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TMTPost.com |科技引领新经济| 3月2日凌晨,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相关管理规定,科创板上市条件明确,上交所发布六项业务规则。并对审核时间做了明确规定,交易所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证监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核准是否予以注册。 钛媒体注:3月2日凌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交所相继正式发布了科创板及注册制相关管理制度,宣布期待已久的科创板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管理办法还对审核时间做了明确规定,交易所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证监会需在20个工作日内核准是否予以注册。此时距离征求意见稿发布仅一个月,市场本预测可能正式发布得在两会之后,进展速度之快历史罕见。 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紧随其后正式发布实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共六大配套业务指引细则,至此意味着中国科创板与具有历史意义的股票注册制正式开闸。相关管理规定详情要点,钛媒体编辑整理如下: 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科创板上市及注册制管理办法以下为证监会发布会正式发布的相关说明: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结束期间,证监会及上交所、中国结算通过邮件、信函、热线电话等渠道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700多份,并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社会各界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证监会及有关单位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明确注册要求和程序、优化减持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等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了《注册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等制度规则。 修改完善后的《注册管理办法》共8章81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修改完善后的《持续监管办法》共9章36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为做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体实施工作,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与《注册管理办法》一并发布。 上交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6项配套业务规则做了修改完善,主要涉及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询价方式、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中国结算对证券登记规则做了适应性修订,并对科创板股票股份登记制定了相应细则。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 同时,证监会还就科创板审核流程发布了答记者问,承诺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具体流程,钛媒体编辑整理如下: 问:请问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需要履行什么样的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 答: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发行注册主要关注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上交所发布上市规则与配套指引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3月1日也正式发布实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6项主要业务规则。 相关业务规则明确了科创板上市条件:
其中,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相关规则还明确了红筹企业上市标准,符合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可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其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可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钛媒体编辑还发现,此前在征求意见阶段争议颇多的,T 1交易机制不变,上交所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未纳入T 0交易机制。以及,50万投资门槛也没变。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设置了个人投资者的入场门槛,规定必须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本文由钛媒体编辑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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