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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解析其六

 钟家台 2019-02-24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礼:孔子的思想中,重“仁”,重“礼”,封建王朝的政府机关里也有“礼部”掌天下礼仪、祭享、贡举之政令,现代也有“礼貌、礼物、礼品”之类的词,百科里解释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和:事之中节者谓之和,今意:恰到好处。“礼之用,和为贵”就是对于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的运用,要恰到好处最好,失其和则导致偏颇。先王之道:贾平凹先生解释里,先王是代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等明君,古之明君之道。千百年来,孔子被批为 “因循守旧,顽固不化”,盖以此坚守先王之礼有关,其实这并不是孔子的错,孔子是一个教育家,并不是要去推动社会变革,动乱时期,秀才确实打不过大头兵,但不能假设时代永远停留,在一个刀光剑影的年代还能坚持礼制,你说这不是圣人还是什么。再说这句话也是有子说的,把有子之言加于孔子之上明显不对,孔子说自从颜回死后就没有人完全继承他的思想了,不过这两千多年来文化中国的一直是孔子其弟子总结的儒家文化。知和而和:假设和就是中庸之道,为了中庸之态而行庸之道,未必能解决所有的事, 行礼道包括了行中庸之道,因为中庸之道只是行礼道的其中一种,欲达中庸之态以中庸之道来治世而不用礼,则是知和而和,其败在没有全面看问题。

白话试译:有若说:“礼的运用,是以中为标准的;古之明君所行之礼道就是很好的。大事小事都一味按礼来办事,怕是难以达到中的状态;为了达到中的状态而采用中道,放弃礼道,这样最终也是难以达成中的标准的。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此章从上章讲和之道而来,赞成大多数人的解法。复:朱熹云:践言也。“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守信要合乎道义,诺言才可以践行之。你要跟别人约定一去奸淫掳掠,烧杀抢劫,这样的约定是没践行的必要的,否则就是一根筋的思维了。“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恭敬的态度也要合乎礼制,这样就可以免于被羞耻,极尽谄媚之能事者也是很令人讨厌的。“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现在能看到的解释诸如杨伯峻、李泽厚、贾平凹等后人解释大都根据朱熹解释而来,解释为“所依靠的是自己亲近的人,也就靠的住了”或者“与之结姻的是亲近的人,这样也就属于同宗了”有点为翻译而翻译的感觉,就是上面有子说的“知和而和”,这样总让人觉得别扭,小人不同意他们的解法,因为整章几乎都在例证“中”的思想,突然前两句是讲“中”,最后一句爆出牛头不对马嘴的话,难道有子表达能力有问题,胡言乱语吗?因:作“依靠、依附”解,这个好像大家都同意,这个“结姻”就胡解了,根本搭不上界。亲:不是解作亲近的人,而是解作“亲自”解或解作“亲力亲为”,如“君亲临之,厚莫大焉”。宗:犹主也,跟依附恰好相反,一个是依附别人,一个是让别人依附,或者说是自己来。因,靠别人,宗:靠自己,整句话就是说依靠别人的同时不要放弃亲自为之,这样也可以说是自己主导一件事了。

白话试译:有子说:“守信要合乎道义,诺言才可以践行之。恭敬的态度也要合乎礼制,这样就可以免于被羞耻。依靠别人的同时不要放弃亲自为之,这样也可以说是自己主导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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