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朋友让我写写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她说最近下发了若干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财税文件,但内容太多,没有耐心看完,也不知从何学起,让我把最有用的提练出来,说给她听。我想如果我在一篇文章中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问题都讲完,想必她也没有耐心看完,那么,大家就跟着我的思路,我们逐个问题来解决。 今天我们先来看看“需要办理”和“无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分别都有哪些? 一、综合所得构成: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静之特别提醒】:只有居民个人,取得四项所得,才称为综合所得,需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四项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需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预扣预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四项所得预扣预缴方法(四项所得对应三种预扣率): (1)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2)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规定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收入×(1-20%)×70% 【静之特别提醒】: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以每次收入额,而不是以收入,作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①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②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三、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静之特别提醒】: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静之特别提醒】:注意收入与收入额的区别。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收入×(1-20%)×70%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静之特别提醒】:不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有多高,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四、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且申请退税额的。 包括以下情形: 1.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静之特别提醒】:注意前面提示过的收入与收入额的区别。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扣除月5000元,年6万的费用标准后不需要纳税,而平时预缴了税款,说明缴多了,可以申请退还。 2.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 3.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静之特别提醒】:纳税人若在2019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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