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共有44家医疗机构顺利通过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测试验收(其中12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没有住院医疗服务,开通的是浙江省内的门诊就医联网结算)。至此,宁波市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从2017年的21家猛增到2018年的65家,增长了209%。同时,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李惠利东部医院开通了上海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的门诊就医联网结算。 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外地参保人员到我市,在事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就医发生医疗费的结算分为三种情形: 01 浙江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省内其它地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分别在异地就医结算联网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住院治疗时,可以使用本人社保卡刷卡结算。2018年,我市参保人员到省内其他地市就医联网结算37.1万人次,发生医疗费6.6亿元;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员有67.9万人次在我市就医联网结算,发生医疗费3.7亿元。 02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外、外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分别在异地就医结算联网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时,可以使用本人社保卡刷卡结算(门诊暂时还不能联网结算)。2018年,我市参保人员到外省市住院就医联网结算17228人次,发生医疗费4.2亿元;外省市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有3871人次,发生医疗费5554万元。 03 宁波上海双向门诊直接结算 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协作的大背景下,宁波市已开通与上海之间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的试点。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市23家试点医疗机构、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3家试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可以使用本人社保卡刷卡结算。2018年10月至12月,我市参保人员到上海门诊就医联网结算3590人次,发生医疗费107万元;上海市参保人员在我市门诊就医联网结算有84人次,发生医疗费1.4万元。 因为各地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的政策差异较大,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建议参保人员先个人垫付资金再回参保地报销。 宁波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65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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