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禮物
又是一年開始了。孩子從小到大,孩子收到父母的禮物是很平常的事,無論是節日禮物、生日禮物、還是考試得了個好成績父母給予的獎勵,孩子總會是高興的。除此之外,父母給予孩子最多的、最經常的禮物莫過於對孩子的愛了,愛孩子是父母的天性。父母理智、溫馨的愛,是孩子成才的重要條件。然而在家庭教育中,對孩子愛過了頭,從而陷入溺愛,也是很普遍的。
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說過:人們常說,我是母親,我是父親,一切都讓給孩子,為他犧牲一切,甚至犧牲自己的幸福。有人以為只有這樣才是愛孩子,其實是過分的愛,恰恰是害。馬卡連柯把這種愛看作是父母送給兒童的最可怕的“禮物”。他說:“這種可怕的禮物,可以這樣來比方:如果你想毒死你的孩子,你就給他飽喝一服足量的你個人的幸福,他就可以被毒死”。“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用父母的幸福來栽培兒童”。他由此而斷言:“一味抱著慈悲心腸為兒女犧牲一切的父母,可以說是最壞的教育者。”任何一位理智的父母都不願意送給孩子這“最可怕的禮物”,更不想“毒死孩子”,不願做“最壞的教育者”。所以我們要不時地反省自己對孩子的愛,把握好愛的分寸。
溺愛釀苦果
溺愛孩子果真如此可怕嗎?讓我們重新回顧下面這個真實的事件,或許能夠從中這對飽嘗溺愛苦果的父母身上汲取一點教訓。
許多年前,馬王堆文物被盜案震驚全國,而案犯叫許反帝,剛滿16歲。許反帝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上小學和初中時,他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先後被擇優錄取在省、市重點學校讀書,不少人都誇他有出息,母親更把他看成“心尖子”,一味地縱容他,要幹什麼都依著,即使兒子在外面做了錯事,她也總是千方百計袒護。久而久之,許反帝就染上了好吃懶做、橫行霸道、狂放不羈的習氣。
許反帝被父母嬌慣,在家裏是“要星星不給月亮”。每天早上媽媽準備好早點,打好洗臉水了才叫兒子起床,晚上10點多了許反帝自己準備睡覺了,可他卻把一堆贓衣服扔給媽媽,象對待僕人似地下命令:“今晚你把它洗乾淨,明天我要穿!”有時父母正在客廳看電視,許反帝從外面回來,喝令父親:“你給我出去,老子要看!”父母就只好走。後來,他乾脆把電視機搬到自己房裏,獨自享用。有一天,許反帝在公共汽車上同一個人一語不合,打了起來,結果吃了虧。他回到家裏就嚷嚷著要母親為他請人教武術,非要“報仇”不可。他母親當即順從地拿錢給他請師傅,以後又支援他到幾個地方拜師學武。從此,許反帝浪跡于社會上,很快結交了不少“師兄弟”。酗酒、抽煙都成了他的嗜好。他不斷向父母要錢揮霍,最後提出要一千元,聲言“如不給錢,就要外出,永不返家”。這時,只知溺愛兒子的父母,已感到束手無策:教育他吧,他根本聽不進去;打他一頓吧,又恐不是兒子的對手;再用錢來哄他聽話吧,兒子已說過:“你們那點工資頂什麼用!”他們又氣又怕,好不煩惱……
隨著年齡的增長,許反帝對學習越來越不感興趣,相反卻饑不擇食地讀一些人物傳記和武俠小說,父母對此也不加干涉。他宣稱他的抱負是要做個“希特勒式的人”。許反帝一心想著如何實現自己的夢想,拿定主意偷渡出境,到香港去。弄些什麼值錢的東西帶出去呢?於是他想到一種價值連城的東西——文物國寶。在省博物館,他得手了。當一個星期以後再到友誼商店作案時,被當場抓獲,鋃鐺入獄。而這時的母親不但沒有檢舉兒子盜竊的罪行,還偷偷地將珍貴文物丟在公共場所,或在家中銷毀。她妄圖以毀滅罪證來保護她的寶貝兒子,結果這個糊塗的母親,也以包庇罪犯、窩藏贓物、破壞國家珍貴文物罪,和兒子一道受到制裁。
這個真實的事件使許反帝的父母飽嘗了溺愛孩子的苦果。也給那些對孩子愛之尤甚的父母們以嚴正的警示!
走出愛的誤區
在家庭教育中,愛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基礎和前提,沒有父母之愛的孩子,往往是有缺陷的人。愛也是一種教育手段,愛的方式、愛的程度不同,其教育效果有很大差別。
當今,最懂得舔犢之愛的中國父母為孩子付出的愛之深,作出的犧牲之巨,在世界上是少見的,在歷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然而現在的孩子對父母們艱難的、忘我的“愛的奉獻”,卻接受得那樣漠然。父母們的愛從孩子那裏換回的並不是他們希望得到的東西,父母的付出與孩子的回報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於是,父母們產生了困惑:難道愛孩子不對嗎?
人們常用偉大來讚譽父母之愛,不僅僅是因為它是無私的,是對孩子無條件地付出,更重要的是它能使人從中學會怎樣去愛別人,懂得愛的真諦。然而許許多多愛孩子的父母恰恰是把這後者忽略了。由於一心地為孩子奉獻自己的愛,而缺乏讓愛在孩子身上再生的教育意識,使得本來意義上的偉大而高尚的父母之愛,變成了一種對孩子的私愛、溺愛。孩子得到這種愛越多,所給予父母、給予他人、給予社會的愛便越少。因為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所給予她的一切都是天經地義的,是他們心甘情願。而孩子並沒有在父母的“厚愛”之中得到要用同樣的愛來對待父母、對待別人的教育。——這種只管耕耘不問收穫的父母之愛,其實是愛的一個誤區。
許多父母對孩子的愛表現為對孩子百依百順,有求必應。尤其是有的父母在自己兒童時代失去了很多本應得到的享受或有沒能實現的願望。一種強烈的補償心理傾注到唯一的孩子身上。經濟上富裕的家庭,孩子的東西應有盡有,即使經濟條件一般,做父母的咬著牙也要使孩子生活在優越的物質生活之中。孩子是家庭的中心,大人總是圍著孩子轉。這就很自然地使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我要什麼就該有什麼,我想幹什麼都得依著我。結果是孩子的慾望不斷發展,而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這種性格一旦形成,成人之後很難適應複雜的社會生活。就像一輛汽車只有動力系統而沒有靈敏的剎車系統,開到馬路上去肯定會出事故。——這是愛的誤區之二。
有的父母不願意讓孩子有任何的勞作之苦,捨不得讓孩子受一點委屈。孩子上小學了,洗臉梳頭、穿衣服、係紅領巾這樣完全有能力做,也應該自己做的事,依然由父母包辦代勞。在一些父母看來,這些自己舉手之勞的事用不著讓孩子耽誤時間,孩子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嘛!有個孩子面對一個“無縫的雞蛋”竟然束手無策,因為他自己從沒有剝過雞蛋。就眼前利益來說,孩子在父母的庇護之下可以過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生活,孩子或許是幸福的。但從長遠來看,孩子缺少基本的生活能力,一旦離開父母,便寸步難行,那時他將是很痛苦的。——只為了孩子的眼前利益而忽視長遠利益,是愛的誤區之三。
父母生養了孩子,給了孩子所能夠給予的一切。對孩子來說,父母之愛是神聖的、寶貴的,但不是唯一的;對父母來說,愛孩子是無私的奉獻,但不是支配,不是壟斷。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需要父母實行一種愛的方式的轉化,這就是把對孩子的過多的照顧、保護、支配,轉化為一種寬容心,一種給孩子獨立自主的權利。在更廣闊的天地裏,孩子才能體會到更多的愛,才能更幸福地成長。可是一些父母認為,孩子是我的,要接受我的意志,服從我的安排。孩子長到了一定的年齡,有了自主意識之後,仍然以這樣的認識對待孩子,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孩子的發展。無怪乎有的父母總是抱怨孩子不懂事,不體諒父母的一片苦心。——這是愛的誤區之四。
愛孩子這個被高爾基稱做“連母雞也會做的事”,一旦被人類賦予了教育的因素,就變得不那麼簡單了,只憑父母對孩子的樸素的情感是遠遠不夠的,要有理智的思考,也需要愛的技巧。
善良的父母們,千萬別給自己的孩子“最可怕的禮物”!
(作者:關穎)
文章来源:关颖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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