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论书法的自然之美

 泊木沐 2019-01-27

古代的一些艺术家,外师造化,中得心源,从大自然中摄取营养,获得启迪,并通过形象思维,触类旁通,从而丰富自己的创作意境和表现手法。尽管这种创作意境不是自然形象的再现,而是借助于物质的外在形式,但通过作者的艺术处理,显示出的却是一种内在的意蕴,使本来只具物理性质的东西,变成了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自然美”贯穿于书法艺术的用笔、结构、章法、创作心理等各个方面。

在用笔上,点画的形态及其变化无不与自然界中的物态妙相契合,一点一画,意态纵横,因乎自然,类于生动。蔡希综《法书论》所谓:

凡欲结构字体,未可虚发,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若云若雾,纵横有托,运用合度,可谓之书。

在用笔技巧上,古人观“如锥画沙”因而悟出用笔藏锋画中,画乃沉着的疾涩之法;从“似印印泥”因而悟出用笔沉劲入骨,既稳又准的力度之美;从“折钗股”中领悟到转折处之圆劲有力的弹性美;从“屋漏痕”中领悟到结尾处笔力送到的沉着美;从“壁坼”中领悟到结构无刻意布置的自然美。用笔不外乎方圆,古人认为:“圆为规以象天,方为矩以象地”。方圆曲直,当须涵泳,不可显露,如良工理材,斤斧无迹;才子序事,潜刃其间。故作书“最要泯没棱角,不使笔笔在纸素成板刻样”,方能出于自然。

用笔妙在得涩势,以曲为主。从局部观之,有高低起伏;从整体观之,则气脉皆直,方合乎自然。至于用笔之弊病,肥而露肉谓之“墨猪”;瘦而露骨谓之“枯柴”;或抖擞而作剥蚀之状;或扭曲而为蛇蚓之态;或平板光滑而不求沉郁;或轻佻浮怯而失于率略,此皆用笔不灵、力不沉着而失之自然故也。

在力的表现方面,刚健雄强者,如长剑快戟;沉静柔和者,似菩萨低眉;骨劲而气猛者,如鹰隼乏彩;肉丰而力沉者,似犟翟备色。用力不同,风神亦异,但无不以出之自然为尚。用力太猛,则失之霸悍;太刚,则失之倔强;太急,则有剑拔弩张之态;太柔,则有矜能虚娇之意。秀致之笔易于弱,弱则多佻浮;苍老之笔每多秃,秃则少文雅。能重不失板,轻不失浮、枯不失槁、肥不失浊,方能合乎自然。

以笔势而言,或纡徐而沉雄,如大江之东逝,有不可阻遏之势;或激越而顿挫,似山泉之盘涧,兼活泼流利之态。迅疾者,如弩箭之离弦;不测者,似震雷之出地。雷简夫卧闻江瀑涨声而悟笔势;黄庭坚坐观江山沉雄因得草法,此皆得自然之助,而妙合遣化之趣也。

字形虽干变万化,但无不因势而生,不假安排,随意所如,似风行水面,云出岩间,方能出于自然。

以结构、章法而言,古人从“竦企鸟踌,志在飞移;狡兽暴骇,将驰未奔”中领悟到草书笔短趣长的生动姿态;从夏云因风而变化的自然现象中体昧列结构因势生形的不主故常等。古人还认为“字雾差人键,他们将书法与自然万物之灵的“人”相比喻,是十分恰当的。字之间架,如人之骨相,当以修短合度、骨肉调匀方合自然之美。王虚舟《论书剩语》谓:“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以为人。”书法是以文字为载体的书写艺术,因此,它必须具备汉字结构内部的平衡律,必须符合特定规范的组织形式,必须具有可读性。

书法艺术的创作,如果徒从形式上玩花样,以大胆变形和极力夸张的手法去自我表现,而不从艺术的“真”和“美”中去自我完善,一味地扮鬼脸、装怪腔、矫揉造作,集甜邪俗懒于纸上,就势必会失去书法艺术的自然之美,失去了艺术内涵中的情理之真。所以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极其反对此种书风,其日:“近代不知书人,作态自好,一日有知,皇愧何已。古人能书无论矣,其不能书者,老实随俗而已,何尝强弄出许多丑态。”这种观点,对于我们当今的书法创作仍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结构和章法要富有自然美,就必须掌握“参差”之法,令其长短错综,疏密相间,奇正互出,开合伸缩,于参差不齐中求平齐,方能合乎自然。 行草书中,最符合自然理想的章法是“雨夹雪”的布局。这种章法,大小错落,疏密相间,穿插争让,回抱照应,于乱而不乱、不乱中有乱的布局中表现出一种精神团结的气势。如庸代著名书家张旭的草书《古诗四帖》(附图为局部)于参差中流露出章法的自然美。“自然美”不但表现在行草的章法之中,而且还体现在规矩法度极其森严的楷书之中。魏晋时期的楷书潇洒纵横,字之长短大小,疏密肥瘦,天然不齐,能各尽字的真态,所以能表现出一种不拘一格的自然之美。唐入楷法,亦于矩矮森严的规矩中保持着一种自然美。

在创作方法上,古人认为如过分拘于法度,则反觉刻画太甚;如一味刻意探奇,则无有不堕恶道者。从而提倡一种由规矩而入,再从规矩而出,于严格的法度中获得创作自由的方法。 一个人在创作的过程中,只有脱去摹拟蹊径、自出机杼,以我神出之,则古人之理法,优游于笔端,自己之性灵,流露于纸上,火候既到,呼吸自灵,笔笔从手腕中脱出,即是笔笔由心坎里流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种朴素天成而有自然之美的境地。古人在创作中,常常还主张风格的形成应是一个书家艺术个性的自然流露,而不是违背情理地去自我设计、撮合拼凑。他们认为在创作时,只有摒除一切杂念,不考虑一切利害得失,处于一种“淡然无欲,俪然无为,心手相忘,纵意所如”的状态时,才能达到成乎天然的自然境界。

由上观之,“自然美”贯穿于书法艺术创作中的各个领域,它是各种形式美的最高境界。“自然美”尽管有着不同的审美特性,但无不以“真”为本,以“美”为质。只有“真”才“美”,相反,—切虚假、造作、雕饰、着意的艺术作品每因失其“真”而失其“美”。形式美不仅体现了自然的客观规律,更从本质上适应了艺术的自由要求。中国古代的美学思想无不与西方的哲学思想相契合。

在艺术创作中,要达到人为的“第二自然”,就必须中规中矩,从严格的法度人手。一笔不可苟且,一念不可他移,于甘苦中惨淡经营一番,一步步脚踏实地从规律中滚打一番,心不厌精,手不忘熟,心手精熟,则神采飞扬,气象超越,生意时出,而入自由之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