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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带你了解古代的嫁娶中的“六礼”

 刘沟村图书馆 2019-02-21

人的生命周期中,需要经历四个重要关口:出生、成年、婚姻、丧葬,相关的仪式被统称为“人生仪礼”。其中,婚姻被人们称做“人生大事”。早在周代,人们对婚姻就非常重视。中国传统婚姻的特征首先强调的是家族延续和家族外交。《礼记,昏仪》日:“昏礼者, 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这个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简明精辟地诠释了传统婚姻的核心价值:通过联姻来建立两个家族的良好关系,对上要靠它传宗接代、侍奉宗庙;对下要靠它生儿育女,以接续家族血统。可见古人早已认识到婚姻的重要性,并且当时人们就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礼仪。夫妇结合,只要是通过了这些礼仪的,其婚姻就获得社会的认可,具有了社会性的合法地位和正当性。

夫妇结合要通过的礼仪,在周代即已确立。古代记载婚姻礼仪的典籍很多,但记载最为完备的当数《仪礼》和《礼记》。在这两部典籍中,古人把结婚的程式进行归纳总结,分为六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规定了相应的礼仪规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婚姻“六礼”,按照《仪礼士昏礼》和《礼记.昏仪》的记载,古代的六礼包括“纳采” “问名” “纳吉” “纳征” “请期” “亲迎”六个部分。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正常的婚姻必须经过“六礼”规定的六个过程,遵守礼制的婚姻才是合法的、严肃的、正式的婚姻,缺少任何一个程序的婚礼都会被人们视为欠缺的、不严肃的、非法的,甚至会被称之为“野合”。现代人对“六礼”及“六礼”中每个仪礼的名称可能会感到陌生,但对其实质或内容却一点也不陌生。因为,现代的婚姻中还深深印有“六礼”的烙印,只是叫法有些不同而已。


第一步,纳采——提亲

《仪礼土昏礼》注中讲:

媒妁传言,女家已许,乃敢纳其采女之礼。采者,取也。

采就是取,古汉语中“取”与“娶”通用,所以,所谓“纳采”就是女方家长接纳男方家长要求娶自家女儿的请求,这种说法是比较合理的。纳采是婚姻的第一步,古人对此是很慎重其事的。《仪礼士昏礼》中记录了纳采的过程和应该遵守的礼仪: “主人(女家)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男家代表)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宾降,;主人降,授老雁。” 当男方的代表来提亲时,女方主人就要将庙整理番,宾主进行一番客套后,双双落座,主人坐东朝西,客人坐西朝东,客人代表男方向主人“致命'(转达男方的成命)后,主人“北面再拜”(厅堂是坐北朝南的,北面即供牌位的位置),然后接受客,人的礼物,表示接受了对方提亲的请求,通常的采礼是只雁。

古人纳采用雁,《白虎通.嫁娶篇》对此有一段释文:“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用雁作为纳采的采礼可能出自两方面的原因,首先,雁是一种候鸟,每年春分后飞往北方,秋分后又飞往南方越冬, 年年如此,从不失信,《白虎通》称“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不耽误女子的婚龄)”,这也许是儒家的理解,如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理解为用大雁表示男女双方忠贞不变的情爱,明朝郎瑛《七修类稿.义雁》中就有此说法。其次,大雁是一种有组织纪律的候鸟,它们在往北往南迁移时,飞行的队伍排列很整齐,而当它们落地觅食休息时,也是老雁护着小雁,所以,用雁作为采礼,寄寓了一种祈示婚后家庭和睦,长幼有序的美好愿望。

虽然雁是纳采中最主要的采礼,然而雁是一种飞禽,不是随时都能捕捉到的,有许多地方很少有大雁,所以有时用与雁相近的鹅替代,如鹅也找不到,也可以用鸭或鸡来替代,杜佑《通典》就开列了汉朝时纳采常用的采礼,还列举了这些采礼的风俗意义,书中记载:(后汉纳采)礼物,以玄缥、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禄德、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总言之,物之所象者,,象天;曛,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德香草为吉祥;凤凰雌雄伉合;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和;受福兽礼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乌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通典》中提到的采礼礼品一部分是生活用品,一部分是礼品,但不论是用品还是礼品,均被赋予了深刻的风俗意义,寓祝婚姻的美满。



问名——换八字

纳采之后就进人议婚的第二个步骤问名。《仪礼.士昏礼》中讲:“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古汉语中“摈”通“宾”。媒人提着大雁到女家提亲,大家恭恭敬敬地客套一番后,媒人就被请出大门,此时媒人要求进人第二个程序一问名, 主人同意了,于是媒人重新踏进大门,将大雁当作采礼送给主人,主人也欣然地接受。 顾名思义,所谓“问名”就是询问被嫁女子的名字,而实际上远不止这些,正如《婚札辨正》中所讲:“ 婚礼问名,必先问年、月、日而后及子名,同官所谓媒氏先必书年月日名是也,盖较名为犹重。男女伉俪,须先计年时,以辨长幼;其但称问名,而不及年月日者,举一以该二也。

问名除了询问待嫁女子姓名外,更主要的是从女方家长处证实女子的准确出生日期,这一方面就是确定议婚男女的年龄是否般配,另一方面也要证实,女子是否达到结婚的年龄。这里介绍一下古人的结婚年龄。《周礼.地官.媒氏》:”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曹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面娶,女二十而嫁。”

司马光认为“世俗早婚之弊不可猝革,又或孤弱无人可依故顺人情立此制”,即民间普遍流行早婚的现象,不少早婚是出于家庭的窘境和无奈,修订礼令应该考虑到这一因素,才确定“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皆可成婚”,也就是讲,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岁是法定的最小结婚年龄,而男子三十,女子二十岁则是最大的结婚年龄,超过了最大的结婚年龄而结婚就是不恰当不规范的婚姻,古代称之“奔”,如《礼记:内则》:  “聘则为妻 ,奔则为妾。 ” 今天,汉语中仍把不符合礼仪的婚姻叫作私奔” ,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

《周礼》所谓“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媒人必须掌握介绍对象的出生年月,也就是他们的年龄,不给小于法定结婚年限范围内者做媒,这只是一种规定或制度而已,在实际生活中,媒人并不会严格遵照这个规定和制度实行。

古代,两姓通婚主要是通过“媒妁之言”,也即媒人从中联络,撮合来完成的,而通婚双方事先并不熟悉,甚至根本不相识,所以“问名”的另一一个意义在于,双方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告诉对方,使婚烟能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所以“问名”还包括询问对方的家庭成员和财产情况。这里问名就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程序“换八字”

古人认为,一个人出生时的“八字”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而婚姻是一对男女结合成一个家庭,于是两个人的“八字”就合到了一起,使原来一一个人的“八字’发生了变化,如两人“八字”合得好,可以使彼此之间相得益彰,相互克服缺陷,优化组合,有利家庭、宗族的和谐和发达;反之,则会严重破坏家庭。所以,古人的婚姻中特别重视双方的“八字”是否相合,到了唐代以后,“六礼”  中的“问名”更多是询问、交换“八字”  于是“问名”一词也被“写八字”或“换八字”替代了。俗语中有“八字没见一撇”的说法,比喻事情尚无眉目。我以为,此“八字”即记录人出生年、月、日、时的“八字”,到了宋代,男女双方互换“草帖子”,即“换八字”是婚姻中议婚的第一步,而“八字还没一一撇” 就是议婚中的“八字帖”还没开始题书,当然就是比喻事情尚未开始,仍无眉目之意。



纳吉——合八字当

“问名”及“换八字”的过程结束后,即进人议婚的第三个顺序  纳吉,吉,就是吉祥的意思。《仪礼士昏礼》载:“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待媒人拿着男方的“八字帖”交给女方,又拿着女方的“八字帖”交给了男方后,双方就恭恭敬敬地把对方的“八字帖”供在家庙里,三五天之内,家里一切正常,没有发生任何意外的事情,就表示祖宗对这门婚事的认可,也就是《仪礼.士婚礼》中所讲的“卜于庙,得吉兆”。随后,男女双方还会拿着对方的“八字帖”请精于此道的族人或道士审读和评估,如他们认为仪婚男女的“八字帖”相合,没有冲突,议婚这一个顺序也就可以过去了。

也就是宋代以后,当议婚的“问名”以后,男女双方都将双方的“八字帖”恭恭敬敬地放到自家的灶王爷面前,只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家庭内没发生意外(如不当心打碎了碗,家庭成员摔跤之类的事),就表示灶君认可了这门婚事。

八字”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古代两个家庭间男女青年的婚姻是通过“媒妁之言”进行的,大多数媒人会遵守她们的“职业道德”,尽可能以“门当户对”的原则选择婚配,把自己了解的男方的情况告知女方,把女方的情况告知男方,然后由双方自行决定,就是《梦粱录》中所讲的“两家允许”。对媒人来讲,也是避免承担责任保护自己的手段;但是,媒人从中传达对方信息,难免有失误之处,万一遇上媒人偏袒某一方,则另一方就会吃亏,而“换八字”时有一个空余的时间段,当“换八字”后,男方已明确知道所议的“新娘”是何地何人家的哪一个女儿。同样,女方也知道,媒人介绍的男方基本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证实媒人讲述的情况是否真实,甚至可以了解到对方家庭更详细的情况,然后作出自己的选择。不论男方和女方要中断这门婚事,只要讲“请地理先生看过了,这二人‘八字’不合”,对方也会自愿无条件地终止这门婚事,避免因“议婚”不成而产生的不愉快。从这一角度讲,“换八字”就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下的一个精心、合理、人情化的程序。

 当男女双方均对对方的“八字”没有异议后,双方会将各自的态度通过媒人转告对方,随后双方再向对方发出“细帖子”,实际上就是正式下聘书,聘书须由双方各自向对方发出一份,表示同意这门婚事,从双方各自接到对方的“细帖子”当日起,这门婚事已初步告成,所以古代又把“纳吉”称作“小定”。“定”,即确定,意为双方初步认同并确定了这门婚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婚”。



纳征——定婚

“纳吉”以后,男女双方家庭均认为双方的“八字”相合,没有太大的冲突,对于对方家庭的真实情况没有异议,于是是开始进人“六礼”中的第四个顺序纳征。《仪礼士昏礼》中载:

”纳征,玄缓、束帛、俪皮,如纳吉礼。郑玄注:,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程子日:“征,证也,成也。用皮、帛以证成男女之礼也。”吕大防日:“纳征者,纳币以聘之也。古人聘士聘女,皆以币交,贞洁之女,非礼不行。”

按照古人的解释,所谓“纳征”就是进一步促成这门婚事的意思,男方备礼品送给女方,女方则欣然接受。币的繁体为幣,《说文解字》载:,帛也。幣是一种丝织品。上古时期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流通货币,而帛是一一种较珍贵的实用品,也被当作财富或通货使用,当然这也是一种高档的礼品,古人以币作为求亲的礼品很合乎情礼,犹如今天的藏族、蒙族等少数民族用“哈达”作为敬献给尊贵客人的礼物-样。所以,尽管到了汉代,货币已大量地使用,但在婚礼中仍沿用古制,以币作为定亲的礼品。

“小定”之后,每逢初一或十五,或传统的节日,男家会给女家送些礼物,而女家也以待嫁女儿的针线活作为回赠。经过一段时间后 在媒人的催促下,男女双方才正式进人谈婚论嫁”的程序,《梦粱录》载: 次后日择日则送聘,预令媒氏以鹅酒重则羊酒,道日方行送聘之礼。且论鹏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促、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缎匹帛,加以花茶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亦用双缄聘启礼状。或下等人家,所送一二匹,官会一二封,加以鹅酒茶饼而已。名下财礼,则女氏得以助其虚费耳。到了北宋,“六礼”中的“纳征”又被称作“下财礼”。“名下财礼,则女氏得以助其虚费耳”  财礼主要用于女家对养有女儿的补偿和新娘出嫁的费用。

 纳征被叫作“下财礼”,也叫作“大定”,表示这门婚事原则上已经确定,用现在的商业用语来讲这桩买卖原则上已经成交了。聘金或财礼的多少是双方谈判的结果,具体送的物品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双方互赠的礼品中必定会有茶叶。早期,茶叶大多用纸包装,后来,一般使用专门的锡罐包装,古代称之“茶礼”。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茶叶的国家,也是消耗茶叶最多的国家之:,以茶叶作为婚仪中必备的聘礼可能起源于宋代;作为聘礼的茶叶仅是一种象征意义上的礼品,并不是“财礼”,这应该是由于古人对茶叶赋予了特殊的风俗意义。

茶树有一个特点,茶树一一般使用种子培植,而不能移植,种子种的茶树会长得很兴旺,能结出许多的茶子,而茶树-一旦被移植,不仅不会结子,也许还会死亡,人们希望女子出嫁后能“从一而终”,希望家庭和睦, 生活安定,不要因家庭突变而使女子被抛弃;同样,多子多孙也是古人追求的目标和希望,而茶树就具备了这些“品格”或特征,所以,人们就将茶叶或茶种当作聘仪中特殊的礼品,以祈祷婚姻顺利,多子多孙,阖家幸福。所以俗语说“三茶六礼,明媒正娶”



请期——确定婚礼的日期

“六礼”中的“纳吉'后称“小定”,如把古代的婚姻视作买卖婚姻,小定就相 当于商业买卖中卖方收了买方的定金,买卖初步成交,一方想毁约,除了要有足够的理由外,还必须承担定金的损失;纳征又叫“大定”,也即买方支付了全部的货款,这笔交易已经成交,任何一方要毁约,都将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以及财产上的损失。

  当结束了“纳征”这一顺序后,就将进人下一个程序  请期,民间最通常的讲法是“选日子”确定结婚的日期。通常结婚的日期是由男方选定的,所以措辞上讲作“请期”。《仪礼。士昏礼》:“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

《礼记.昏义疏》:“请期者,谓男家使人请女家以婚时之期,由男家告于女家。何必请者,男家不敢自专,执歉敬之辞,故云请也。女氏终听男家之命,乃告之。”从这些文字来看,古代的婚期是由男家确定的,但是为了表示对女方的尊重,男家必须提前将确定的日期告知女方,原则上女家会遵从和听从男家的选择,一般不提出异议。 这又和贸易中的手续相似,当买方已付清全部货款后,就可以随时提货,而出于礼貌和双方的方便,应该提前将取货的日期告知卖方。 “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卜”是中国最古老的占卜方式,就是用火灼龟甲、 兽骨使其开裂,占卜者根据龟甲、兽骨上的裂纹占卜。《说文解字》:“卜,灼剥龟也。”段玉裁注:“灼剥者,谓炙而裂之。”不少人以为,古人做任何事都会先占卜,后行事,这是一个很大的误会。古代的婚嫁日期大多定在冬天,可能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寒冬有利于食品的保质和保鲜,因为古代婚宴可能要举办几天,如选择盛夏举办婚宴,食物的保质比较难。当然,古人把婚期选在腊月尾还有一些具体和实际的意义,因为古代的婚礼十分喜庆和热闹,大多数婚礼会摆上几天的酒席,把婚期放在年尾,当婚礼结束就进人新年,婚宴多下的菜还可以用于过年可以省下不少开支。



亲迎一接新娘

“亲迎”即新郎亲自赴女家迎接新娘的意思,是“大礼”中最后一个程作,夫礼”是准备婚姻的礼仪程序,而进人亲迎”,即宜告婚姻的准备期即务结束,将进人婚礼期。

《仪礼.士昏礼》在讲亲迎时说:

“主人爵弁,曛裳缁袍,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迎亲的新郎及随从身穿黑衣,坐黑色的马车,马车前还有人手执火引道,亲迎的队伍是昏时出发,到女家时天也黑了。郑玄注《仪礼》:“用昕,使也;用昏,婿也。”

《释名》载:“婚,昏时成礼也;,女因,媒也。”看来,古代礼制,亲迎是必须在太阳落山后的昏时进行的,古代“婚”与“昏”可以通用,而结婚亲迎必须在昏时进行,所以“婚”字是“从女、从昏、昏亦声”。至于古人为什么亲迎必须在昏时举行,根据阴阳五行的术数原理解释,认为女人属阴,与黑夜属阴一样,所以结婚必须在夜里进行.

《礼记昏义》中载“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婿,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醑,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这段文字描述了新郎到女家迎新娘的过程和必须遵守的礼节。古文中“婿”,同“婿”,即“毛脚女婿”;孔颖达疏:“受爵者饮而尽之,又不反相酬酢,直醮尽可已,故称醮也。”原文可以理解为。迎原文可以理解为:迎亲的日子到了,新郎的父亲为儿子斟上一杯酒,新郎一饮而尽,就踏上迎这的路;而新娘的父亲也早早作了准备在家庙里放入供桌供品,拜过祖宗后等在家庙外,等候“毛脚女婿”的到来:女婿提着大雁作为礼品,与丈人互相谦让后踏进家庙,把大雁放到供桌上,进行祭拜仪式后退出家庙。此时,迎亲的马车已停在门口,新郎拉住马车上的绳索扶新娘上车,驾车打道回府;当马车回到自己家里时,新郎必须“御轮三周”,即驾着马车在家门口兜三圈,然后将新娘扶进宅门。


古人的婚礼是及其郑重而又繁琐的过程,几乎就到了结一次婚直接累趴下的地步,以前不理解为何会如此多形式,后来想想,这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只有你懂得它又多么不容易才更加会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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