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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买断工龄,职工和劳务派遣工分别能得到什么补偿?

 JieZHoun 2019-02-20

买断工龄实际上是违法行为。不过这种含义上的买断,实际上是90年代一些国有企业在进行资产改制的时候,通过一次性解除方式给予职工一定的赔偿,但不给职工缴纳保险的特殊行为。目前来讲东北等很多地区已经对过去工龄买断行为进行了纠正,主要就是给职工补缴社保。有了社保之后,职工至少未来的养老保险会有保障。

现在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践,用人单位确实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提出的,一般可以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予以解除。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不再设立最高12个月的上限,到2019年已经可以累积到24个月了。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主要就是用人单位硬性解除劳动合同,不给理由。

不过不管怎样解除劳动关系,所有的前提必须得给职工按要求缴纳社保才可以。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按要求缴纳社保、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职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还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

至于社保还是必须要缴的,而且缴纳之后职工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

但是劳务派遣用工和用人单位的职工不一样。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只是给这些国有企业代挂劳动关系的,那么国有企业倒闭改制解除职工,劳务派遣公司也解除职工的话,这种情况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派遣用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一般劳务派遣公司早就在派遣协议中跟企业在协议中约定了。

但是一些心机较重的劳务派遣公司,会将劳务工重新派驻到其他单位,并不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是没有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也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之类的待遇,这笔钱就省下了。至于企业退回劳务派遣员工有没有赔偿,这是公司之间的问题了。只要劳务派遣公司保证劳务派遣职工有工作,这些赔偿就跟职工没关系。

这些年来劳动监察部门也在加强劳务派遣公司的监察行为,为了防止劳务派遣公司资产被转移宣布破产之后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会要求用人单位保证资产在200万以上。

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努力能够切实保障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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