理解,重新构建阅读该著作后的思路框架。其一,基于“乡土本色”,以土为轴,以乡为线,乡土本源性联合构成中国的“熟人社会”,其特性一是稳定性,二是地方性。稳定性在于其土地纽带和农业社会的特殊背景,“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当然,从外部来看的稳定性,不能否定乡土内部的动态性特征。而地方性主要是指乡土的边界范畴和可调适性。“熟人社会”不是大二无边,而是自有边界的,超过一定范围不能算作熟人,缺乏社会联系就是“陌生人”,这一注解给予“乡土”划定空间局限。其二,在乡土“熟人社会”的时空场域中,呼吸同一空气,脚踏同一土地,存于同一社区,“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同一生活环境造就了“气味相投”的交际方式。在没有需要不会产生功能的前提下,文字这一工具变得不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语音、语言和表情成为“熟人社会”交往的秘密口令,内生的经验更具现实解释力。而契约文字倒是从外部、从上层渗透到乡土底层的“嵌入物”,是一种生分的东西。所以,费老作出判断,在社会不产生变动的情况下,文字下乡可能带来社区秩序的扰动。另外,城市人和乡下人之间“并不存在智力差距,而是知识问题”,没有优劣之别。其三,在不常变动的乡村环境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射”,“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立足血缘基础,造就了家庭之上的家族组织。可以说,家庭的亲子关系决定了家庭结构,生育决定了家庭功能,而家族则是家庭在规模上的升级,在功能上的拓展。家庭具有生产、生育和交往功能,而家族则更侧重祭祀、整合、团结等功能。不过,这种血缘关系强化了社区社会功能,而限制了其经济功能的发挥。客居人成为市场贸易和村落经济的重要主体,“抹得开面子,打得开局面”,较少面临“人情债”的羁绊。其四,在费老看来,以生育血缘为基础的中国乡村社会,是“自我”中心而不是“个人”主义,区别于西方以平等、法律为特征的“团体格局”,“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是一种“差序格局”。当然,这种社会结构形态是以“己”为中心,向外推己及人的,具有等差性。进一步讲,血缘族群下的“差序格局”反映了群己权限,不同于“团体格局”由内向外看具有的公共性和团体性,“差序格局”从外向内部看则具有公共性,当然需要以血缘相关、利益关联为基础。同时,这种社会格局是以“个人道德”为维系纽带,要求克己复礼。其五,从个人、家庭、家族扩展到整个乡村社会,社会秩序表现为一种礼治秩序和无讼状态。礼治是前提,无讼是结果。换句话说,礼治秩序下的乡村社会在治理方式、理念、过程、制度上有本土特色。在理念上不排除文本法,但更崇尚礼、仪、式和民间法。在过程上侧重调解,而终于诉讼。从制度上说在于教化,利用教化规训乡民,维护乡村秩序和社区稳定。同时,乡村社会的稳定秩序还得益于一系列宗族制度、婚姻制度等,将男女区别开来,建立“阿波罗式”的男女次序,把自然属性限定在社会属性和宗族属性阈限之内。借用费老的话来说,即“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其六,探讨乡村权力结构问题。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根据权力来源和基础,形成不同类型的权力形态。一是以权力集中状态下的暴力为基础,形成的横暴权力,凸显其强制性。二是依据社会分工和乡民同意,建立的同意权力,具有让渡性,让渡程度与权力发挥程度成正比。三是根据经验和世袭获得的长老权力,具有时效性,权力限度与生命长度成反比。四是依据知识和能力形成的时势权力,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可塑性。随着社会变迁进程的不断推进,人类需要层次的有效提高,传统权威面临衰弱和更替的现实困境,现实的“实”与过去的“名”之间出现二元背离,再次注解和重新阐释显得尤为必要,只不过会发生名实不符和实至名归的两条出口罢了。

再次,略谈《乡土中国》在理论和方法的启示。一方面,费老在《乡土中国》提出的经典论断具有极强的说服力,成为打开中国社会的密码,如“差序格局”“无为政治”“无讼”“礼治秩序”和“文字下乡”等。这些言简意赅的概念说理透彻,不仅适用于传统社会,更能引起对当下社会的思考。在原生概念的基础上演变出诸多次生概念,或者说再创了一些新的概念,如贺雪峰教授提出的“半熟人社会”和吴重庆提出的“无主体熟人社会”等。依据“文字下乡”带来一系列下乡类别的研究,如“送法下乡”、“政党下乡”“科技下乡”和“家电下乡”等,反映出费正清提出的“两个中国”之间的融合,也是时下乡村振兴战略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在方法上具有重要建树。费孝通先生一生致力于社会调查与研究,经历了几次研究转向。从社区研究、具体制度研究,再到社会结构分析,最后从事边疆和民族研究,在本土视角基础上,把微观事实和宏观理论、田野实践和政治结构、本土制度和普世价值、传统文化和发展变迁加以比较,有效衔接,开拓了中国社会研究的新领域,在结构—功能分析框架下向前迈进一步,对后世研究具有极大帮助和指导意义。

最后,在此阅读基础上,笔者认为认识社会现象、解释社会事实,在学科领域内向纵深发展,需要类型化、概念化、学科化和理论化这几个步骤。分清类别才能抽丝剥茧,概念具象才能化繁为简,学科勾连才能找准定位,理论提升才能增加厚度。俗话说,“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渔”,方法的获取比直接获取事实更具操作性和传承性,这也是经典广泛传播,历久弥新的奥秘所在。

笔者认为,阅读《乡土中国》的历程就像人生的旅程,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感悟,可以说是常读常新的体验。分享该著作的阅读感悟,希望能够为自己带来裨益,也能对他人有所帮助。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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