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英子-注册会计师-原创不易,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家注意到了吗?新个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大类,下面看看有什么不同. 一、居民纳税人 1、工资.薪金所得 采用累计预扣法,按如下方法及税率表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一)超过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3、综合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也就是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再来一次打包汇算清缴(仅取得一项收入或一次收入的可以不汇算清缴),清算后税款多还少补. 按如下公式和税率表计算: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非居民纳税人(不参与汇算) 1、工资.薪金所得 不用累计预扣,沿用旧方法,新税率计算.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沿用老方法,新税率计算. 三,个体经营所得,合伙企业所得沿用旧方法,新税率计算,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四,特定所得(沿用老个税方法计算) 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应税所得*20% 2.财产租赁所得 超四千:收入(1-20%)*20% 未超四千:(收入-800)*20% 有装修费的可扣除 3.转让财产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附件: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表(居民工资表可以自己动手改) 注:欢迎大家留言探讨交流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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