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秦立志 第六条: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第六条条文文要结合起来读才能完全理解其中意思并且分段论述才行,这是张仲景的设法应变条文。 1) 第一段“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发热而渴并且不恶寒而恶热是温病区别与伤寒的重要鉴别点,为什么会口渴?因为感受的病邪性质不一样,现代温病学认为是感受了风热阳热之邪,风热之邪灼伤阴液,所以口渴。而古代张仲景生活时代的认知是温病的热邪蕴藏体内,外感风邪与热相结化为风热所导致阴液灼伤导致,“这就是冬伤与风,春发成温”的条文原理所在。并且温病的初期也会存在短暂的恶寒表现只是持续的时间不较短,而且太阳伤寒和中风一般不口渴,但是失治误治或传经后也会出现口渴症状。所以这只能是限于当时的科学和人类的认知所产生的理论。这个条文的根本目的还是鉴别温病与太阳中风和伤寒的症状和治疗方法不同才是作者的初衷。 2) 为什么把温病列入太阳病篇?当时张仲景把所有的由于外感导致的发热类疾病,伤寒、中风、温病、热病、湿温都归于伤寒论并且用六经辨证分类方法,其实是没有错误的。温病的初期本身病邪也在肌表,但是张仲景发现温病的治疗和中风伤寒治疗不同,所以才另列出来加以鉴别。 3)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此一段说明当时张仲景临床过程中见到或者应用过辛温解表的方法治疗温病之后,患者发汗后出现身体灼热如火或者有烤人的感觉,认为是风火相扇加重了病情,故而起名风温。是无知之后造成的坏证。“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这是描述温病坏证的具体症状风温也是表证出现脉浮数,汗出身,重乏力。严重的嗜睡,呼吸气粗,言语混乱或说胡话。“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这些应该是假设或者临床经验,在风温基础上,如若再用下法(汉代应用多是温下法)的话患者阴液更受损伤,并且在风热之邪外伤阴液,泻下发加重阴液损伤,会出现阴液不能濡养经脉从而导致肾阴不足小便少,小便不利。目失所养,阴液不足,内热扰神出现失神,目直视的无神状态,严重的还会出现大小便失禁情况发生。假如再用火疗(指的是艾灸或者火针一类的疗法)的方法再次治疗的话,患者可以出现皮肤发黄黄疸样症状,是由于热伤阴液再用热疗造成胆汁溢郁,出现皮肤黄疸。严重的会伴出现抽搐、肢体震颤。假如再用火熏蒸的方法治疗的话,一次可以延长病情,两次或多次可以造成加快病人死亡。 4) 总的来说,说明温病不能应用辛温解表、下法、火针、艾灸、和熏蒸以及应用后的转归及预后情况。这些情况已经经过现代医学论证,在非典型肺炎,甲型流感过程中患者高热导致的抽搐,深浅昏迷。严重阶段会发生急性亚急性肝炎并且出现肝昏迷。基本符合张仲景所描述的症状表现。 5) 温病不能用下法,指的是不能用温下法。而非寒下法。温病之所以列入太阳病篇的目的是和太阳中风、伤寒、鉴别。并且温病归属广义伤寒的范畴。只是治疗方法的区别,属于表证的范畴,并且适用解表,只是药物寒热区分,随着六经的传遍进入少阳和阳明阶段同样可以应用伤寒类方治疗。这在下面的治疗篇章再加论述。 个人见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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