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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法律》之庭审篇

 金日九 2018-12-04

《一起学法律》之庭审篇

上一篇我们讲到法庭的构造与布局,是法庭静态的情况,今天我们介绍庭审,了解法庭如何动态的运行。 希望通过这一静一动,让大家对庭审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一起学法律》之庭审篇

如果是第一次参加诉讼的话,很多人会觉得内心忐忑不安,庭审是什么样的啊?我该说些什么啊?万一说的不合适怎么办?会不会让我败诉啊?这一连串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会有,今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庭审的流程,解释这些流程背后的含义,让大家做到心中有底,才会运筹帷幄。

《一起学法律》之庭审篇

一、开庭前,书记员会先核对原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有些案件还会涉及到第三人),做好开庭前的准备。

二、一切准备就绪后,书记员会宣读法庭纪律。 随着电子化的普及,宣读法庭纪律更多是通过播放录音来实现。 宣读完毕后,审判长敲击法锤,宣布庭审开始。

《一起学法律》之庭审篇

三、开始后法官会核对当事人信息,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会宣读己方的信息。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话,需要介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学历、住址等个人信息,当事人为法人的话,需要介绍法人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另外,除了当事人信息,还要介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以及代理权限。

四、随后,法官会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得到答复后,会告知当事人本案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姓名,紧接着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公正审理,就可以申请该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回避,如果回避申请符合规定,法院会更换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 之后,法官还好询问当事人有没有证人出庭,当事人根据情况回答即可。 以上都是庭审必须的程序性流程。 下面就要开始法庭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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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庭调查。 首先,原告宣读起诉状,完毕后被告宣读答辩状,如果被告没有准备书面答辩状,也可以口头答辩。 各方宣读完毕后,法官会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 所谓争议焦点,就是本案核心的问题所在,之后,原被告会围绕该焦点进行辩论。 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归纳的焦点不完整或者不正确,也可以补充或者发表自己意见。

然后就是举证质证环节。 举证,就是当事人提交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质证,就是对对方的证据提出质疑,发表自己的观点。 一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顺序为是原告举证——被告对原告证据质证——被告举证——原告对被告的证据质证。 但也有例外,在行政案件中,除了行政不作为外,其他案由应当被告首先举证。

六、法庭辩论。 经过先前的法庭调查,对于事实部分,各方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现在进去法庭辩论环节。 辩论中,各方会结合之前的证据,发表对自己有利的辩论意见,驳斥对方的意见。

七、最后陈述。 经过双方充分的辩论,最后陈述阶段,法官会要求当事人简明扼要的说出自己的观点,通常只有一句话或者几句话,目的在于亮明观点和态度。 以后,法官宣布闭庭,本次庭审至此结束。 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法官会当庭宣判,之后送达判决书。 复杂的话,当庭不会有结果,之后,法官会做出裁判结果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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