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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心智的运行原理

 keynekanb 2018-12-13

第一节 基本的世界观与概念




    在本文中,心智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产生了生命体验被生命体验所反映的世界。它与内在世界是同义词。心智是一个信息处理系统,其功能包括接收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并产生认识,以及控制行动三部分。




    五感是外在世界在上一时刻的运行中发出,并被心智在下一时刻接收的。它的内容是外在世界上一时刻的状态所决定的,并且反映了外在世界上一时刻的状态。相比之下,生命体验是心智在上一时刻的运行中发出,并被心智自身在下一时刻接收的。它的内容是心智上一时刻的状态所决定的,并且反映了心智上一时刻的状态。因此,生命体验可以被理解为心智在上一时刻的残影或者快照。第一章的后半部分会提到,心智接收与分析生命体验的过程导致了自我意识的产生,并使灵性的培养成为了可能。接收与分析生命体验需要一定的智力,绝大多数动物都没有表现出具有自我意识的迹象,并且人的自我意识的强度会随着受教育程度与自身的思考而强化。




心智大脑是不同的。心智是心智凭借对生命体验的分析所认识到的世界,而大脑是心智凭借对五感的分析所认识到的外在世界中的一种事物。一个心智可以认识到任意数量的大脑的存在,但它只能认识到一个心智的存在,也就是它本身。当然,大脑或者生成,或者反映着心智。但至于具体是生成还是反映,心智的本质是什么,回答这些问题超出了心智的认知边界。




“人”包括精神的心智与物质的躯体两部分,并且本文在使用“人”这个词的时候往往指人精神的心智。本文在讨论心智的结构与性质时往往用到“心智”,而在讨论心智与外在世界或者人与人的关系时往往会用到“人”。




“认知”指通过分析已有信息来获取新信息的过程,而“认识”指心智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并存储的新信息。心智中的各种信息(除了生命体验与五感),无论其类型或存储的时间长短,都属于认识。比如,五感带给心智的感觉属于认识,心智根据五感总结的规律同样属于认识




    人之所以会有灵魂这个概念,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首先,心智在分析了生命体验后认识到,它本身是精神的,是与物质的外在世界是不同的。其次,心智在分析了五感后又认识到,自己所控制的身体是物质的,正如外在世界中的其它事物一样。最后,为了使这两点看似矛盾的认识变得互相协调,心智认定,在外在世界中,存在某种不可见的精神实体依附于人的物质身体之上,那就是灵魂




本文并没有对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灵魂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讨论。根据本文的观点,那超出了心智的认知能力的边界。本文一些地方会提到,外在世界是物质的,内在世界是精神的。但那并不意味着本文的观点是,存在一个物质,一个精神的两个平行世界,就好像奇幻小说的设定中那样。事实上,心智可以知道的仅仅是,它自己凭借分析五感可以认识到一个物质的世界,凭借分析生命体验可以认识到一个精神的世界。至于这样的认识是不是完全错误的,这两个世界之间是否存在或存在怎样的因果与从属关系,回答这些问题都超出了心智认知能力的边界。

 



第二节 心智的结构




    心智是一个信息处理系统,其功能包括接收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并产生认识,以及控制行动三部分。



    心智包括认知与本能两个部分。它们运行的表现分别是通常所说的理性感性。这两个部分都能对信息作出分析并控制行动。这两个部分有时一个占主导,有时另一个占主导。认知部分擅长处理较复杂的问题但运行较慢,而本能部分只能处理基本的问题但运行较快。认知部分的认识包括知识与观念等,而本能部分的认识包括欲望,情感,热情与冲动等。认知部分中的认识与本能部分中的认识可以互相影响。如果认知部分中的认识与本能部分中的认识互相矛盾,那么只有其中较强的那个会“胜出”,也就是继续存在同时影响到另一部分。其中认知部分中的认识胜出了的情形就是通常所说的“压抑”或“克制”,反之就是通常所说的“本能占了上风”或“被欲望冲昏了头脑”。




本能部分往往只能对五感做出简单的分析,但它并不是低劣活着邪恶的。比如,当遇见有吸引力的异性时,人可能会产生冲动,尽管对方可能尚未成年或者已经有了家庭。这种冲动固然是心智本能部分在起作用,也确实不应该被付诸行动。但是这种冲动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本能部分只能对接收的信息做出简单的反应的缘故,在这个例子在,本能部分并不能辨别眼前的对象是否成年或是否有家庭。心智的认知部分恰好能弥补本能部分的这种缺点。另一方面,本能部分同样会产生诸如向异性证明自己,与异性互相陪伴,一起建立家庭等有益的认识与行为。因此,本能部分并不低劣或者邪恶。认知部分应该引导本能部分,而不是与之敌对。




在包括汉语与英语的一些语言中,都有更良善,更理想,更重要,更有权的意思,而则意思完全相反。比如上等上策高级最高优先级最高权力等等。此外,许多宗教尽管教义不同,但它们都宣称天上是上帝,神仙的住所,而地下是恶魔,恶鬼的领地。这一情况产生于这样两个事实:第一,心智的认知部分与本能部分中,只有认知部分能够分析生命体验,因此只有认知部分能够产生自我意识与灵性,本能部分只能产生理性并进而产生动物性。第二,认知部分在某种意义上位于本能领域的上方。但是,内在世界是精神的,很难解释心智的一部分为什么会位于另一部分上方。这一点可能与这一事实有关,也就是大脑的上半部分生成或反映着心智的认知部分,而大脑的下半部分生成或反映着心智的本能部分。




心智产生的认识可以根据它们属于信息处理过程的哪个步骤分为三种。一种是对信息来源的认识,一种是对目的的认识,一种是对实践的认识。这三者既分别包括“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又分别包括“观念”,“决心”与“意志”。这三种认识中,只要心智在分析了它所接收的信息后产生了第一种认识,也就是“对信息来源的认识”,接下去的两种认识就会随着心智的运行逐个产生。只要心智产生了最后一种认识,也就是“对实践的认识”,心智就会控制躯体做出行动。这里可以说是前一种认识使心智产生了后一种认识,也可以说是心智用前一种认识得出了后一种认识。这三种认识中,每一种认识都是前一种认识的结果与结论与后一种认识的原因与前提(除了第一种认识的前提是接收的信息,最后一种认识的结果是行动)。具体地说,世界带来世界观,世界观带来价值观,价值观带来人生观,人生观带来行为;世界带来观念,观念带来决心,决心带来意志,意志带来行为。如果把心智与一个人工神经网络相对比,那么心智从接收信息得出三种认识,最后产生行为的过程可以被视为信息从输入层流过各个隐层,最终从输出层流出的过程。如果把心智与一个强化学习程序相对比,那么这三种认识分别相当于关于状态空间的变化规律的信息,关于状态与行为的值函数的信息,以及关于策略的划分方式与策略内容的信息。心智先分析接收的信息,然后依次产生对信息来源的认识,对目的的认识与对实践的认识这三种认识,最后产生行为的过程总称“心智的运行”,心智依次产生这三种认识的过程总称心智的“认知活动”。




    以外,心智产生的认识还可以根据其存在时间分为长期认识与短期认识,它们也类似于通常所说的长期记忆与短期记忆。心智凭借短期认识控制身体做出大部分行动,而长期认识是心智在产生与实践短期认识的总结与依据。具体地说,心智根据分析五感生成外在世界的模样,根据分析生命体验生成内在世界的感受的过程就属于产生短期认识的过程,而根据对前一过程的分析总结产生知识的过程就属于产生长期认识的过程。认知部分的认识存在的时间往往比本能部分的认识的存在时间更长。




再者,根据其来源,心智产生的认识还可以分为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与对内在世界的认识。其中前者的来源是理性,后者的来源是自我意识或灵性。“想法”是认知部分中的对外在世界的认识,“领悟”是认知部分中的对内在世界的认识,“欲望”是本能部分中的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情感”是本能部分中的对内在世界的认识。由于认知部分的认识与本能部分的认识是可以互相影响的。因此想法可以影响欲望,欲望也可以影响想法;领悟可以影响情感,情感也可以影响领悟。由于本能部分本身不具备自我意识与灵性,因此情感的产生与自我意识与灵性无关,它完全是在领悟的影响下产生的。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领悟”与“情感”是对内在世界的认识,但它们的内容并非与外在世界无关。比如当人失去亲人时,人就会产生类似“我失去了十分重要的东西”的“领悟”,而这种“领悟”会使人产生“悲伤”这种情感。




最后,尽管没有必要,但是根据其位置与形式,心智产生的认识还可以分为直观认识与抽象认识。其中抽象认识产生并存在于认知部分,直观认识存在并产生于本能部分。



 

第三节 两个信息来源




    心智的信息来源并不是单一的。它有着两个相关但相对独立的来源,分别提供着两种不同类型的信息。


    心智从两个信息来源接收了两种不同类型的信息。凭借使用感觉器官观察,心智可以从外在世界中接收物质类型的信息,这种信息被称为五感,它反映着外在世界。凭借体会当下的感受,心智可以从内在世界,也就是它自身接收精神类型的信息。这种信息被称为生命体验,它反映着内在世界也就是心智本身。人能认识的自己的恋人的存在,是因为他的心智分析了五感。但只有凭借分析生命体验,人才能知道,自己知道自己的恋人的存在,并知道那个人带来(在本文中,“带来”指导致了什么的产生)了怎样的感觉。




    需要注意的是,在心智的认知部分与本能部分中,只有认知能力较强的认知部分能接收与分析生命体验。并且,心智的认知能力越强(也就是智力越高),它接收与分析生命体验的能力也就越强,因而它的自我意识也就越强。但是,心智的认知部分可以同时分析五感与生命体验。当一个人在偷窃的时候,一方面他的心智在分析五感并控制躯体躲避其他人类的视线,一方面他的心智在分析生命体验,认识到自身充满着邪恶与病态。




    尽管生命体验反映的是一个精神世界,但是它并不是超自然力量。大脑收集自身的运行所留下的迹象,并将它们作为自身的信息来源的过程很可能反映或者制造了生命体验,正如大脑接收来自感觉器官的信息并将它们作为自身的信息来源的过程制造或反映了五感一样。不过,生命体验可能是奇幻故事中魔力这一概念的来源,而魔法概念的来源可能是后文提到的,产生自生命体验的自我意识或灵性。如果把心智理解为一个递归神经网络,那么网络从外界接收的信息就对应着心智的五感,而网络所接收的来自上一刻的自身的信息就对应着心智的生命体验。

 



第四节 两种信息的互相转化




    生命体验与五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信息,前者是精神的,后者是物质的。但它们之间却可以互相翻译,也就是转化。比如光对应着希望,而秋风和落叶对应着感伤,而绝望则对应着荒漠与乌云。具体的对应关系会因为文化与个人经历等方面的差异而略有不同。这种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联想来解释。




    这种转化很多时候并不是有意的。无意的转化会导致人混淆外在世界中的事实与内在世界中的事实,以至于相信超自然事物,而有意的转化使人能够进行想象与创作。比如,祷告的信徒之所以感到有光照到自己身上,是因为他们接收了当他们与自己原本已经丧失了的神性建立联系并从中获得平静与希望时产生的“被温暖与照耀”的生命体验,并且错误地把这种的生命体验转化为了五感,以至于将恢复了平静与希望这一内在世界中的事实被光照耀这一外在世界中的事实,误以为外在世界中真的有一位神发出了慈爱的光线把照耀了他们的“灵魂”。与此同时,人之所以可以想象龙与恶魔的样子,是因为人有意地把心智中的精神事物与精神现象(比如认知部分对本能部分的傲慢丧失神性后的堕落)所产生的生命体验转化为了五感的缘故。




由于五感与生命体验的来源的不同,就五感以及产生五感的外在世界进行交流是较容易的,但就生命体验以及产生生命体验的内在世界进行交流是困难的。这是因为,五感来自外在世界中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被复制,保存,或者被共同观察,并且容易描述。比如,倘若一个孩子在动物园看见一只狮子,他想要把狮子威武的形象告诉同伴,那么他既可以把狮子的形象描述给他的同伴听,也可以带同伴们一起去动物园。与五感相比,生命体验来自心智自身的活动,而心智的活动不能被复制与保存,每个心智只能接收到它自己发出的生命体验,并且生命体验还难以描述。当一个把自己恋人视为自己生命的希望的人失恋了,他无法把自己的失落与绝望讲明白或者拿出来给别人看。为了就生命体验与产生生命体验的内在世界进行交流,人发明了文学,音乐与艺术等等新的交流方式。凭借这些交流方式,人在交流前首先把把生命体验转化成了更容易交流的五感类型的信息(比如声音,画面与故事),再将这些五感类型的信息放入外在世界的载体(比如乐谱,油画与文字)中。当其他人通过这些载体接受到了五感类型的信息以后,再将这些信息转化回生命体验。这样,关于生命体验的交流就成功了。比如当一位音乐家在欣赏日出时体会到了被某种庄严的力量所震慑的生命体验,他无法直接把这种体验告诉别人,但凭借把这种生命体验转化为音乐,任何听到他的音乐的人都会产生类似的生命体验。“意境”不是一种超自然事物,而是可以被转化为一种特定的生命体验的五感类型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可以被称为精神的财富,这不是因为音乐的本质是精神的,而是因为音乐虽然是物质的,但是却可以使心智产生精神的生命体验与精神上的满足。需要注意的是,有时人唱歌确实是为了吸引配偶,而不是为了表达与传递生命体验,正如一些鸟类那样。但是,人进行音乐,文学或其它创作的动机并不是可以用“吸引配偶”来解释的。最后,创作与欣赏作品的能力本质上是转化生命体验与五感的能力,它产生于自我觉察的能力,而自我觉察的能力来自于后文将会提到的灵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有艺术天赋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确定,其他人一定是具有生命体验与内在世界的。因为生命体验不是超自然力量,分析和表达生命体验的过程与分析和表达五感的过程一样,是被大脑中的活动所制造或反映了的。



 

第五节 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




    五感使心智得以认识外在世界,生命体验使心智得以认识内在世界也就是其自身。就其内容而言,五感呈现的外在世界与生命体验呈现的内在世界是相同的,但是就性质而言,外在世界是物质的,内在世界是精神的。



    比如,当一个人凭借五官认识到广告牌,天桥与高楼的存在,毫无疑问这些事物都是外在世界中的客观事物。倘若忽略外在世界完全不真实的可能性,当他闭上眼睛,那些事物仍旧会存在。



    当这个人转而开始体会当下的外在环境带给自己的的感受,他的心智凭借分析生命体验同样会认识到一个有广告牌,天桥与高楼的世界。只不过这个世界是他的内在世界,那些那些广告牌,天桥与高楼不是外在世界中的事物,而是心智根据对五感的分析而构建的形象(这种形象属于短期认识)。那些形象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的心智接收了来自外在世界的信息,也就是五感。倘若他移动位置,那些形象就改变了。

 



第六节 心智认知能力的边界




    心智有且只有五感与生命体验这两个信息来源。因此,心智的认知能力是有边界的,心智的认知能力仅限于,一方面凭借对五感的分析认识到外在世界的存在并认识其运行规律,另一方面凭借对生命体验的分析认识到内在世界的存在并认识其运行规律。



    第一,要想判断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是否完全不真实,就是要判断生命体验或五感是否全部是不可靠的。由于心智没有除了它们以外的信息来源,作出这个判断不在心智的认知能力的边界内。




    第二,心智无法理解其自身的终结。由于心智获得且分析了生命体验,它知道自己存在并且正在运行;由于心智获得且分析了五感,它知道大脑生成或反映着自己。但是,心智无法由此判断在自己的躯体毁灭后,自己会发生什么,是否能够继续存在。如果能够继续存在,,那时给它提供信息来源的外在世界又会是怎样的。心智也无法判断当自己的躯体毁灭后,自己会不会被赋予一个新的躯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转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心智无法认识到自己是否会有转世,但是由于心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记忆与认知方式会随着躯体受损而受损,因此心智可以判断,哪怕自己在当前的躯体被毁灭后被赋予了新的躯体,自己也极有可能无法保留原有的人格,因此它没有理由对“来世”抱有期待。一些宗教徒以为自己知道死后世界的样子,这是因为他们正如下一章所描述的那样,无意地转化了生命体验与五感,以至于混淆了内在世界中的事实与外在世界中的事实的缘故。比如,之所以宗教信徒相信不信上帝的人死后会下地狱,信上帝的人死后会进入天国,是因为他们将这一内在世界中事实当成了外在世界中的事实,也就是过不合乎自身的神性的生活的人其内心深处一直受着持续的煎熬,而顺从自身的神性的人其内心深处有着精神上的愉悦




    第三,一个人无法知道其它人是具有精神的内在世界的人,还是仅仅是按照外在世界的规律活动的躯体。心智知道自己的存在是因为它接收了自己发出的生命体验,而它只能接收自己发出的生命体验,无法接收其它心智发出的生命体验。因此,心智不可能确定其他人的心智是否真实存在。人只能凭借自己存在一个精神的内在世界,并且自己的与他人的身体构造与行为模式相差无几这一事实,推测别人很可能也同样具有精神的内在世界。哪怕其他人宣称自身具有生命体验与内在世界,并且表现出自我意识与神性或灵性与知性也不例外,这是因为心智的运行在外在世界中的任何体现都是可以用大脑的运行来解释的。不过,十分重要的是,虽然人只能推测其他人同样具有精神的内在世界,但是人必须接收(或者说相信)这种推测。任何行为准则,无论善或恶,简单或深刻,都必须建立在接受这一推测的基础上。因为否则,人的任何事物与行为的意义都是值得怀疑的。




第四,分析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样超出了心智认知能力的边界。人可以用科学知识解释人的感觉器官如何感知到事物的存在,而大脑如何随着感觉器官产生反应。但是,人无论如何都无法解释,大脑中的反应是制造还是反映了人的感觉,并且这个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具体地说,我们可以确信,人被针扎了之后,大脑会对痛觉神经起反应,并且人会有疼痛的感受。它们就好像物与像一样同时存在并且互相对应。但至于这种反应与疼痛的感受是哪一者导致了另一者,心智无法凭借对生命体验与五感的分析得出结论。也就是说,心智可以知道,自身与大脑就像物与像一样彼此同步,自身的运行与大脑的运行像物与像一样彼此对应,但它无从得知其中到底哪一个是物,哪一个是像,还是互为物和像或者其它情况。




    第三章将详细讨论如何解决对心智认知能力的边界外的不可知的恐惧。

 



第七节 心智的需求层级




在本文中,心智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产生了生命体验被生命体验所反映的世界。它与内在世界是同义词。



心智是一个信息处理系统。正如人工智能所表现的那样,心智进行认识与实践的根本目的总是为了让接收的信息具有或趋近某个特征。至于具体是什么特征,这与心智对各种特征的认识有关。心智对它所接收的信息的某个特征的渴望可以被称视为一项“需求”,而这种特征就是需求对象。如果接收的信息确实具有或趋近了这个特征,那么这项需求就被满足了。心智的各项需求除了精神需求以外,都是心智本身在分析信息前就具备了,并且不会因为它所产生与保持的认识而改变的,尽管心智对于这些需求具体如何实现的认识是可以随时改变的。心智的功能是根据接收的信息分析信息来源,根据对信息来源的分析判断需求层级,并根据对需求层级的判断控制外在世界中的身体的行动。




心智有可能关注的需求包括初级需求,中级需求与高级需求三个层级。心智判断需求层级的原则是(在排除自我意识与灵性的影响的情况下),当多项需求未被满足时,更初级的需求优先。初级需求的满足是高级需求的满足的条件,而高级需求的满足是初级需求的满足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需求的满足”与“需求被满足了”是不同的。当心智认识到某项需求的满足时,它会产生愉悦,并更接近某项需求被满足了的状态。并且,“需求的满足”一词有时也可以指“需求被满足了的状态”。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被满足了的状态是可以达到的,而高级需求与精神需求被满足了的状态是无法达到的。当心智认识到初级需求或中级需求被满足了,它的动物性会转而关注更高级的需求,并且难以再因为这一需求的满足而产生愉悦。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越是接近被满足了的状态,它的满足会使心智产生的愉悦越少。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边际效应”。相比之下,当心智认识到了高级需求或精神需求的满足,它会继续寻求高级需求与精神需求的满足。也就是说,如果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始终处于被满足的状态,那么心智将不断地,或者说没有止境地寻求高级需求与精神需求的满足。比如人在保护与照料了自己的后代与伴侣后,人就会想要转而去保护与照料自己的朋友,族人乃至其他同类。




初级需求的需求对象是“生存”。寻求初级需求的满足的行为包括满足各项生理需要以及规避危险。比如躲避捕食者,寻找食物与水源,清洁身体(这种清洁不包括以打扮外貌为目的的清洁),寻找住所等等。中级需求的需求对象是“繁衍”。寻求中级需求的满足的行为包括寻找配偶,向配偶证明自己以及生育子女。高级需求没有明确并且固定的需求对象。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的行为是帮助同类,具体地说,是保护与照料自己的子女,伴侣,朋友,族人乃至其他同类。




由于高级需求没有明确并且固定的需求对象,不同的人根据他们对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认识,就高级需求的需求对象与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的方法产生了不同的认识。通常所说的理想是对高级需求的需求对象的定义,而“行为准则”可以是对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的方法的定义。 “理想”,“行为准则”以及它们所基于对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认识的总和就是“价值体系”。本文的理论就是一种价值体系。“行为准则”是由“理想”衍生出来的。比如,如果一个人的理想是实现人类大同,那么他的行为准则可以是“积极参与社会生产以增加世界上的财富总量,从而确保人们不必也不愿意再因为利益冲突彼此争斗”,也可以是“确保具有优秀的习性或文化的个体在社会上更有优势,从而确保人的习性与文化不会在人类大同实现后不断退化”。此外,由于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的满足是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的前提,人们也会把外在世界中不会引起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的不满足的事物或状态称为是“理想的”。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这种定义,成为高官与富翁并不能算是理想,通常所说的“自我实现”也并非心智的一个需求层级,这两种现象分别是第二章提到的“自欺”与“证明自身具有自我意识”这两种症状的结果。此外,大部分自以为在实践自己的价值体系的人实际上都是在“自欺”与“证明自身具有自我意识”这两种症状的驱使下行动。




此外,第十二节将会提到,人的心智会因为心智正常运行时产生的生命体验而愉悦,因为问题与错误而产生的生命体验而痛苦。人对“美好的生命体验”这种需求对象的渴望可以被视为“精神需求”,它是一个心智凭借灵性所开创的,独立于各项需求层级之外的新需求。它与高级需求是不同的。相比之下,其它需求是心智在开始分析信息前就具备了的。



    

第八节 以原有目的对五感的分析




心智总是在无意中以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的目的分析五感(尽管心智也可以有意地分析它)。这种分析就叫做理性。认知部分与本能部分都具有这种理性,不过认知部分的理性更完善。人与动物都具有这种理性,不过人的理性更完善。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定义的理性并不与感性对应。它指的是心智对五感的分析,而它最终使心智产生的是动物性。人之所以会产生类似“因为我的伴侣忠心又优秀,因此我要为他或她努力”这样的认识,就是因为理性在起作用。




理性所使心智产生的对信息来源的认识是 “自己在外在世界中处境如何

这种对信息来源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目的的认识是应当寻求某项需求的满足。在这种对目的的认识的影响下,心智认识到自身需求层级提升时会感到愉悦,认识到自身需求层级下降时会痛苦。




这种对目的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实践的认识是以某种方式寻求某项需求的满足。这种对实践的认识就是动物性



这种对实践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实践是“寻求某项需求的满足”。动物的生活与人躲避危险的行为都是实践动物性的典型例子。



    由于在心智的认知部分与本能部分中,两部分都能以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的目的分析五感,因此这两部分中都存在动物性。




    动物性可以,但不应被视为恶的。确实,根据动物性,自己的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如果没有被满足,那么他人的需求的满足就不在考虑的范围内,比如一群饥饿难耐的人可以在动物性的影响下毫不犹豫地为了食物大打出手。但是后文会提到,病态的行为,比如在低级需求与中级需求被满足的情况下做出的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行为,是心智的运行中出现了问题与错误的结果,它们并不是对动物性的实践。因此,认为动物性是中性的更为合适,因为动物性产生于对五感的分析,使心智产生的是逐级提高需求层级的实践。动物性甚至也可以被认为是善的,因为逐级提高需求层级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

 



第九节 以原有目的对生命体验的分析




只要心智的认知能力达到了能够接收来自它自身的信息,生命体验的程度之后,它就总是在以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的目的分析生命体验(尽管心智也可以有意地分析它)。这种分析叫做自我意识。人之所以会产生类似“我活着且与世界不同,因此我活在世界上不是为了过悲惨而无意义的生活,而是为了过美好而有意义的生活”这样的认识,就是因为自我意识在起作用。自我意识作为一种对生命体验的的分析是不充分的,因为它只能从生命体验中得到两个认识:首先,心智认识到生命体验来自心智本身,因此它自身是存在的。其次,心智认识到,对生命体验的分析会产生生命体验,而对这些生命体验进行分析又会产生更多的生命体验,生命体验的这个特征是五感所不具备的,因此它是与五感不同类型的信息。根据这两个认识,心智认识到,那使它接收到生命体验的心智本身与使它接收到五感的外在世界有本质不同。

自我意识所使心智产生的对信息来源的认识是我存在且与世界不同,这一认识也是自我意识这个名字的来历。




这一对信息来源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目的的认识是我应当持守高级需求 (持守高级需求就是只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在这一对目的的认识的影响下,心智在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时会愉悦,认识到自己无力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时会痛苦。“持守高级需求”指保持只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




这一对目的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实践的认识是以某种方式持守高级需求。这种对实践的认识也就是神性



这种对实践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实践是“持守高级需求”。教徒的布施就是对神性的典型实践(倘若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获得名声或者地位的话),革命者为理想献身的行为也属于对神性的实践(倘若他们这么做确实是为了子孙后代的福祉,而不是因为憎恨,获得财富与地位或者其它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心智的认知部分与本能部分中,只有认知部分能接收与分析生命体验,因此只有认知部分才有自我意识,而本能部分并不具备它们。

    神性可以被认为是善的,因为它使心智产生的是以某种方式持守高级需求的实践,这种实践往往是对其他个体有益的,并且会使心智产生美好的生命体验。当然,神性也可以被认为是中性的,因为神性是自我意识的产物。但是倘若采取这样一种认识,那么就很少有认识与行为可以被认为是善的了,因为人绝大多数善的认识与行为都产生自人的神性。

 



第十节 自我意识与神性




    在动物性影响下,人也会在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被满足了后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但是,只有在神性的影响下,人才会想要持守高级需求,也就是保持只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之所以人可以为了理想舍弃一切,正是因为神性的存在。




神性是善恶观的来源。在以某种方式持守高级需求这一对实践的认识,也就是神性的影响下,心智把有益于或者合乎“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这一目的的,也就是合乎神性的认识与行为视为善的,有意义的,并且把无益于或者不合乎“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这一目的的,也就是不合乎神性的认识与行为视为恶的,无意义的。这是善恶观的本质。虽然这种判断的标准来自于神性,但是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会随着认识的改变而变化的。比如当心智认识到,当人对伴侣的渴望被满足后,人会转而渴望保护伴侣与养活儿女时,它会断定人对伴侣的渴望是善的;但是倘若心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它很可能就会断定人对伴侣的渴望是恶的。当心智认识到,音乐与艺术可以使它得到精神需求的满足并锻炼其灵性,而强大的灵性有助于解决心智的问题与错误,那么它会认为音乐与艺术是有意义的;但是倘若心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它很可能就会断定音乐与艺术是无意义的。




“合乎自我意识的生活”也可以说是“美好或有意义的生活”。其中,“美好的生活”是指有着“真正的幸福”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是指合乎或有益于“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这一目的生活。只要人的心智在正常运行,人就算是过上了合乎自我意识的生活,因为心智正常运行的结果与表现就是勇敢地寻找真正的幸福,而高级需求的满足是得到真正的幸福的一个必要条件。比如为了人类大同理想的理想而努力的生活,为了传播自己的信仰而努力的生活,以及为了捍卫自己的种族,民族,国家或文明而奋斗的生活都可以被视为是“合乎自我意识”的。




    倘若人想要忽略理性与动物性,坚持善恶观念与理想,那么他需要做的是强化善恶观念与理想的根源,也就是自我意识。第十二节将会提到,灵性会强化自我意识,因为自我意识得出的“我活着且与外在世界不同”这一认识,灵性同样能够得出。如果人想要强化自己的自我意识,他可以凭借灵性反复认识这一事实,我活着并且与世界不同。这一点比任何其它事实都更真实,更重要。人做美好的,有意义的事不需要除此以外的任何理由




    相比使心智产生了自我意识与神性的生命体验,使心智产生了理性与动物性的五感要远远具体,富有真实感得多。由于生命体验是抽象的,心智是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心智会产生这样一种忧虑,也就是以某种方式持守高级需求这一认识,也就是自身的神性,是缺乏依据的。因此,心智渴望找到某种正确的,并且能够为神性提供依据(或者说,能够提供持守高级需求的理由)的认识。这也就是人渴望“真理”的原因。之所以一些宗教徒宣称神就是真理,是因为神为信徒提供了持守高级需求的理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少数人是出于对真理的渴望而持有与传播宗教或政治理念的。正如下一章将会提到的,大多数人因为共存问题丧失了神性,因此他们不会为神性去寻找依据。大多数人持有与传播宗教或政治理念是为了证明自身具有自我意识,第二章会详细提及人会渴望证明自身具有自我意识的原因。




    自我意识常常导致对提高个体的后代的存活数量与质量不利的行为,比如相信超自然事物,思考真理,舍生取义,离经叛道,具有自尊心等等。此外,正如第二章将提到的,神性与动物性的不可共存会使心智产生各种有害的症状。因此,接受与分析生命体验的能力很可能是智力的提升以及心智的认知方式造成的结果,而不是进化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说顺从理性,实践动物性是对自然规律的屈服,那么顺从自我意识,实践神性就是对自然规律的反抗。如果把心智理解为一个以“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或者“最大化后代存活数量”为目标的人工智能,那么心智对不同需求层级的关注就可以被理解为系统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同策略,比如关注低级需求可以被视为“优化最迫切需要优化的项目”的策略。并且,这个系统因为意外地接收了它自身发出的信息而具有了自我意识,以至于试图违背设计师赋予它的目标。




由于认知能力不足,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动物都无法分析生命体验,因此也就没有自我意识。由于没有自我意识,动物没有善恶观与理想。由于缺乏自我意识与理性的冲突(第二章会详细提及),动物没有建立文明的动机。因此,动物生来就注定要在捕杀被捕杀中度过一生,最后悲惨地死去。由于缺乏自我意识,动物根本无法察觉到这种命运是多么可悲,因此它们也就不会有反抗与自救的意志。因此,可以说动物完全是无可救药的,保护濒危动物或许能改善未来的人类的生活,但是人类不可能改变地球上亿万个动物的命运。此外,由于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动物都分析生命体验,动物是没有灵性的(注意,这里的灵性指的是以新目的分析新信息的能力)。由于没有灵性,动物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愉悦的还是痛苦的。这样的动物有没有被善待的必要也是值得怀疑的。因此,对动物的关爱固然可以作为一种业余爱好(毕竟比起爱动物,爱人类需要真诚,勇气与智慧。第四章会详细提到这一点),心智正常运行的人类也不会把虐待动物作为爱好。暂时无法消灭内在世界中的各种问题与错误,以至于没有能力爱其他人的人也可以暂时在爱动物的过程中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并理解自己的内在世界。但是,保护动物并不应该被视为一项崇高的,十分有益的事业。相比之下,人类固然是繁殖缓慢,并且更擅长互相合作而不是对抗的生物。但是更重要的是,人的自我意识使人渴望持守高级需求,不愿被外在世界以及自身的需求层级与动物性所束缚。因此,人类才以建立婚姻制度,分工合作从事生产,建立与遵守规则与法律的方式建立文明,从而持守高级需求并反抗自然规律以及自己作为动物的悲惨命运。因此,人类是远比动物值得去爱的。尽管人类会在战争中有组织,大规模地杀戮同类,但是事实上人类是唯一一种懂得有组织,大规模地做事情的生物。尽管人类有时会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但是事实上人类是唯一一种懂得判断自己达成目的的手段是否良善的生物。因此,爱动物却憎恶人类是完全不合理的。




此外,正如上文所描述的,自我意识与神性的产生原因与人的心智的信息来源与认知方式密切相关,而外星生物倘若存在,它们的心智从结构与认知方式必然与人类的截然不同,因此自然不会具备自我意识与神性。而第二章会提到,人有了理性与自我意识的冲突之后才具有了建立文明的动机。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宇宙没有被形形色色的外星文明所充满。此外,即便存在外星人,由于它们不具备自我意识与神性(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自我意识”的定义并不是“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因此它们自然不可能认同人类建立在自我意识与神性上的善恶观。指望这样的外星人与人类深入交流并和谐共处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向太空发射信号试图与外星人交流的举动是十分不明智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自我意识不意味着一定有自由意志。如果有自由意志被定义为,内在世界是不完全由外在世界的决定的,外在世界不是完全不由内在世界决定的,那么由于理解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因果,从属关系超出了心智的认知范围,心智无法判断它自身是否有自由意志。

 



第十一节 以新目的对生命体验的分析




以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的目的对生命体验的分析是不充分的。这一分析只得出了我存在且与世界不同这一认识,但事实上,心智在某一时刻接收的生命体验还反映着心智在上一时刻的状态。倘若心智有意地摆脱“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原有目的,以为自己设立“发现信息本身的价值”这一新目的,并凭借它分析生命体验,心智就可以认识到它自身的状态与变化规律。以这种新目的对生命体验展开的分析就是“灵性”。运用灵性就是通常所说的“冥想”。人之所以会产生类似“每天玩12小时游戏无法让我得到幸福,因此我没有理由过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认识,正是因为灵性在起作用。




灵性使心智产生的对信息来源的认识是自己存在并处于怎样的状态

这种对信息来源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目的的认识是应当认知与改善内在世界,在这种对目的的认识的影响下,心智在接收了自身的问题与错误所制造的生命体验时会感到痛苦,在接收了自身正常运行时发出的生命体验时会感到愉悦。在这种情况下,心智会渴望自身能够正常运行,从而表现出良善的本性并产生美好的生命体验。这种渴望可以被理解为心智凭借灵性开创的新需求,也就是“精神需求”。

这种对目的的认识使心智产生的对实践的认识是以某种方式认知与改善内在世界。这种对实践的认识就是知性




这种对实践的认识使心智做出的实践是认知与改善自己,并最终产生与接收美好的生命体验。僧侣的修行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僧侣之所以选择过清苦的修行生活,本质上是因为他们想过一种能够促使自己运用灵性的生活方式(倘若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获得名声或者地位的话)。不过,这么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第三章将会提到怎样简单地培养灵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理性”,“自我意识”与“灵性”是心智分析信息的三种不同的方式,但它们使心智产生的认识是会互相影响的。后文会提到,动物性与神性这两种对实践的认识的不可共存会使心智陷入内在敌对,而心智用理性与自我意识得出的认识的不同则会使心智产生认知失调。




此外,虽然在知性的影响下,心智会有意无意地认知与改善自己(只要具有了灵性,心智就会自然而然地具有知性并认知与改善内在世界,正如人只要具有理性,就会自然而然地具有动物性并寻求需求的满足),但是灵性原本是很微弱的,它只有经过后天的培养才能强大起来,并且会被心智的问题与错误所压抑。佛教对于灵性与灵性的培养有深刻的见解,佛教的修行实质上就是培养它的过程。本文第三章会提及培养灵性的简便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发现信息本身的价值这一新目的也可以被认为是无目的。心智在凭借新目的分析生命体验时比起它以原有的目的分析信息时有更多的自由。用这种新目的分析五感是不可能的。当心智以发现信息本身的价值的目的去分析五感,心智无法找到任何意义,产生不了任何愉悦。因此,五感无法用新目的分析,尽管以旧目的分析五感产生的生命体验可以用新目的分析。




在内在世界的所有活动中,没有被心智凭借灵性认识到的那部分是无意的,它们组成了心理学中常说的“无意识”。被心智凭借灵性认识到,但心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认识到了的那些活动是部分有意的,它们组成了心理学中常说的“前意识”。被心智凭借灵性认识到,并且心智认识到了自己认识到了的那些活动是完全有意的,它们组成了心理学中常说的“意识”。




“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原有目的是心智本身就具备的。它也可以被称为“功利目的”。如果把心智视为一个人工智能,那么“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分析信息的原有目的可以被视为人在编写它时为它内置的优化目标。相比之下,“发现信息本身的价值”是心智摆脱原有目的后为自己设立的新目的。它也可以被称为“非功利目的”。凭借这一新目的,心智能够认知与改善自己。如果把心智视为人工智能,那么它已经超越了自身内置的优化目标与设计初衷。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生命体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心智无论采取什么认识与实践都是为了“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原有目的,因此它没有摆脱这一目的的动机。在接收生命体验后,心智也是先以原有目的分析生命体验,以至于有了自我意识。自我意识使心智渴望摆脱需求层级与外在世界的束缚,以某种方式持守高级需求。这使人建立文明,产生善恶观,以至于摆脱了动物的生活与习性,这时,心智仍然没有摆脱“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原有的目的。但是(正如第二章将会提到的),生命体验给心智带来了各种问题与错误。正是因为这些问题与错误使心智产生了痛苦的生命体验,心智才会反思与怀疑“判断与提高需求层级”这一自身原有的目的(这一目的是心智原先不假思索就采取的前提),从而摆脱它,并设立“发现信息本身的价值”这一新目的,进而具有灵性与知性。也就是说,心智原本是没有可能摆脱它原本就具有的目的的。但是在试图解决自身的问题与错误带来的痛苦的生命体验的过程中,它偶然地做到了这一点。这与科学研究时从一个小的反常现象发现现有理论的大纰漏,乃至最终建立全新的理论体系的过程是有所相似的。




“人性”可以被视为动物性,神性与知性三者的总称,其中动物性被视为是中性的更为恰当,而神性与知性被视为是善的更为恰当。动物性,神性与知性三者分别是理性,自我意识与灵性三者的结果。

 



第十二节 心智的愉悦与痛苦




在心智按照它“对实践的认识”做出行动后,如果心智认识到它接近或达成了它的目标,它就会产生愉悦。反之如果心智认识到它远离了它的目标,它就会产生痛苦。这里的目标取决于心智“对目的的认识”。心智之所以能察觉到自己的愉悦与痛苦,是因为它接收并分析了它自身发出的生命体验。心智之所以渴望愉悦,厌恶痛苦,是因为正如第二章将会提到的,痛苦是不合乎自我意识的。




愉悦有三个来源并分为三种,分别是快乐,因为心智找到了需求的满足而产生;充实,因为坚持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而产生;以及幸福,因为找到了美好的生命体验而产生。类似地,尽管没有必要,痛苦也可以以这种方式分为苦难,空虚与煎熬三种,它们分别与快乐,充实与幸福对应。“肉体上的愉悦”等同于初级需求与中级需求被满足时的愉悦。“精神上的愉悦”等同于幸福。“真正的幸福”指心智正常运行并认识到高级需求的满足时产生的愉悦,比如理想实现后,或者所爱的人取得幸福后的愉悦。“真正的幸福”与比其它种类的愉悦相比更难得到,只要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也就得到了其它种类的愉悦。这是因为第一,真正的幸福是在心智认识到高级需求的满足时产生的,而需求的满足会带来快乐。第二,由于心智在找到高级需求的满足后会继续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而寻求高级需求的满足会带来充实。第三,真正的幸福是幸福的一种。这也就是为什么第四章提到,“增加所有人的愉悦的总和”的最终目的必然是让所有人得到真正的幸福。




需要注意的是,快乐与充实能在有限程度上给心智带来幸福,因为他们能缓解心智的问题与错误中的一种,也就是第二章所说的理性与自我意识的冲突。类似地,苦难与空虚也会给心智带来煎熬。此外,在本文中,“心智的正常运行”与“勇敢地寻找真正的幸福”是等同的。并且,只要心智正常运行(也就是人勇敢地寻找真正的幸福),人就算是过上了合乎自我意识的生活,因为真正的幸福以及在人追求它的过程中做出的利他行为是有意义的。



后文会提到,心智会产生各种问题与错误。这些问题与错误往往会给心智造成痛苦。因为一方面,它们会使心智产生与接收痛苦的生命体验。另一方面,它们也会妨碍心智寻求与得到高级需求的满足,使心智因为没有并且无法找到高级需求的满足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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