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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 ——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见诸国为中心(二)

 小小雏鸟 2018-12-10

史学月刊


5.楚国


传世及出土文献中关于楚国西周时期婚姻关系的记载较少,较早的材料为西周末春秋初的若敖。见《左传·宣公四年》:


初,若敖娶于䢵,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于䢵。


杨伯峻认为䢵即郧,郧当在今湖北省京山县西北,然据《括地志》及《元和郡县志》则当在今安陆市,恐今安陆市一带皆古郧国。陈认为郧是小国,但是其遗迹如此之多,且距离不可谓近,此殆由其迁徙频数之故。《路史·后纪》八《颛顼》篇:“云近楚,若敖父子娶焉,后灭之。”何浩认为若敖娶于郧,则使楚国与其郢城东南的汉东郧国建立了友好关系,增强了汉东一侧的安全因素。这是正确的。据《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记载:“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土不过同,慎其四竟。”楚国在此时尚不过是蕞尔小国,其最基本的策略自然是致力于结其四援,站稳脚跟,稳步发展。


杨伯峻认为据《史记·楚世家》,楚先祖若敖当西周之末、东周之初,与此若敖恐非一人。《左传·宣公十三年》有“斗伯比”,楚武王之时还在。武王为蚡冒弟,蚡冒为宵敖子,宵敖父为若敖。则按照《左传·宣公四年》的说法,若敖生斗伯比,则斗伯比与宵敖同辈,岁数相差应该不大,如此则为武王的父辈,其尚健在也在情理之中。杨伯峻此说应是觉得令尹子文的时间较晚,按照世系排列,则若敖不应该在西周末、东周初,自然与楚先祖不是同一人。所言有理,疑文有疏漏。


6.宋国


西周时期,宋国的联姻情况最早见于季姬方尊(《新收》364),此器据说是1946年冬河南洛阳市老城出土。



李学勤认为此尊上的饕餮纹极具特色,与此类似的饕餮面,仅见于1963年扶风齐家村所出天方尊、方彝。“天方尊、方彝一般定在西周中期前段。形制的突出特点,在于器侧的两耳。方尊有两耳的,过去只有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服方尊及1955年眉县李村出土的盠方尊。后者由于2003年初眉县杨家



此器口微敛,窄沿方唇,口沿上置一对立耳,腹部微鼓,圆底,三条蹄足。颈部饰大小相间的重环纹,腹部饰对称的卷体龙纹,足根饰兽面纹。从形制和纹饰看,应为西周晚期偏晚或春秋早期器物。从器铭看,此是蔡侯为嫁往宋国的宗室女所做媵器。



7.卫国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一件卫姒簋盖(《集成》03836),大概为西周中期器。


卫姒作宝尊簋,子子孙孙其万年永宝用。


卫国为姬姓,则卫姒为嫁往卫国的姒姓女子。西周晚期还有几件嫁往卫国的姒姓女子所做器。如河南浚县辛村出土的卫姒鬲(《集成》00594):“卫姒作鬲,以从永征。”从器形纹饰看,与三门峡虢国墓地M2001出土的虢季鬲极为相似,应该为西周晚期后段。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两件卫姒豆(《集成》



有四件苏卫妀鼎,形制和铭文均相同,但藏于不同的地方。这里选取其中一件铭文(《集成》02382):


苏卫碸作旅鼎,其永用。


此器呈半球形,直口窄沿,口沿上有一对立耳,圆底下有三蹄足。腹饰两道弦纹。从形制和纹饰看是西周晚期器。“苏卫碸”的称谓是父国+夫国+父姓。由此可见,卫国与苏国在西周晚期曾联姻。


司寇良父壶(《集成》09641),原藏曹秋舫、潘祖荫。


司寇良父作为卫姬壶,子子孙永保用。


此壶横截面呈椭方形,侈口长颈,颈微束,腹下垂,圈足沿外侈,颈上有一对贯耳。颈、圈足及贯耳均以三层阶梯形带纹为饰,腹部则以同样的带纹作网络交错。从器物形制和纹饰看,应该为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器。从器铭看,此应是司寇良父为其夫人卫姬所做器。司寇为官名,《周礼·秋官·司寇》:“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礼记·王制》:“司寇正邢明辟,以听狱讼。”郑玄注:“司寇,秋官卿,掌刑者,辟,罪也。”还有一件司寇良父簋(《铭图》04808),铭文内容极为相似,应该是司寇良父所做同一套器物:“司寇良父作为卫姬簋,子子孙孙永保用。”


河南浚县辛村5号墓出土有三件卫夫人鬲,选取其中一件铭文(《集成》00595):


卫文君夫人叔姜作其行鬲,用[从遥征]


此器与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虢季鬲较为相似,时代也应相近,推测为春秋早期器。从铭文看,此器应为嫁入卫国的卫文君夫人叔姜自做器。李学勤认为浚县辛村17号、5号墓应为卫君及其夫人,推其年代,有可能是卫惠公(卒于公元前669年)或卫懿公(卒于公元前660年)。懿公以后,卫已迁都,辛村墓地大约即不再使用了。所言有理,还需要更多材料证实。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所见材料,西周时期卫国联姻对象有姒姓国、苏国、姜姓国以及司寇良父。


8.陈国


《史记·孔子世家》:“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集解》韦昭曰:“大姬,武王元女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也有记载:“郑子产献捷于晋,戎服将事。晋人问陈之罪,对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之陈,以备三恪。’”可见,胡公夫人为武王元女大姬。


上海博物馆藏有一件陈侯簋(《集成》03903):


陈侯作嘉姬宝簋,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此器低体宽腹,侈口束颈,腹下垂,一对兽首双耳,下有方垂珥,圈足低矮,沿下折。颈饰圆目纹,前后增饰浮雕兽头,腹饰环带纹,圈足饰一道弦纹,均无底纹。从形制纹饰看,应该是西周中期偏晚或晚期偏早。有学者认为“嘉”字乃懿美之词,《诗·豳风·东山》:“其新孔嘉。”郑玄笺:“嘉,善也,其新来时甚善。”正切其意。关于“嘉”,用法最为接近的是王子申盏(《集成》04643):


王子申作嘉芈盏盂,其眉寿无期,永宝用之。


黄锦前认为“嘉芈”乃是芈姓名嘉之女子的称谓,她与王子申同姓。按照金文中此类铭文的一般规律来看,此器很可能是王子申为嘉芈出嫁所做之媵器。此嘉芈或有可能即随仲芈加鼎之“芈加”。有一件嘉子伯昜胪簠(《集成》04605),未见器影,《集成》断为春秋晚期器,暂从。这里录下器铭:


唯九月初吉壬申,嘉子昜伯胪用其吉金,自作宝簠,子子孙孙永寿用之。


此器器盖同铭,唯盖铭“昜伯胪”作“白昜胪”。伯应该是排行,昜胪可能是名。从器物铭文看,这里的嘉似乎不是懿美之词,而更像是一个国家或族氏之称。从铭文看,陈侯簋有可能是陈侯为夫人嘉姬做的器物,丈夫为妻子做器一般称名规律为父国(氏)+父姓,嘉似乎为姬姓。而王子申盏则有可能是王子申为嫁往嘉氏的芈姓女子所做媵器。


1976年陕西西安市临潼区零口公社西段大队窖藏有一件陈侯簋(《集成》03815):


陈侯作王妫媵簋,其万年永宝用。


此器侈口束颈,一对兽首耳,兽耳高耸,下有垂珥,一只残,矮圈足下连铸方座。颈饰变形兽体纹,腹和方座四壁均饰S形双头夔纹。从器物形制纹饰以及铭文字体看,应该为西周晚期器。从器铭看,此是陈侯为嫁与周王的宗室女做的媵器。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所见材料,西周时期陈国联姻对象有王室和嘉氏。


9.蔡国


传世文献中没有关于西周时期蔡国政治联姻的记载,金文中较早的记录是美国华盛顿弗里尔美术博物馆藏的伯作蔡姬觯(《集成》05969),《金匮》记载出自陕西西安。铭文曰:


伯作蔡姬宗彝,其万年世孙子永宝。


此器大口长颈,下腹向外倾垂,矮圈足外侈。颈饰牺首和顾首卷尾夔龙纹,其上饰对鸟组成的仰叶纹,腹饰下卷角兽面纹,均以云雷纹填地。从器形和纹饰看,应该为西周中期偏早器。从铭文看,是伯为其夫人蔡姬所做器物。伯的身份不明,从器物精美程度以及《金匮》记载的出土地点看,可能为畿内贵族。



此器有干有旋,甬的断面呈圆形,钲、篆、枚之间隔以小乳钉,枚为平顶两段式,篆间饰斜角云纹,隧部饰大云纹,右鼓以圆涡纹为基音点标志。从形制和纹饰看,应该是西周中期后段器。从铭文看,虘可能为蔡姬丈夫。“一般认为,此钟与大师虘簋为同一作器者之器。如此则此钟可依该簋,判定为西周中期孝王前后器。”太师虘簋19402月出自陕西扶风县法门镇任家村窖藏,同出有四件,这里摘录其中一件铭文(《集成》04251):



由铭文得知,虘为大师。“据《周礼·春官·宗伯》:‘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然而从《诗经·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以及《诗经·常武》‘王名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的记载中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大师是武官,是显职,而不是乐官。大师指乐官恐怕只符合东周的情况。”关于大师虘簋的年代,说法不一。限于材料,我们目前还不能对虘钟年代做出准确判断,但从铭文可知西周中期后段蔡国曾和陕西扶风县法门镇任家村的大师虘联姻。


蔡姞簋(《集成》04198),此器未见器影,只有拓片。从拓片铭文字体看,可能为西周晚期器。



从铭文看,此是嫁往蔡国的尹氏姞姓女子为其皇兄尹叔所做器物,尹氏为姞姓见于其他彝铭,如尹叔鼎(《集成》02282):“尹叔作姞媵鼎。”尹氏为周王朝史官。此器据《山东金文集存》记载出土于山东蓬莱市,蔡姞其皇兄尹叔族人可能在此。《左传·宣公三年》:“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西周时期,多见姬姓与姞姓的联姻,蔡姞簋表明蔡国似乎也遵循了这个婚姻传统。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所见材料,西周时期蔡国联姻对象有礹姓国、宋国、尹氏、伯氏以及太师虘。


10.曹国


传世文献中未见有与曹国婚姻相关的材料。出土的曹国青铜器有一些,但是与婚姻相关的器物只有寥寥几件,特别是西周时器更少。曹伯盘、已经在讨论齐国政治联姻时论及,不再赘述。


11.郑国


西周时期郑国的婚姻材料主要是金文。根据金文材料我们知道,郑桓公始封前后郑地存在着不同的族姓,其中包括姬姓的郑,还有虢氏、井氏,姜姓的郑。可能还有别的族氏存在。李峰以及张应桥、蔡运章均有文讨论过金文中的郑。本文所讨论的郑,指郑桓公所封之郑国。东迁后的郑与原来的郑地点是不同的,一个在新郑,一个在关中。尽管依据其一,为姬姓;其二,周宣王二十二年始封;其三,出土器物地点三点原则,然而还是有一些器物无法准确区分,我们会暂且存疑。


有三件郑登伯鬲(《集成》005970059800599),铭文相同:



从铭文看,此器是郑铸友父为几姜所做。如果郑铸友父为姬姓,则此器的铸造有两种可能:一是郑铸友父为其姜姓夫人所做器物。“几”为姜氏的字或名或是其父氏。第二种可能:此是郑铸友父为异姓女子所做媵器。这种为异姓女子做器在青铜器铭文中也有,因此不排除这种可能。如果郑铸友父为姜姓,则此器为郑铸友父为其宗室女所做媵器。“几”为姜氏的字或名或是其所适夫家的氏称。此外,还有一种可能,郑铸友父是姬、姜以外的姓氏,则情况同于为姬姓的郑铸友的分析。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有一件郑伯盫父鬲(《集成》00730),未见器影,《集成》定为西周晚期,暂从。


郑伯筍父作叔姬尊鬲,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从器物铭文看,此器是郑伯盫父为叔姬所做。李峰认为此器是郑伯为叔姬所做的祭器。而这位叔姬,很可能与㝨盘的伯姬一样,是来自姬姓宗族的女子。不过,关于这件铜器的年代以及姬姓郑氏建立以后与姜姓郑氏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研究。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器物名前面加上“尊”,不一定是祭器。较为明显的例子是鲁姬鬲(《集成》00593):“鲁姬作尊鬲,永宝用。”但很明显是鲁姬自做器,并不是祭器。第二,如果郑伯为姬姓,则此器可以看作郑伯为姬姓宗室女做的媵器。同样的例子见于王鬲(《集成》00646):“王作姬母尊鬲,子子孙孙永宝用。”如果此郑伯为姜姓,则此器可以看作是郑伯为其夫人叔姬做的器物。


郑同媿鼎(《集成》02415),此器物未见器影,《集成》定为西周晚期,暂从。


郑同媿作旅鼎,其永宝用。


从器物铭文看,这是郑同媿自做器。唐兰认为作为族名的“同”字即是“凡”字,“同氏”就是《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称为“周公之胤”的凡氏。韩巍赞同此观点,认为“郑同”与“郑井”“郑虢”等氏名同例,应为同氏后裔中的一支改封于郑地者;在原氏名“同”之前加“郑”字,以示与大宗相别。“郑同媿”应是嫁于郑同氏的媿姓女子。此说可从。


12.燕国


日本京都泉屋博物馆藏有一件燕侯旨鼎(《集成》02628):


匽(燕)侯旨初见事于宗周,王赏旨贝廿朋,用作有姒宝尊彝。


从形制纹饰以及铭文字体看,其为西周早期成、康之世的器物。从铭文内容看,燕侯旨直称“有姒”,有姒为燕侯旨母亲的可能性不大,可能为燕侯旨夫人。


201012月,山西翼城县隆化镇大河口西周墓地(M1)出土有铜卣四件,形制略同。从大到小排列,前两件形制相同,后两件形制亦相同。其中最大的一件卣(M1276-1),内置酒器一套七件。M1271,盖为母口,盖面隆起,上有圈形捉手,器身垂腹,圈足外撇,兽头状耳附提梁。盖面和上腹饰一周夔龙纹,上下界以圆圈纹。提梁上饰蝉纹;圈足上饰二周凸弦纹。M1276-1,形制等与M1271相同,盖内有铭文两行九个字:


燕侯旨作姑妹宝尊彝。


从器物铭文来看,是燕侯旨为其小姑所做器物。同墓还出土有霸簋一件,伯作宝尊彝鼎一件,霸仲作旅彝簋一件,旨作父辛爵两件等。可能是燕侯旨的小姑嫁给了霸伯,即1号墓主人。两件旨作父辛爵可能是陪嫁媵器。据发掘报告,M1276-1,器内酒器一套包括觯五件和单耳罐、斗各一件。其中单耳罐(M1276-7)为圆形,微敞口,高领斜内收,圆鼓鼓,凹底,领腹部铸一鋬。领下部饰一周竖线纹,耳两侧饰横“S”形方角云纹,其间饰横“S”形直角云雷纹,耳面饰四组“八”字纹,“八”字纹内均饰点纹或短线纹。谢尧亭指出:“单耳罐很像我们今天餐桌上的分酒器,但究竟当时是如何使用的,还有待考证。一般认为,这是北方或西北传来的器物,而非本地的传统。山西地区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北方与中原之间的过渡地带,民族和文化交融碰撞,其包含的因素比较复杂。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历次北方民族南下,山西都首当其冲。”这套酒器放在M1276-1铜卣中,又带有北方因素,可能也是燕侯旨小姑的陪嫁器物。M1霸伯墓葬中还发现有一件青铜簋(M193),盖器对铭,铭文为:“芮公舍霸马两、玉、金,用铸簋。”芮公系王朝重臣,芮国姬姓。召公也为王朝重臣,霸伯与召公女儿联姻,或许是因为其与王朝关系较为密切的缘故。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所见材料,西周时期燕国联姻对象有姒姓国以及霸伯。


13.吴国


上海博物馆藏有一件簋(《集成》04195),从器物形制和纹饰看,是较为典型的西周中期器。


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的统治策略


从上文梳理可以看出,传世和出土材料中有关西周时期诸国婚姻材料并不多,而考古发现的偶然性和不均衡性,更是加大了研究的难度。本文所作研究只是试图从现有材料来看一个大的趋势走向,以期窥探西周王朝统治策略。


首先是姬姓国。除了周王室,还有鲁国、晋国、卫国、蔡国、曹国、郑国、燕国、吴国。囿于“同姓不婚”的原则,这些姬姓国的联姻对象大多为异姓,西周早期以姜姓和姒姓为多,其次是姞姓。姜、姬族群为华夏文化的主流,常互通婚姻。姒姓,从传世及出土文献可知,文武成康昭可能都娶有姒姓女子,鲁国、卫国、蔡国、燕国等也均娶有姒姓女子。而姞姓,《左传·宣公三年》:“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姬、姞两国联姻为好的婚姻。另外,则是一些大的异姓国,如齐国、宋国、陈国、苏国、申国等。各姬姓诸侯国分封后,基本上保持了与王室较为一致的联姻传统与联姻对象,这种婚姻特点的一致性,一方面表明了姬姓国联姻传统的延续,这种传统并未随分封而急剧改变或结束,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姬姓诸侯国对周王室的尊重与遵从。与异姓国族的联姻,是周王维系其统治的重要手段,这种外交上的一致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周王朝统治策略的地域扩展。大体而言,这种一致性贯穿整个西周,尤其在西周早、中期表现得更为明显。


其次是异姓诸侯国。异姓诸侯主要有齐国、秦国、楚国、宋国、陈国。从这几国的联姻情况看,主要联姻对象为姬姓国,包括周王室。这一方面与周王朝的笼络政策有关。这些异姓诸侯国,大多地理位置重要。如齐国地处东土,是周王朝在东部地区的重要部署。秦国,则为周王朝保西陲。陈国,地处淮水流域,是周王朝经营淮水的重要据点。与这些国家联姻,维系友好同盟关系,对于稳固周王朝统治大有裨益。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异姓诸侯的生存之道,要在姬姓王朝求得生存与发展,与姬姓国联姻十分必要。以王室嫁娶数量表为例,其娶入数量较嫁出数量要多许多。异姓诸侯国多嫁女于王室,而娶入王室之女则较少。这一方面是限于资料之不足,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周王朝在西周时期还是有着绝对的权威,力量较为强大。周王对鲁国嗣君的干预以及对齐哀公的生杀予夺之权,则是明证。异姓诸侯国积极嫁女于王室以图存。当然,到西周晚期,这种局面有所改变,周王大量娶入异姓国族之女可能出于现实的考量。


除此之外,诸国还多与王朝卿士或世家大族通婚,特别是姬姓诸侯国。比如鲁国与尹氏,晋与周氏,卫与司寇,蔡与伯、太师、尹氏等联姻。这些世族或是王朝史官,或是执政大臣,或是掌管军事、刑狱,均为当时较为重要之世族。以蔡国为例,我们在文中曾进行过简单分析,认为蔡国与太师虘的联姻很可能是两者在军事上有过合作的体现,就如同柞伯鼎铭中柞伯与蔡侯的合作一样,而这种合作,与周王的命令及对淮水流域的统治策略有关。当然,限于材料,我们无法对每一桩联姻情况进行分析,只能从现有材料推测,诸国与世族通婚除了双方利益所需,或许与周王统治策略有关。特别是姬姓国,周王并不能采取直接联姻手段笼络,而通过促成王朝卿士或世家大族与姬姓诸国的联姻,可以实现其笼络的意图。又或者通过两者联姻,来达成其政治军事上的目的。异姓诸侯国也与世族通婚,但相对而言少一些,比如齐国与井氏和周氏。从材料看,周王室更倾向于直接与这些异姓诸侯国联姻。齐国、宋国、陈国均有女子嫁入王室。


与周边异姓国族联姻也是西周时期诸国政治联姻的一个重要特点。《左传·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周王朝分封诸侯,希望各诸侯国能够担负起蕃卫王室之责。而诸国新立,要稳固统治,除了必要的武力征服,政治联姻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从诸国政治联姻情况看,各国均积极与周边异姓国族联姻。比如鲁国与薛、邾国、杞国、牟国等国联姻;晋国与格、杨联姻;秦国与西申、丰等联姻;宋、郑、蔡之间联姻等。这种与周边异姓国族的联姻一方面是各国忠实履行蕃卫王室之责,稳固自身统治的需要,但另一方面,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周王朝怀柔政策的扩展和延伸,即周王朝通过诸侯来实现对地方的控制。不过,在特殊情势下,周王朝也会采取一些现实的应对策略。从文末附表可以看出,西周晚期,周王室联姻对象数量急剧扩展,有噩、申、番、陈、纪、苏、褒、姜、齐、陈、丰等,这与当时政治局势变化以及周王室处境有关。可见,出于现实考虑,也为表诚意和隆重,周王室会直接与某些国族联姻,尽管这些国族附近有一些周王分封的诸侯国,特别是姬姓诸侯国。


值得注意的是,与宋国、陈国等异姓国从西周早期以来就一直与周王室和其他姬姓国关系密切不同,秦国和楚国一直游离于中原之外,既未见与中原地区过多交集,也不为中原地区所重视。这种局面一直到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才有所改变。虽与材料不均衡有关,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周王朝统治策略与重心所在。


附录周王室娶入、嫁出情况表



END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原文载《史学月刊》2018年第10期,注释从略。

据反映和编辑部发现: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个人盗用《史学月刊》编辑部名义,向作者发放稿件录用证明文件,并收取相关费用等。在此郑重声明:本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出版,发表文章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我刊名义收费者,均系假冒诈骗行为。再次提醒作者,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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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转告周知,感谢您的支持和厚爱。

《史学月刊》编辑部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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