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 ●本标准适用范围: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本标准相关术语和定义: ①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是指人体日常生活必须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具有共同性身体动作的能力。 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大、小便及行走等。 ②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是指 人体在正常思维支配下,为满足基本生理、生活需要,必须反复进行的一系列身体动作或活动的能力。 包括:进食、更衣、修饰、整理个人卫生、使用日常生活工具、自主外出行走等。 ③躯体移动能力是指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④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丧失是指躯体残疾者因各种损害因素导致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部分或全部永久性丧失。 ⑤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是指精神障碍者因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智力等出现异常,部分或全部丧失料理自己日常生活能力。 ⑥ 护理依赖是指躯体残疾者和精神障碍者需经他人护理、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活。 ⑦护理依赖程度是指躯体残疾者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帮助的程度。 ⑧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是指躯体残疾者需要他人给予抱、抬、搬、背等帮助。 ⑨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固定。 ● 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残疾和精神障碍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重的定级。 ●评定时机 ① 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治疗终结后进行。 ②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精神障碍至少经过一年 以上治疗后进行。 ★ 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 |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 | 进食:拿取食物,放人口中,咀嚼,咽下。 | 10分能自主完成 | | 5分经常依靠他人帮助把食物拿取到面前或身边才能完成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拿取食物和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或需他人喂食 | | 床上 活动 | a) 翻身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 | | b) 平移; | 5分需要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或只能完成a)、b)、c)中的1项或2项,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 c) 起坐。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a)、b)、c) | | 穿衣 | a) 穿脱上身衣服; | 10分能自主完成a)、b) | | b) 穿脱下身衣服。 | 5分只能完成a)或b)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a)和b) | | 修饰 | a) 洗(擦)脸; | 5分能自主完成a)、b)、c)、d) | | b) 刷牙; | | c) 梳头; | | 0分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a)、b)、c)、d) | | d) 剃须。 | | 以上4项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 | | 洗澡;进人浴室,完成洗澡。 | 5分能自主完成 | | 0分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 床椅转移: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 15分能自主完成 | | 10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 | | 5分长期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 | 行走 | a)平地行走; | 15分能自主完成a)、b)、c) | | 10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a)、b)、c) | | b) 上楼梯; | 5分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只能完成a),其余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 | | c) 下楼梯。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a)、b)、c〉 | | 小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 10分能自主完成 | | 5分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小便过程 | | 0分长期在床上小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小便 | | | 大便始末: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 10分能自主完成 | | 5分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大便过程 | | 0分长期在床上大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大便 | | 用厕 | a) 蹲(坐)起; | 10分能自主完成 a)、b)、c)、d) | | b) 拭净; | 5分只能完成a)、b)、c)、d)中的3项以下,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或借助其他设施、辅助用具才能完成 | | c) 冲洗(倒掉); | | d) 整理衣裤。 | | 0分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才能完a)、b)、c)、d) | | | | | | | 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2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 |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 | 进食 | a) 按时;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 | | b) 定量;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引领、督促、控制才能完成a)、b)、c)中的1项或2项 | | c) 在规定地点完成 进食。 | | 0分完全靠他人督促、帮助才能完成a)、b)、c)或需他人喂食 | | 以上3项无须他人提醒、引 领、督促、控制或喂食,无厌 食、拒食、绝食、暴饮暴食、 不知饥饱等行为。 | | 修饰 | a) 梳头; | 10分能保持外貌整洁。自主完成a)、b)、c)、d)中2项以上 | | b) 洗脸;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a)、b)、c)、d)中1项以上 | | c) 刷牙; | | d) 剃须。 | | 以上4项不需他人帮助打水、准备洗漱用具等。 |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和(或)c)、d) | | 更衣 | a) 穿脱衣服; | 10分衣着得体。能自主完成a)、b)、c) | | b) 定时更换衣服;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a)、b)、c) | | c) 按季节、天气、 温度变化适时增减 衣服。 |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c) | | 理发、 洗澡、 剪指甲 | a) 去理发店理发; b) 去洗浴处洗澡; c) 自己或要 求他人帮助剪 指甲。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 |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a)、b)、c)中1项以上 | | 0分从不主动理发、洗澡、剪指甲,完全需他人强制、帮助才能完成a)、b)、c) | | 整理 个人 卫生 | a)整理自己的床 铺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女性能自主完成d) |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指导才能完成a)、b)、c)中的一项以上,女性在他人提醒、指导下才能完成d) | | b)打扫室内卫生 | | 0分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c),女性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d) | | c)清洗衣物; | | d)女性能自理 经期卫生,使用 更换卫生巾、清 洗内裤等。 | | 小便 始末 | a) 到规定地方;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 | | b) 解系裤带,完 成小便过程;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a),b)、c)基本能自主完成 | | c) 清理小便。 | 0分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c) | | 大便 始末 | a) 到规定地方; | 10分能自主完成a)、b)、c) | | b) 解系裤带,完成 大便过程; | 5分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a),b)、c)基本能自主完成 | | c) 清理大便。 | 0分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c) | | 外出 行走 | a) 自主外出; | 10分能自主完成a)、b) | | b) 通常能独自找回 出发处; | 5分完成a)、b)经常需要c),否则就有走失的危险;或从不外出 | | c) 需要他人陪 同。 | 0分完成a)、b)必需c),否则就会丢失 | | 睡眠 | a) 按正常人的作息 时间、规律睡眠; | 10分能自主完成a)或偶有异常睡眠但不需要c) | | b)不能按正常人 的作息时间、规律 睡眠,如昼夜颠倒、 白天思睡、夜间不 宁、晚上不睡、早 晨不起等; | 5分有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经常需要c) | | c) 睡眠需要他人 监护、帮助。 | 0分有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长期需要c) | | 服药 | a) 保管药物;
| 10分不需要服药,或需要服药,但能遵照医嘱自主完成a)、b)、c) | | b) 定时服药;
| 5分需要服药,能自主完成a),但b)、c)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 | | c) 定量服药。 | 0分需要服药,均需他人帮助才能完成a)、b)、c) | | 使用 日常 生活 用具 | a) 使用炉灶; | 10分能自主安全使用a)、b)、c) | | b) 使用日用电器; | 5分经常需他人指导、监护才能使用a)、b)、c)中1项以上 | | c) 使用自来水。 | 0分从不使用a)、b)、c)或使用a)、b)、c)经常发生危险 | | 乘车 | a) 能乘坐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 10分能自主完成a) | | 5分需要b)才能完成a) | | b) 需要他人陪同; | 0分c)或在有b)的情况下也难完成a) | | c)不能乘坐交通工具。 | | | | | | | | 护理依赖程度 总分值在80分~6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总分值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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