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血栓栓塞 妇女在孕期或者产后发生血栓性疾病的风险是非孕期的4到5倍。80%妊娠期血栓性疾病是静脉血栓,占妊娠妇女的0.5-2.0‰。静脉血栓VTE是导致美国孕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占所有孕产妇死亡的9.3%。考虑到妊娠期及围产期血栓栓塞性疾病普遍性及严重程度,妊娠期需要特别关注其管理及治疗。这包括急性血栓栓塞的治疗及血栓高危因素的预防。本指南的目的是提供血栓危险因素、诊断、治疗及预防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妊娠期静脉血栓。本临床指南经过修订,更新了分娩期血栓危险因素的筛查以及分娩期的抗凝管理。
推荐和总结: 以下推荐是基于好的且一致的科学证据(A级): ►当症状和体征提示新发深静脉血栓时,建议先行近端静脉加压超声检查。
以下推荐和总结是基于有限的或者不一致的科学证据(B级): ►为了减少产后出血,建议顺产后4-6小时或剖宫产术后6-12小时后再使用抗凝药物治疗。
以下推荐主要基于共识以及专家意见(C级): ►对于既往有血栓病史,又没有进行潜在病因评估的妇女,应进行抗磷脂抗体和遗传性易栓倾向的检测。 ►正在应用抗凝药物治疗的妇女,何时从低分子肝素转变为半衰期短的普通肝素取决于该单位的预案。 ►预防性应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应该在计划引产或者剖宫产前至少12小时停药;对于调整剂量方案的病人建议间隔24小时。 ►建议所有孕妇剖宫产前应用气囊加压装置,并建议剖宫产后早期下床活动。 ►每个单位都应该认真考虑风险,评估草案的可行性,系统性地选择并实施一种草案,以降低妊娠期及产后深静脉血栓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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