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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中国文化“从乡村作工夫”

 让思想冲破牢笼 2019-02-28

    田文军

    梁漱溟的东西文化观

    在东西文化观上,梁漱溟把人类文化划分为西洋、印度和中国三种类型,称“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国其根本精神的”,与“向前看”和“向后看”的西方和印度文化有别。中国文化以孔子为代表,以儒家学说为根本,以伦理为本位,它是人类文化的理想归宿,比西洋文化要来得“高妙”,认定“世界未来的文化就是中国文化复兴”,认为只有以儒家思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生活,才能使人们尝到“人生的真味”。断定中国是一个“职业分途”、“伦理本位”的社会,缺乏“阶级的分野”,以为应该通过恢复“法制礼俗”来巩固社会秩序,并“以农业引导工业的民族复兴”。(左明仁)  

    梁漱溟(1893―1988),著名学者,社会活动家,被称为“最后的儒家”。梁漱溟先生的乡村建设理论,涉及中国乡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但从梁先生肯定“教化”、“礼俗”、“自力”传统,强调乡村“新礼俗”建设来看,梁先生思考中国乡村建设,实是他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具体思考。梁先生曾说:“乡村运动是一个社会运动”,“亦可名为文化运动”。

    “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

    梁先生将“乡村运动”理解为“社会运动”与“文化运动”,是因为梁先生将中国自近代以来的贫穷落后,理解为文化落后,并将中国近代文化落后的原因归于中西文化的矛盾。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崩溃,只不过是中国文化落后的一个缩影。因此,中国乡村建设的终极目标实为振兴中国文化。

    梁漱溟先生曾将中国乡村建设的原由,概述为“救济乡村运动”、“乡村自救运动”以及乡村“积极建设之要求”等。但是,梁先生认为,这些原因都是表层的。探究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缘起的深层原因,需要重视中国“重建一新社会构造的要求”,他说:“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既已崩溃,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实为吾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这最末一层,乃乡村建设真意义所在。”梁先生将“重建一新社会构造的要求”视作乡村建设缘起的深层原因,理解为“乡村建设真意义所在”,是因为在梁先生看来,近百年来中国落后与失败的一个重要表现,当是中国乡村“社会构造”的解体与“社会秩序”的崩溃。

    梁先生将中国乡村“社会构造”的解体与“社会秩序”的崩溃同“教化”、“礼俗”、“自力”传统的衰败联系起来,是以他对中国社会文化特殊性的探究与思考为基础的。在梁先生看来,中国本来即是一个散漫的乡村社会,乡村乃中国社会的“基础”与“主体”,而中国文化的形成正源于乡村的需要:“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但是,近百年来,由于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中国人因受西方文化影响而推行的社会改革,致使中国乡村长期沿袭的“教化”、“礼俗”、“自力”传统衰落失守,也使得中国乡村沿袭了上千年的“社会组织构造”趋于崩溃;一部乡村史,实为“一部乡村破坏史”。因此,梁先生认为,中国的乡村建设,百废待兴,面临的问题涉及经济、政治、农业、工业、国防、教育等多个方面,但这些问题的重中之重应当是“文化”问题。所以他说:“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因此,唯有解决“文化失调”问题,重建中国乡村的“社会构造”与“社会秩序”,才有可能停止中国乡村社会的“大破坏大崩溃”,阻止中国乡村社会的衰落与颓势。要振兴中国文化,只有“从乡村作工夫”,通过在乡村建设中恢复“教化”、“礼俗”、“自力”的文化传统,“伸张、发挥、开启”“理性”,重视“自力”,发挥中国人的“主体力量”,重构乡村的“社会构造”,恢复乡村的社会秩序,才能在整体上达成“重建中国新社会构造的目标”。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习惯”与“路子”,根源在其固有的文化传统——“礼俗”

    在梁先生看来,“法制”与“礼俗”都可视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他的理解中,“礼俗”当是一种更重要的文化成果或说文化形态。因为,在梁先生的理解中,“礼俗”是有别于“法制”的伦理关系或伦理原则。这种伦理关系与伦理原则,梁先生有时也理解为人们生活中的“习惯”或“路子”,而这一“习惯”或“路子”实为决定一种社会制度之所以成为这种社会制度的重要条件。他说:

    我深悟到制度与习惯间关系之重大,我深悟到制度是依靠于习惯。西洋政治制度虽好,而在中国则因为有许多条件不够,无法建立起来。许多不够的条件中最有力量者即习惯问题……因为中国社会,中国人(一切的人)缺乏此种习惯,则此种制度便建立不起来。

    梁先生所说的“习惯”或者“路子”,都在文化特征或文化传统范围,实即他所强调的“礼俗”。梁先生认定中国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是因为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习惯”与“路子”,实质是要强调中国社会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根源在其固有的文化传统——“礼俗”。换言之,在梁先生的理解中,中国“社会构造”得以成型,中国“社会秩序”得以维系,皆决定于中国社会特有的“礼俗”。

    在中国乡村建设“新礼俗”:既坚守“中国固有精神”,又吸纳“西方文化的长处”

    梁先生又一再申述,他所主张的乡村建设,并不是简单地恢复中国乡村传统“礼俗”。因为,他主张的乡村建设,需要“建设新的礼俗”。“新礼俗”应有新的内容,“建设新礼俗”需要新的实践途径:

    我们讲新的建设,就是建设新礼俗。那么,所谓新礼俗是什么?就是中国固有精神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二者为具体事实的沟通调和(完全沟通调和成一事实,事实出现,我们叫他新礼俗),不只是理论上的沟通,而要紧的是从根本上调和沟通成一个事实。此沟通调和之点有了,中国问题乃可解决。

    从梁先生的这种论述来看,他主张的“新礼俗”建设,大体上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肯定中西文化各有其长,在理论上使二者“沟通调和”;二是将思想理论上的“沟通调和”付诸实践,通过实践,使这种“沟通调和”成为“事实”,从而实现在中国乡村建设“新礼俗”的理想与目标。换言之,梁先生所理解的“新礼俗”建设,其要点在:既坚守“中国固有精神”,又吸纳“西方文化的长处”。

    总之,梁先生主张以中西融合的方式建设“新礼俗”,以重构中国乡村的社会组织,恢复中国乡村的社会秩序。但是,他追求的乡村“社会组织构造”,始终“是一个伦理情谊化的组织,而又是以人生向上为目标的一个组织。”在梁先生看来,中国的乡村建设,虽需吸纳西方文化之长,但主要途径仍在恢复中国乡村“教化”、“礼俗”、“自力”统一的文化传统,确立中国乡村社会“组织构造”的“根”。恢复中国乡村固有传统,则应特别“看重人生向上”,重视“自力”,提升生活的“志气”。梁先生在论及中国传统的“乡约”时曾说:“我们要知道乡约的主要之点,就是立志。必须从立志开头,才能有乡约;必须把人生向上之意提起来,才能有乡约;所以我们的乡运也要从发愿来。”梁先生主张“我们的乡运也要从发愿来”,即是强调在乡村建设中,必须“立志发愿”,注重“自力”。因为,在乡村建设中,只有依靠“自力”,才会有新的“组织构造”,才会有新的“社会秩序”,也才会有“新礼俗”与“新生活”。换言之,在梁先生看来,只有自觉地发挥人的主体性力量,使中国乡村的固有传统重新焕发生命活力,才能达成中国乡村建设的实践目标。梁先生当年关于中国乡村建设的这些思考,不仅有自己前后一贯的思想路数,也具备自己始终持守的思想观念,形成了自己的理论特色。这些具体的思想观念与理论特色,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回溯、考释与借鉴。

    (作者为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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