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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过后,买房这4种情况能“拒缴”物业费!

 明天会更好0616 2018-12-07

根据有关的条例,小区业主应该根据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缴纳一物业费,但是作为一个双方平等的合同条约,任何一方若是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wei权。但是不少朋友都觉得,住在小区里最烦的就是物业来催收物业费的时候,很多时候,你觉得交了没用,可别人都已经上门了,不给又不好意思。但实际上,如果是属于这4种情况,2019年元旦起,我们完全可以理所当然的拒绝物业费,这可都是有理有据的!

来源:家装生活

①服务质量未达标。物业本来就是服务行业,业主交了钱就应该,把维护小区秩序,环境等一系列方面都做好,但是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服务质量都没有达标的话,还会有谁愿意交物业费呢?并且在合同上面也明确的显示了,物业方若是不能够达到这个目标,我们真的是可以是拒缴物业费的,这也是保证我们业主的权益的条款;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拿证据说话,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②提供未约定额外服务。不少朋友都反映,希望他物业能解决的事情他们不解决,可偏偏有其他的一切的服务都会找上们来,比如每次小区里要举行一些什么活动,硬是逼着我们给钱去参加。但实际上,如果物业提供了之前在合同中未约定的服务,如果当时在合同中已经表明了需要缴纳物业费,那么我们当然是要缴纳的,可若是这些是合同并没有注明的服务,我们完全是可以有理由直接拒绝交纳的!

③随意增加收费项目。这一点也同样,如果总是出现要缴纳一系列的不知名的收费,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拒绝。大家如果对于这笔钱有疑问,一定要大胆的提出来,不要连什么原因都不知道,就傻傻的交了钱;当然,我们也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这种无缘多出来的费用,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保证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缴费原件未进行审批。相信不少业主朋友都不知道!收取物业费是需要把各项文件缴费明细上交的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批审的,如果物价部门的批准结果不合格,这个有些物业根本就没有将这些文件进行评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不要傻傻的,交钱了,一定要拒绝找他,因为他本身就不属于合法收取,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必要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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