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①,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孔子以必不得以而去的排除方式回答了子贡何为为政的最低要求。如果有同学要问,对联的六要素(字句对等、词性一致、结构对应、节奏对拍、平仄对立、语意相关)如果可以放宽要求,于斯六者何先?答曰:平仄对立。问于斯五者何先?答曰:节奏对拍。问于斯四者何先?答曰:词性一致。问于斯三者何先?答曰:结构对应。问于斯二者何先?答曰:语意相关。问字句对等可不可以放宽?答曰:有谁习惯拿一根长筷子一根短筷子吃饭的吗,没有。 但是,对于这些要素的放宽,是要求一定技巧的,而不是任意的放宽。放宽平仄对立,但是节奏点的平仄不能放宽“语句的平仄结构以两字(两个音节)或一字(一个音节)为一个节奏,节奏点在每个节奏的第二字(一字节奏,节奏点即为该字,诵读时隔占一节奏),以此安排平仄重复交替。”此外古今音不能混用。
放宽节奏对拍,就必须采用意顿法来安排节奏“语句的语流节律按“二字而节”的常规节奏安排。在其与句法结构的语意节拍不一致时,平仄结构是不变的,可据联文表达需求、作者态度表现与诵读需要组织或划分为种种相应的语意点顿句式。一副楹联,或依节奏,或依意顿,只用一种方式,上下联要一致。”
放宽词性一致,允许“原则上按现代汉语语法学体系的词性分类属对。据历史上诗联家创作、鉴赏实际,允许异类相对的范围大致包括: ① 形容词和动词(尤其不及物动词); ② 在以名词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中充当修饰成分的词; ③ 按句法结构充当状语的词; ④ 同义连用字、反义连用字、方位与数目、数目与颜色、同义与反义、同义与联绵、反义与联绵、副词与连介词、连介词与助词、联绵字等常见形式; ⑤ 某些成序列(或系列)的事物名目,两种序列(或系列)之间相对,如,自然数列、天干地支系列、五行、十二属相,以及即事为文合乎逻辑的临时结构系列等。” 比如同是偏正结构的名词中充当修饰成分的,如“红霞”对“逝水”。
放宽结构对应,比如并列结构的名词与偏正结构的名词相对。
放宽语意相关,例如无情对,诗钟。此外,使用领字,以及“巧对、趣对、借对(或借音或借义)、摘句对、集句对等”均允许不受典型对式的严格限制。
四、避忌
① 合掌。
把左右手掌合起来,掌心对掌心,指尖对指尖,指根对指根称为合掌。 此理用之于对联就是,上下联意义完全相同称之为全合掌,部分意义相同或个别词意相同称之为半合掌或一处合掌、二处合掌。对联写作应尽量避免合掌,尤其全合掌更是对联大忌。例如:布谷声声催懒汉, 子规句句警闲人。 布谷-子规;声声-句句;催-警;懒汉-闲人。此为全合掌。 晨昏三叩首, 早晚一炉香。 晨昏-早晚。此为一处合掌。 有些对联出现个别非中心词尤其是虚词的合掌,或者合掌部分在联中比重很小,是允许的。如: 万里长征欣比翼, 百年合好喜同心。 欣-喜,合掌,但比重少,可以允许。
② 不规则重字。
有规则重字是楹联创作中一种很好的修辞手法。如: 无山得似巫山好, 何叶能如荷叶圆。 上联重“山”,下联在同一位置上重“叶”字。但上下联中不规则重某一字是不允许的。如: 蛇舞阳春天溢彩, 马驰盛世地逢春。 上下联中不同位置重复使用了“春”字,犯忌。 又如一婚联: 百年恩爱双心结, 百里姻缘一线牵。 上下联同位重复“百”字,也应避免。 但楹联中允许“之、乎、者、也”等虚字同位重复。如南京太平天国天王府联: 虎贲三千,直捣幽燕之地; 龙飞九五,重开尧舜之天。
③ 上联尾三仄、下联尾三平。
指的是在一个句子的最末三个字,应尽可能避免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 如“缘深因厚坐莲台”,若将“坐”改为“登”,就成了三平尾。 又如“依法修行能入道”,若将“能”改为“可”就成了三仄尾。
在《联律通则》规定的三项避忌中,并没有上平尾下仄尾这一项。凌云认为上仄尾下平尾只是对联的一般要求。我们不能把上平尾下仄尾完全排除在对联之外。比如古代的赋中就有很多对偶句的尾字是上平下仄,其中不乏流传千古的名句。例如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飞是平声,色是仄声。又如“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人是平声,客是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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