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案件,最重要的是“依法”,另外还要遵循“依事实、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审理! 从依法的层面来说,现行的法律,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外法、国际法,都没有先判后审的法律条文。也与立法原则、立法逻辑相悖。现在没有,以后也不大可能有相关的法律出台! 从以事实为依据的层面来说,如果不先审案,不经过法院审理调查,就无法确定事实真相。就无法确定是非曲直,连事实都不能确定,就更不能确定适用什么法律来判决。这也就无法保证依法审判了! 从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说,前面说到,如果不审理案件,就不能调查出事实真相,就无法合理适用法律来依法判决。如果一个判决是完全不知事实、没有合理适用法律的判决,当然也不可能公平、公正。现实中,这样的判决是不具法律效力的!也根本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判决! 除了法律判决,有很多法定的行政措施是和你说的这种情况相似的。 比如: 当一个国家进入紧急状况时,相关机构可以做出相应的反应;对违背该反应的人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强制措施;或者在某地区执行某项、某级别的紧急预案时; 当你的行为影响到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到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时,可以先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等等。 但这些措施,都是依法进行的临时强制措施,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或伤害更大。不代表给事件最终定性。 而法院判决是给事件最终定性,判处和决定事件的终结方式。 希望能帮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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