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广东深圳市12·27坍塌事故,1人死亡

 扬帆35 2019-01-25
2017年12月27日11时30分左右,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的宝龙街道同乐东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工人死亡。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05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9548k,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都高尔夫花园(绿致轩、绿怡轩、绿陶轩)裙楼302,法定代表人:刘裕兴,注册资本:30342.59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新办实业;建筑材料研究开发与技术服务;物业租赁;工程设计和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公司该项目负责人为:李利东。


  (二)工程基本情况

  该工程名称为:龙岗街道同乐东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区报建工程,工程造价8339.369594万元,工程新建管径为DN200-DN1000mm的排水管道,总长度16721m,该项目是从2017年9月1开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9年9月1日,总工期为730天。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


二、事故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工人开始挖掘排水管网WD77窨井至WD78窨井之间的土方,因该段管网地下有条暗管经过,无法采取机械开挖,只能采取人工挖掘作业形式施工,事发时开挖深度为1.5米。11时30分左右,工人王海龙在管沟内进行土方挖掘与探管(确定地下暗管位置)作业时,管沟侧壁土方突然塌落,将弯腰作业的王海龙头部以下掩埋,胸部受到土方挤压,经送往龙岗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善后情况

  死者王海龙,男,32岁,辽宁省朝阳县人,身份证号码:211321198505067812。

    2017年12月30日,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50万元人民币,该起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于2017年12月27日11时30分左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进行救援并紧急送往龙岗中心医院抢救,区安监局接到宝龙街道安监办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第一时间将该起事故上报至市安监局和区总值班室。事故报告无不妥当之处。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沟槽开挖未采用放坡开挖或支护措施。因该段管网位置有暗管经过,为避免施工过程中挖破暗管,无法采取施工方案中的钢板桩支护方式,因此,现场沟槽开挖未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违反了《槽沟开挖安全技术规定》中的安全技术规定: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米,必须开始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注意加撑板,防止坍塌。


  (二)间接原因

  1、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沟槽侧壁有失稳塌落风险,沟槽开挖未指定安全监护人员。

  2、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该事故是一起因沟槽开挖安全防护不到位;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一)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沟槽侧壁有失稳塌落风险,沟槽开挖未指定安全监护人员,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二)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利东,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对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利东进行处罚。


六、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龙岗区住建局于2017年9月8日组织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发放《监督交底手册》和《标准图集》。2017年9月18日,编制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书》。2017年10月11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深龙建安该【A】【2017】07000168号)。2017年10月27日,对该项目进行复查监督,整改基本到位,复查合格。2017年11月28日,对该项目施工作业点进行现场抽查,该作业点设置了封闭围挡,管沟开挖有钢板桩的连续支护,现场安全状态可控。


七、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做好沟槽开挖的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二)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工地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杜绝不安全作业行为。


  (三)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