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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三妻四妾”有何讲究?

 韩林图书馆396 2018-12-07

古时所谓的“三妻四妾”说的是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婚姻制度,它带有一定的不平等性,是对女子的一种迫害制度。同为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封建社会里,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这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男子可以妻妾成群,而女子却只能从一而终。


古书中有所记载,“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的故事。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绝,于是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至于四妾,只是为了凑个对仗而已,并无实质性内容。古人娶三妻四妾,其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三妻四妾应该是多妻多子的意思,就好像古代的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样。


  趣味链接:妾的由来


氏族社会时期,氏族首领有资格实行“媵制”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女方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就属于媵妾,而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因为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

来源: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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