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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把握道家的治国理念

 爬虫爱书 2019-01-07

治国方式方法、理论主张林林总总、多种多样,中国先人在治国过程中总结提倡和身体力行的无为之治(亦称无为而治),就是其中富有理论智慧和实践价值、影响较大且传播久远的一种。如何治理国家?在人类社会政治文化中,历来有各种不同的思想主张和认知理念,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实际也有各种不同的具体治理形式,如积极作为的主动之治、有为之治,顺其自然的随机之治、平常之治,消极不为的被动之治、怠惰之治等。无为之治作为一种主要形成和发轫于中国先秦道家的思想主张并发展传扬至今的治国学说理念和具体治理形式,既不属于彻底消极不为,也不等于绝对顺其自然,又不可理解为完全积极作为。

 一、如何解释道家的无为之治

在中国先秦诸子百家中,被誉为道家鼻祖宗师之一的老子身世众说纷纭、无从查考。老子是指某一个人,还是同一流派某些隐士的集体称谓,至今也难以回答。其所著的《老子》是最能体现、代表道家思想且有理论体系的作品之一,唐代以后被尊称为《道德经》。书中明确提出和主张(贤能治国应)无为而治:“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为无为则无不为”;“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等等(依次分别引自《老子》第二章、第三章、第四十七章、第六十四章、第七十五章、第二十九章、第五十七章、第四十八章、第三十七章、第四十三章)。

西汉初年,天下方定,民心思安,当政者崇尚道家学说,好用黄老之术,顺时应变,素朴简化,“约法三章”,效法自然清静,与民休养生息,取得了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治理较好的“文景之治”。唐宋以后至明清时期,道家思想与儒家、佛家思想“三教合一”,构成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主流,并在国家治理中实际形成了“内用黄老,外示儒术”的现象。其实“儒术”中也有“无为”的提法和主张,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孟子·尽心上》:“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中庸》:“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纵观历史,在中国两千多年的治国理论和实践中,无为而治的思想主张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不小的影响。

长期以来,许多人将老子无为而治理解为不妄作、不扰民或少作为、少管治;还有一些人把无为之治直接解释为不作为、不要治乃至什么都不管、万事放任自流。近现代的无政府主义、自由放任主义等实际上就是抱着这种(政府)不要治、放任自流的看法主张,似乎在中国古代道家治国理论中找到了“知音”,有了“共同语言”,以致有人把无为之治与无政府主义、自由放任主义几乎画上了等号,甚至完全看成是中国“古代的无政府主义”“古代的自由放任主义”。事实上,老子所主张的无为而治不是不作为、不要治,它同无政府主义、自由放任主义等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本质不同的两码事。

那么,何谓无为之治?无为之治到底如何解释呢?要了解清楚无为而治,核心关键在于怎样界定、如何理解老子所说的“无为”。遍览《老子》,依文释义,在字面上,无为包括不争、不言、不武、不怒、不与、不为、不勤、无事、无争、无欲、好静、身退、无行等理念主张,包含在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自贵、不欲盈、不尚贤、莫若啬等行为、意思。综核含义,深入考察探究,无为实乃直接合乎老子道(用)的主旨要义,间接体现老子道(体)的内涵本义,它实际蕴藏在“道法自然”中,或者说是“道常无为”“大道无为”或“道乃无为”。更具体确切地说,老子道(体)无为,道(用)无不为(无为则无不为,无不为即无为)。例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功遂身退,天之道”;“保此道者不欲盈”;“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等等(依次分别引自《老子》第八章、第九章、第十五章、第二十四章、第四十六章、第八十一章)。一言以蔽之,老子的无为源自其道、体现其道、代表其道;或者说,道等同于无为,无为意味着道,老子的道因此也可称作无为之道。由此顺理成章地推知,无为之治就是道之治或无为道治(简称“道治”)。

二、无为之治实乃道治

事实上,无为而治植根于道体、体现着道用,包含和反映道的内涵本义、主旨要义,遵循和通用道的原理原则、常识定律,在治国(具体如治人、治事、治物)中契合和等同守道而治或循道之治的道治。而所谓道治,顾名思义就是以道治理,简单地说就是思想理论上而非行动实践中的循道而治;它是直接与术治(以方式方法、措施手段治理)相对应,在中国政治文化中源自和基于老庄道家思想主张,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通常与德治、礼治、法治、仁治等相并列的一种关键性、基础性的治理。人们常说的道统或道化,实际上就是具体化的道治、或作为道治的具体治理形式。在《老子》中,道治思想主张多处提到、反复强调。例如,“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等等(依次分别引自《老子》第三十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七章、第六十章、第六十二章、第七十三章)。综上所述,无为代表道,道常无为、道乃无为,无为之治就是以道治国或循道治天下的道治。

而老子的道(若改用两字词组来表述,合乎其原意的准确贴切说法应叫大道、常道、玄道)为事物及物化(宇宙万物变化)的本初元极、源初起始、本体本物、原理原则、真理真谛等。具体而言,老子大道在时间上为元始元初,在空间上是元点元极(道不具有时空性),在存在方面代表本体本物,在演化方面体现常识定律。从体用角度说,道(体)即道枢真常(本体性的混沌太极、原理原则,如“大道至简”中的道,“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庄子·齐物论》),道(用)乃宗旨真理(功用性的规律规则、常识真知,如“文以载道”中的道,窄化进入人文领域、表现在人类理论学说和社会知识学问中可称谓道理、哲理、法则等);或道(体)一定无为(道体为一,由一而定,静定无为),道(用)无为无不为(道用即道为,道为乃无为,无为无不为)。从宇宙万物存在变化方面看,大道无事不有、无物不在,不仅是客观纯粹的本体存在,也是事物的源始种因(指根本性、终极性原因即根因,也可称为宗因、第一因)、自在根本,赋有和体现首位性、起始性、根源性、决定性等。如果世界上没有道,那就没有事物的起始根本,也就不存在事物本身,道是万事万物的最终决定因素和种子基因。

宇宙是一个充塞东西、弥漫信息且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能量库(能量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人类认知宇宙世界的知觉总共分为六觉,包括一种意觉和五种感觉。意觉亦称心觉,是体现人的心思性、意想性、智谋性、参悟性的知觉;五种感觉即指人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知觉。它们分别主要对接人的脑、眼、耳、鼻、舌、身,相当于佛教中与六尘、六识鼎足互用的六根。能量作为存态(存性)大体有六种:固态、液态、气态、萌态、灵态、理态(固性、液性、气性、萌性、灵性、理性,其中理态或理性反映和体现人类心智,故也可称为智态或智性),凝为物类大的也有六样:本物、行物、矿物、植物、动物、人物。从物类与存态(存性)的关联上看,本物依赖于一性——理性,赋有一维境界或归类为一维格局;行物关联到两性——理性、灵性,赋有二维境界或归类为二维格局;矿物涉及有三态——固态、液态、气态,赋有三维境界或归类为三维格局;植物集四态——固态、液态、气态、萌态于一体,赋有四维境界或归类为四维格局;动物合五性——固性、液性、气性、萌性、灵性于一体,赋有五维境界或归类为五维格局;人物融六性——固性、液性、气性、萌性、灵性、理性于一身,赋有六维境界或归类为六维格局。在人类认知角度,本物仅为人类心觉“念物”,行物可为人类意觉、感觉“活物”,两者合乎“道生一,一生二”的逻辑排位;矿物、植物、动物、人物系人类六觉“成物”,即大家常说的“器物”(如《列子·黄帝篇》:“凡有貌像声色者,皆物也”),“三生万物”之物就是指量化达到三才有貌像声色(被人们称作成物或器物)的矿物、植物、动物、人物,而决非指宇宙本物、行物。“自无适有以至于三”(《庄子·齐物论》),“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史记》)。

老子大道就是宇宙万物或六大物类中的本物,在量化上是“始于一”的本体存在,在物化上是居于首位源始的元极根本。对于人类主体知觉来说,它不能感觉只可意觉,是人们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等而须凭借心觉思悟、冥想才能认知了解的虚拟性、精神性的东西。“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老子》第十四章)。例如,原理原则、规律规则、真理真谛、宗旨常识、元始根本等无形无相、无声无色、无味无嗅,人们无法感觉得到,只能心思意会,真正体现和最佳诠释“我思故我在”(法国哲学家勒内·笛卡尔语)。也可以说,大道是感无意有的东西,即它是感觉无(人类感觉不到)的“不能感道”、或心觉有(人类心觉得到)的“只可意道”,是代表起始源初的无分别道、一以贯道。

三、无为之治实乃首治

从物类物化排序角度看,道居首位前列、起始源头,是其他所有事物的基础前提、根源根因。顺此推知,道治实际上是一种依循物化规律规则、融会人类意思理念、借助社会文化学术、体现事物元始根本的起始源初的本真治理,在众多国家治理形式中是代表和直接反映事物本初本元、起始起点的原始之治、元初之治。换言之,道治实际上就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代表初始源头治理而位列第一的首治(相比于德治、礼治、仁治、法治、术治等其他各种国家治理,从事物发展和治理序列上看,道治是人类社会中的首位之治、起点之治、初始之治,亦即无为之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第一治。道不清楚、首治偏差,其他治理就不可能正确无误、有效成功。错误失败治国一般直接缘于有关国家具体治理,最终原因还在于大家不知国家之道,以致相应出现无效或不当的首治。

道体一定而常静,道用无为即勿用,但常静绝不是完全静止不动,勿用也决不是永远无用弃用。在实际生活中,无为并不是消极地无所作为,不是什么都不干,更不是完全“不为”,它反对的只是违反自然规则的妄为和破坏自然法则的盲动(“自然”与“无为”因而常常连用、合称“自然无为”)。一定无为名面上是不闻不问、静定勿用、顺其自然,实质上则是代表道体道用的无为而为,是不争而争、无用而用、无所不为。“为无为则无不为”,“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之治是道治,道治是首治,首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所有治理的前提先导、坐标参照、根源种因,为其他所有治理提供原则基准、锚定基础、方位依据,直接或间接支撑影响、制约左右其他治理。它具有基础性、首要性、条件性和重要性,在治国中不可或缺、无法替代,起着首屈一指和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首治,国家治理体系就不会有产生的条件和支撑的基础,进而也就更谈不上国家治理;不了解弄清首治,其他任何治理也都无法确保正确把握、正常施行;首治发生问题、出现偏差,整个国家治理就会迷失方向、错乱方位、难见成效。由此可见,无为之治作为道治、首治,是赋有前提基础意义与首要定位价值的必要治理和重要治理,而绝不是可有可无、没有存在价值和徒劳空谈意义的不治、无治(放任自流不管、没有任何治理)。因此,将无为之治解释或理解为不作为、不要治是不准确的、错误的,把它与无政府主义、自由放任主义画上等号更是片面的、荒谬的。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校友导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汤英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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