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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说格律诗的格律3

 钟家台 2019-03-06

像上边提到的非关键位置(非句尾及偶数位置)上,即五言的第一第三字,七言的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出现了问题,是为小拗,就是虽然是拗句,但不那么严重,尽量要救,如果不大好救,或者救了就影响意思表达了,就那么着吧,古代的大诗人有时也不救的。如李白的《望庐山瀑布》中的“日照香炉生紫烟”,第五字用了平声。以格律严禁著称的杜甫“一行白鹭上青天”,“一”、“白”都是入声,就出现了两仄夹一平的情况。“春风花草香”,第三字也用了平声。王维的《使至塞上》的颔联“征蓬出汉塞”,第三字“出”是入声,出现了三仄尾……在此我强调一点儿,我仅仅是举例,建议初学者不要这样。初学的话,还是严格一点儿好。

下面来看这个句式“平平仄平仄”,偶数位置上出现了问题,这就是大拗。本来第三字该平,却用了仄声,如果第四字再用仄声,则出现三仄尾,故第四字用了平声,救的是第三字。此句与上边提到的救两仄夹一平的情况,都是在同一句内完成的,叫本句自救。“仄仄平平仄平仄”与“平平仄平仄”类似,这是很常见的,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的首句“凉风起天末”,《江南风李龟年》中的“正是江南好风景”,《咏怀古迹五首·其一》中的尾联出句“庾信平生最萧瑟”,《咏怀古迹五首·其四》中首联出句“蜀主窥吴幸三峡”,《咏怀古迹五首·其五》中的颈联的出句“伯仲之间见伊吕”,王维《观猎》的尾联出句“回看射雕处”,《网川闲居赠裴秀才迪》首句“寒山转苍翠”……这种拗救太常见,从而不叫其拗救,以致有了自己的名字——“变格”。这样的变格,首字(对于五言来说)或第三字(对于七言来说)的平声,是不能用仄声的。如果用了仄声,则为“仄平仄平仄”,这岂不是让人头疼了?

还有一种拗句,本句是救不了的,需要对句来救,如:

“仄仄平仄仄”或“仄仄仄仄仄”,像这样的大拗句,就需要对句来救了,就是把对句的第三字改为平声字,即“平平平仄平”。如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中“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字是入声,用对句第三字“吹”来救。李商隐的《登乐游原》中“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出句全仄,用对句第三字“登”来救。苏轼《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第五字“竹”入声,用对句第五字“沙”来救。苏轼这首,其实是一拗双救,因为“沙”字,不光救出句的“竹”还救了本句的“自”。其实,“平平平仄平”这个对句,还可以救“仄仄仄平仄”。

如果不符合“粘”的规则,就称之为失粘,律诗忌失粘。如果绝句失粘了,但其他符合格律,则称其为折腰体。如果律诗仅第五句失粘,其他符合格律,也可称之为折腰体。为什么绝句没强调第三句失粘呢,因为它只有一次失粘的可能性,律诗则不然。折腰体偶一为之尚可,经常玩,估计“腰”受不了。

也提一下对仗吧,简单来说就出句对句平仄相反、句型相同,句法结构一致,估计是借用的是古时皇帝的仪仗,左右分设、规则整齐、相对而立。对法有很多,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当然,还有其他对法,对法还可以细分,不多谈。

律诗四联,八句,分别为首联、颔联、颈联、尾联,颔联、颈联要求对仗。一般认为,绝句是截取的律诗的两联,因此又称律绝。至于截取哪两联,就根据个人喜好了。不过大多是截取首位两联,就是两联都不对仗。也有截取中间两联的,那就都对仗,还可截取前两联、后两联。我就不举例了,有兴趣可自己去找。

了解格律诗的常识,需要很长时间吗?为什么有的人写了几十年,写了上万首,连最基础的格律都不知道,不要说格律,甚至连平仄、韵都不知道,至于什么是入声字,就更不要提了。写诗的热情是有,全用来给人拼数量了,但质量呢?如果再提点儿意见,对有的人来说,不要说意见,哪怕是建议,就如捅到其肺管子似的,如同疯狗般乱咬乱吠,那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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