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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不是法官”

 仇宝廷图书馆 2019-01-29
文 | 江南

来源 | 稻花蛙声微信公众号


2002年冬天,落拓不掩帅气的梁朝伟携着轻漫的笑,说出了经典台词:


“对不起,我是警察。”


这句话成为了人民卫士最简洁又真诚的剖白。


但同为和犯罪分子、和纠纷遭遇的前线,很多时候我真的只想既弱且怂地说一句:


“对不起,我不是法官”。



1、你的叫车地址,敢定位到法院吗?

我江湖阅历尚浅时,还不知道有条行规叫做,“叫车要定位到隔壁公司”(真·隔壁公司)。


于是有天起晚后,尚没有实现叫车自由的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勇敢地叫了顺风车,并且迷之顺利有人接单。


上车前的我,还不知道等待着的是什么。


那是位十分热情的司机。


“你是法院的呀?”


“嗯。”(低头刷微博)


“好单位!你是什么庭的呀?”


“刑庭。”(低头刷淘宝)


“五环今天有点堵,咱们绕路可以吧。”


“可以。”


低头看小说的我,错过了司机眼里狂热又冷冽的光。


你们不知道,早高峰的北京还有十分荒凉的路。


十分钟之后,不敢再玩手机的我知道了。



“法官,你知道嘛,其实,我亲弟弟的案子,就是你们庭;XX抢劫案,你知道么?”


何止知道,那是我师傅的案子!


“他是无辜的你知道吧?”


“我跟你讲他是被冤枉的!”


“我们请了律师了的!律师也说他是被那个女的陷害的!!”


……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为耐心、和善、细致的一次释法,也是我最漫长的一次搭车。


全庭群众在微信中热切围观,半个小时后,重归热闹,我到了法院。


后来,司机给我免单了,30元。


再后来,我给他充了50话费。


这种四舍五入约等于受贿的事,我们不干。


我相信那只是一个绝妙的巧合,我也相信那一天五环真的堵车。


但现在,我的默认公司地址,是对面的IT大厦。


2、那个要请法官吃饭的被告出来了

我有段傻但并不白甜的日子。


不认罪的案子,我作为案件书记员去看守所送达判决书。


左青龙、右白虎、头型圆润有光泽的被告人平静地签收了,隔着栏杆,慢慢地、重重地、一字一顿地跟我说:


“请你转告Q法官,等我出去,一·定·请·他·吃·饭。”


我的心里,涌起了一阵浓烈的……感动。


作为一个不认罪案件,一个被重判的被告人,对法官表示出如此真诚的感谢。


这是什么?这就是法律的力量啊!这就是不会上诉了呀!


于是我也拿出了所有的甜美,非常真诚地回答他: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然后在他感动到板结的目光中,离开了。



后来我特别负责地把这句话转达给了Q法官,Q法官一脸便秘地跟我说:


“我觉得,他想表达的,可能不是那个意思……”


因为自觉伤害到他的凶狠心灵,我对这个被告人的印象格外深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拒绝去他所在的监区。


不久前,在晚高峰的地铁站,我惊奇地发现,过了那么久我依然记得他的脸。


人潮拥挤如织,隔着几根廊柱,一对男女静静对望,凝固了画面。


我想也许他还记得我,因为他脸上那种带着回忆的欲语还休。


于是,我转身跑了!


天知道他那顿没请出去的饭,要给我可咋办?


3、一条留言后,我停更了自己的公众号

实不相瞒,我自己暗搓搓地开了个美食公众号。


这个小号真的好小,粉丝和阅读量,还没有我微信好友的一半多。


但我把它当成我的后花园,认真做饭、花样拍照、丑丑地排版,虽然永远做不大,但有一种非常纯粹的快乐。


朋友圈里一位记者小姐姐眼馋地问我,能做期采访么?


我们一起度过了口水横飞的采访时光,小姐姐把我的照片修的美美的,整版刊发。


我的小号和我的法官身份,正式链接了。


后来的事证明了,我既没有深刻理解法官的职业伦理,亦不理解自媒体平台的公共属性。



我涨了很多粉,开始有人带着和美食无关的目的,告诉我很喜欢我。


其中,有一个小姑娘,火急火燎地给我留言,让我无论如何都要回复她。


我真诚地担心并且回复她。


然后,她告诉我,我是她父亲案件的承办法官。


她用很多很多条留言告诉我,她们全家都很担心,他很无辜,而她希望我能告诉她一些消息。


解答、安抚被告人家属,是我工作中的常规内容。


我无法责备一个担忧的女儿,因为是我将自己的私人生活,暴露在公共视野下。


认真说来,这是我的错。


给她留了工作电话,删除和工作、个人生活有关的内容,我再也没有登录我的“自留地”。


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条又一条和美食无关的、焦急的留言。


4、听说你前男友是个律师

别误会,这个前男友是隔壁公司公诉人的。


某天公诉人开庭归来,同事挤眉弄眼地问,“听说,你前男友是个律师?”


绿着脸的公诉人眉眼含怒地问哪听来的。


“有个律师,自己过来说的。”


法律这个圈子小的哇,听说当天我赶紧攒了顿饭安慰她。


美艳公诉人撤下高冷的皮,怒骂道:


“TMD,当初有脸和老子分手,现在怎么有脸打着老子的名义凑近乎?”


我只好体贴地安慰她,“你瞎,你怨谁?”


没想到过了几天我就瞎了。



书记员一脸天真地问我,南姐你和XX律师是朋友么?


我问她谁说的,她说,“那个律师来交材料,自己说的。”


平心而论,作为法官、检察官,谁又没有几个律师同学、室友、前任、情敌呢?而问题只在于,该如何相处以及自处。


想起了一个老法官和老律师的旧事(对就是我曾经很瘦很帅的BB哥):


“小江,把这个案子的卷宗转出去,我自行回避了。”


“为啥啊?”


“律师是我同学,跟我说了这个案子他代。”


“啊?怎么可以这样?凑近乎啊!”


“不是,他是打电话告诉我,该回避了。”


有些工作只是工作,可有些工作,不止于工作。


教师、医生、法官,工作之外,还有深沉得透不过气的职业伦理。


法官的10小时之外,是身为法官的另外14小时。


午休外出时,我们时常都会被当事人围堵,咨询案件问题。


有一次着急,我随口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法官”。


几个当事人非常无奈地笑着说,“别骗人啦,你的扣子上打着法徽呢。”


时至今日,我们不敢忘记马彩云,是因为每一个法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都或多或少被当事人跟踪过、围堵过。


而脱下法袍平凡又软弱的我们,不论内心多么惊惶多么不想承认,却无法否认自己的身份。


因为我们心里打着法徽呢。


也许只能对自己、对家人默默的说一句了:


“对不起,可是我是个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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