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一行三会一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共29条,主要内容包括: 1、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 2、降低影子银行风险; 3、减少流动性风险; 4、打破刚性兑付; 5、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 6、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7、切实加强监管协调; 8、合理设置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 过渡期自《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对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的统一监管和刚兑打破作出了详细规定。 以下是关于本次意见稿核心内容的相关解读 核心思路 全面规范资管业务管理 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资管机构必须在产品设计、运营管理、信息披露上做到尽到受托管理的责任,投资人才能在知悉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承担起投资风险,才能真正实现“打破刚兑”。 具体内容 1 明确资管和刚兑的定义 1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 因此,资管业务是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受托管理并收取管理费,委托人自担风险并获得风险收益。 【要点】金融机构以后只能规规矩矩收取管理费,多余的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 2金融机构不得提供刚性兑付 不能承诺保本保收益,不能开展表内资管业务。依法计算并披露产品净值,确定申购、赎回价格。以后没有“保本理财”,客户如果需要保本,只能选择存款类产品。 3明确刚兑的定义 a. 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b. 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c. 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 d. 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要点】产品收益是多少就多少,金融机构不能藏着掖着,也不能拆东墙补西墙。 2 规范资管产品的管理 1对产品进行明确分类 a. 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超过200人的为公募产品。 b. 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前三类是指投资于名称所示类别产品的比例不低于80%,否则为混合类产品。银行发行的公募产品以固收类为主。 c. 金融机构发行产品时,必须明示产品类型。 【要点】金融机构发行产品时不能“挂羊头卖狗肉”、鱼目混珠,投资者对产品的投向和风险一目了然。 2规范资金池管理 核算:每只资管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能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 久期/到期日: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投资于非标债权的资管产品,到期日或最近一次开放日要先于非标资产的到期日。 【要点】非标产品不能错配。不会发生先到期的客户拿走收益,把风险留给后面到期或接手的客户的事情。 3规范杠杆管理 负债杠杆:资管产品可以以自身净资产进行拆借、质押回购等进行融资。公募产品可在自身净资产基础上放大40%,私募产品可以在自身净资产基础上放大100%。 【要点】按照不同产品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锁定风险,抑制泡沫资产管理产品的持有人不得以所持有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放大杠杆。 分级杠杆:对公募产品以及开放式运作的、或者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均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对可分级的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 【要点】“打破刚兑”后,更加体现公平,避免利益输送。 4消除嵌套和通道 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一方面,为委外留下了空间,资管能力缺乏的金融机构还是可以委托其他的机构进行投资;另一方面,限制了“转包”,也就是说,被委托方只能凭自己的专业和技术老老实实进行资产管理,不能再层层转包!更重要的是,实体经济中的企业,不会再因为这种层层嵌套而背负上高昂的融资成本! 5规范产品的托管 资产管理产品资产要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过渡期内,商业银行仍可以托管自己发行的产品,过渡期后,只有设有独立资管子公司的,才可以托管子公司的资管产品。 3 规范资管机构的管理 1规范金融机构的运营和操作 实现净值管理:按公允价值对资产进行估值,投资者在净值基础上进行投资和获取收益,打破刚兑; 信息披露更加详尽、公开、透明:要在内容、频率和形式上符合信披的风险,让投资者充分“知情”; 甄别合格投资者:要了解产品,了解客户,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对老百姓进行风险教育:通过信披、销售双录、风险测评等对老百姓进行风险教育; 另外,对日常监管、报表报送、关联交易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点】按照“指导意见”,银行在内部管理系统、管理流程、操作流程上进行全面的细分和精细化管理,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得性,银行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IT系统等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更“可怕”的是,“指导意见”不但对打破刚兑的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而且还对投诉举报进行奖励。金融机构与其支付高昂的“封口费”,摆平众多的客户、员工、媒体,还不如老老实实规规范管理,合规经营。 2计提风险准备金 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要点】这里的风险准备金是用于弥补操作和合规风险带来的损失,并不是信用风险拨备! 4 规范智能投顾和互联网理财 1智能投顾 要取得监管许可,取得相应的投顾资质; 要充分披露信息,报备投顾模型的主要参数和主要逻辑; 要有符合要求的风险控制手段,如头寸限额管理、人工干预管理等; 不得借助智能投顾夸大宣传资产管理产品或者误导投资者。 2互联网平台 要做资管业务的,必须纳入监管! 资管新规对银行短期影响有限,中长期利于底层资产质量的管控。 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银行业务的后续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对非标的影响:中小银行拨备计提压力预计上升,规模扩张或将受到一定影响。 2.对委外业务的影响:银行委外业务是允许的,但是要减少中间通道嵌套,易于风险识别,减小银行和其他机构间的风险传染。 3.对理财业务的影响:表外理财向净值型转化,保本理财方面需关注后续监管细则。 4.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大部分上市银行营业收入降幅在1%以下。 5.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合理设置过渡期,缓解银行短期调整压力。 对私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1、私募投资门槛再提升 2、私募基金业务模式发生改变 资管新规对于各类金融机构的具体影响与破刚兑、控分级、降杠杆、提门槛、禁资金池、除嵌套、去通道七项要点相关,那么具体的影响机制如何呢?影响程度又是怎样? 以下为大家罗列了来自基金机构作出的影响程度预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