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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进行所得税筹划

 点税宝典 2019-03-12

    我司在审计一家新认定的高新企业账务过程中,我司人员发现该公司利润偏高,税负重,同时发现该公司用以下方案来消化企业的利润,小编认为以下方案可供大多企业参考,方案如下:
        1.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该公司是一家新认定的高新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100万以内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低于高新企业税负。为了加大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的力度,2019年1月17日税务总局公布财税〔2019〕13号文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所得100万以内按5%所得税率,超过100万未超过300万部分按10%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低于高新企业税负。小编认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公司按照此优惠政策,能够更实际、有效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
        如: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8万,若按高新企业税率,应缴纳38万*15%=5.7万所得税,采用小微企业税率,其应缴纳38万*25%*20%=1.9万,少缴纳了5.7-1.9=3.8(万元)所得税。
        3.期间费用方面
        业务招待费,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该企业全年收入为570万,招待费为8万,则税法允许的扣除范围按发生额60%,即8*60%=4.8万,但不超过当年收入0.5%,即570*0.5%=2.85万,因此,企业需调增招待费8-2.85=5.15(万元)。因此,企业应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严格规划招待费的支出。
        福利费,该企业工资薪金为47万,福利费为5.4万,根据税法规定,可允许扣除的范围按不超过工资薪金14%,即47*14%=6.58(万元),实际发生额5.4万元<6.58万元,因此,小编建议:若是员工的聚餐等餐费,可计入福利费,同时也可避免业务招待费支出超出限额。

        4.销售收入的结算方式
        审计中发现该企业11月份销售收入为196万元,占全年收入34%,此项收入确认时间与销售合同明显不符,销售合同是按分期付款的方式来结算,而该企业财务按全额确认收入。
        根据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财务人员要特别注意,以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5.固定资产折旧方面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大量购入研发设备,根据财税〔2018〕54号文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旧文件的规定执行。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因此小编建议,经营业务以研发为主的企业,可以根据以上文件操作。

        6.存货计价方面
        准则规定,企业可按照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进行计量。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计量有不同影响。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选择适合的计价方法,计量方法一经选择,不能随意改变。
        例:a企业采购材料m,1月1日购进,价格为100kg,单价1万元,金额100万元,3月1日购进200kg,单价1.3万元,金额为260万元。6月1日,a企业销售150kg,按照先进先出法,该批材料成本=100*1+50*1.3=165(万元),采用加权平均法,该批材料单价=(100*1+200*1.3)/(100+200)=1.2(万元),则该批材料成本=150*1.2=180(万元)。如果a企业选择采用加权平均法,当年可多结转成本180-165=15万元,从而降低经营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方案,对于有类似经营情况的企业,可供参考。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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