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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经——易——理-“卦气”说初探

 闻道国学 2019-03-16

闻道国学风欲起 易学起落几多秋

中华沉浮五千年 世人皆醒事自休

“卦气”说是两汉易学的重要内容,“卦气”说中“卦”是指六十四卦,“气”是指天地间阴阳二气的运行及其所形成的四季节气。“卦气”说是卦和历法相结合的产物,表现为六十四卦和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及七十二候的相配。“卦气”说的内容包括八卦“卦气”说、十二消息说、四正卦说和六日七分说等等。“卦气”说渊源已久,但是直至西汉宣帝后,方因孟喜、京房等人倡导而兴盛,并发展影响至东汉、魏晋及隋唐,后又得到清儒的集辑、整理与疏释。

春秋至秦汉间,《易》学传承不绝。《汉书·儒林传》载:

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及秦禁学,而《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故传授者不绝也。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洛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元光中征为太中大夫。齐即墨成,至城阳相。广川孟但,为太子门大夫。鲁周霸,吕衡胡,临淄主父偃,皆以易大官。要言易者本之田何。

丁宽是田何的得意弟子,当他学成东归时,田何感叹说“易以东矣。”丁宽“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丁宽传易给田王孙,田王孙有三个弟子:施仇,孟喜,梁丘贺。宣帝时,孟喜起来自称其师田王孙临终传授给他“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但同门师友梁丘贺证为“诈言”,最终“上闻喜改师法,遂不用喜”。孟喜生前和焦延寿有交往,所以当孟喜死后,焦延寿的弟子京房“以为延寿易即孟氏学”,孟喜的弟子不肯承认。“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谊略同,唯京氏为异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不相与同。”尽管如此,田何一系确实有“以阴阳说易”的痕迹,关于这一点,刘大钧先生在《“卦气”溯源》一文中已作详细说明:如田何弟子丁宽“从周王孙受古义”,在孟喜时代民间的高相以阴阳治易,“自言受于丁将军”;此外,田何的另一弟子王同,也和阴阳说易有关,其弟子杨何,是太史公司马谈的老师,司马谈言谈间颇重“阴阳”、“八位”、“四时”。故而,可能出于当时学派上的一些矛盾和分歧,《汉书》否认了田何一系“以阴阳灾变说易”的内容,并进而以此区分田何一系和焦、京之别。

无独有偶,宣帝时,任大司农的魏相也 “采《易阴阳》与《明堂月令》奏之”。但对“易阴阳义”的重视,并非自孟喜、魏相起,易与阴阳的关系在武帝时已得到认同,《史记·太史公自序》载:“《易》著天地四时阴阳五行,故长于变。”孟、魏之说实有所本,且渊源颇久,从魏相采奏的《易阴阳》与《淮南子》及帛书周易的关联,可见其一斑。

闻道国学:古——经——易——理-“卦气”说初探

《汉书·魏相传》载:

 (魏相)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曰:……天地变化,必由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司下土。

与此相似的内容可在《淮南子·天文训》中见到:

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昊,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治四方。……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牧,执矩而治秋。……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日壬癸。

《淮南子·诠言训》又载:

阳气起于东北尽于西南。阴气起于西南尽于东北。阴阳之始,皆调适相似,日长其类,以侵(渐)相远,或热焦沙,或寒凝冰。

而帛书《易之义》篇云:

《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从之谓也。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

《汉书·艺文志》载有:《古五子》十八篇,《淮南道训》两篇。《古五子》十八篇,颜师古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而《淮南道训》两篇,则是淮南王刘安聘请懂易者九人所作,又称《淮南九师说》。《淮南子》中的易学内容当参考它而来。故而,魏相采奏的《易阴阳》很可能与《淮南道训》两篇及帛书《易》同属一系。

可见,“以阴阳说易” 的著作在汉初就有,甚至追溯到战国时代,“以阴阳说易”也较普遍。其中,值得关注的是阴阳家邹衍。据《史记》载:

(邹衍)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评论阴阳家说: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张宴注: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节,就中气也;各有禁忌,谓日月也。

另,据《晋书·束晰传》,晋代汲冢出土的战国竹简《易》,其中就有《易繇阴阳卦二篇》,而《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杜预补充说“别有《阴阳说》。” 故刘大钧先生指出,《庄子·天下》篇 “易以道阴阳”,恐非仅对今本《易传》而言,当是对战国时“以阴阳说易”此普遍风气所作的总结。

“以阴阳说易” 中的“阴阳”主要指阴阳消长之气,它重视天道阴阳消息,并将《易》置于此种背景之下,表现为《易》与四时、八位、二十四节气的搭配,这正是“卦气”说。“卦气”说渊源颇早,帛《易》和今本《易》中“卦气”说的运用,更加证实了此点。帛易《要》篇云:

《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患。

《损》、《益》两卦所以为“吉凶之门”,是因为《损》、《益》两卦代表了一年四季中阴阳之气的流变趋向。从八卦“卦气”看:《益》卦上体为巽,下体为震,震为春分之卦,春分之时,昼夜相等,从春分以后,“阳气胜则日修而夜短”,故“长日之所至也”。阳气到夏至《离》卦所主之时达至顶点,萌生阴气,“夏日至,阴乘阳,是以万物就而死。”巽卦上体处立夏,尚未极盛,然而有趋向极盛的可能,故《要》篇云:“《益》之始也吉,其冬也凶。”《损》卦上体为艮,下体为兑,由兑卦所主秋分日起至艮卦之立春,冬至之前阴气逐渐加重,黑夜变长,故“长夕之所至也”,冬至之后,阳气萌发,“冬日至,则阳乘阴,是以万物仰而生。” 故《要》篇云:《损》之始凶,其冬也吉。

又,从六日七分说看,《益》居正月立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之际,故“春以授夏之时也”。反之,《损》居七月立秋之交,“白露降”、“寒蝉鸣”、“天地始肃之际”,故“秋以授冬之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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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易传·系辞》云:“《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易传·杂卦》云:“《损》、《益》,盛衰之始也。”亦一目了然。另外,《序卦》云:“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损》、《益》、《夬》、《姤》清晰的勾勒阴阳消长的过程:秋分之后阳气渐损,立春之后阳气复苏(《损》),春分之后阳气渐增(《益》),立夏之时阳气几乎达至顶点(《夬》),夏至之后盛极而衰(《姤》)。今本卦序可能由十二消息说和八卦卦气说整合而成。《易传》本于“卦气”说,刘大钧先生已作详细考证,此处由《杂卦》、《序卦》更可见其确凿。

但是,今本《易传》并非仅局限于“卦气”说,而是以其为背景,着重于六十四卦“一阴一阳之道”,并在其周流变化之中树立“人道” ,此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易传》的此种思路正与帛本易传相同,并对后来东汉易学家产生了很大影响。

产生于先秦时代的“卦气” 说,昭、宣之后,由孟喜倡导,焦、京继之,在西汉兴起,并成为西汉易学的主要内容。

在“卦气”说上,孟、焦、京三人一脉相承,他们以古法“卦气”说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对卦和日数相配的调整。其中,四正卦由专主四方之气到纳入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体现了焦、京为了满足占验之法的需要,对“卦气”说的体系化。 

僧一行《六卦议》引孟喜“卦气”说云:

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为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变,十有二变而岁复初。

孟喜以一月三十日,每月五卦六候,故每卦值六日。

《汉书·京房传》载:

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人也。治《易》,事梁人焦延寿。…… (焦延寿)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

孟康注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卦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

《六卦议》又载:

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首,皆得八十分之七十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恶之事。……又京氏减去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文七日来复而已。

孟、焦皆以一卦值六日,六十卦值三百六十日。但孟氏仅将四正卦主四时之气,不占实日;焦氏则除此之外,还以四正卦值二至二分四日。到了京房,他以六十卦代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故一卦主六又八十分之七日,即“六日七分”。而此六十卦中,颐(冬至前一卦)、晋(春分前一卦)、井(夏至前一卦)、大畜(秋分前一卦)四卦分别减去七十三分,各配与坎、震、离、兑,故四正卦值七十三分,而颐、晋、井、大畜四卦仅剩下五日十四分。

京房的六日七分法在“卦气”说占验中得到了具体应用,此占验之法主要为以上《汉书·京房传》提到的“以风雨寒温为候”,这在《京氏易传》和《易纬·稽览图》中有所体现,现略述其意如下。

以“寒温为候”,其法为:将六十四卦分为三类:四时卦、十二辟卦和四十八杂卦。将十二辟卦和杂卦各分为两类,每卦第三爻的阴阳属性决定了该卦为阴卦还是阳卦,第三爻如为阳爻,则该卦为阳卦,若为阴爻,则该卦为阴卦。辟卦称太阳、太阴,杂卦称少阳、少阴。阳爻代表温气,阴爻代表寒气。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阴阳属性一致,则代表阳盛或阴盛的状态,盛极必衰,只可称“微温”或“微寒”。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阴阳属性不一致,说明第三爻阳气或阴气还有发展的前景,且势头甚猛,故称“决温”或“决寒”。故而,辟卦及杂卦均有四种寒温情形。关于辟卦,清人张惠言《易纬略义》卷三由“六十卦侯”有所说明:

春三月侯卦气考,《泰》也,《大壮》也,《夬》也”,皆九三上六实气决温不至考,君不明之征……夏三月侯卦气考,《乾》也,《夬》也,《遁》也,皆九三上九,实气微温而不至考,教令失中之征也……秋三月侯卦气考,《否》也,《观》也,《剥》也,皆六三上九实气决寒而不至,当君倒赏之征……冬三月侯卦气考,《坤》也,《复》,《临》也,皆六三上六实气微寒而不至考,君政荼缓之征也。

又,《稽览图》载:

太阴用事,如少阳卦之效也一辰,其阴效也尽日。太阳用事,而少阴卦之效也一辰,其阳也尽日。消息及四时卦,各尽其日。

郑玄注曰:

太阴,谓消也,从否卦至临,为太阴。杂卦九三,为少阳之效,杂卦九三,行于太阴之中,效微温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阴为寒,其阴效也尽日,为杂卦六十(十,疑为衍文)三,行于太阴中,尽六日七分也。太阳,谓消息也,从泰卦至遁,为太阳。杂卦六三,行于太阳之中,效微寒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阳为温效,尽六日七分。消息尽六日七分,四时尽七十三分。 

由此可知:一月之中“寒温”的趋势由本月的十二消息卦第三爻预示出来,本月消息卦所值六日七分中气候都须和此趋势相应;本月之中的其它四卦,如与本月消息卦寒温一致,则用事六日七分,如不一致,则每卦六日七分中须一个时辰和其第三爻所表示的“寒温”之气相应,其余几日均须和本月消息卦所符示的“寒温”之气一致。四时卦则七十三分与其所主之气一致。符合以上情况即为“卦气效”,否则就为“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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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雨”为候,《稽览图》说:

降阳为风,降阴为雨。……六日八十分之七而从,四时卦,十一辰而从。

郑玄注曰:

上九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风。其不效也,后九十一日,降为灾风。……上六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为阴雨。(张惠言补充“其不效,亦后九十一日降为灾雨也。)……六,以侯也,八十分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从得一卦。四时卦者,为四正卦,坎离震兑四时方伯之卦也。十一辰余者,七十三分,而从者得一之卦也。

可见,论“寒温”从阴阳二气上升的趋势说,论“风雨”就从阴阳二气下降的趋势而言。从十二辟卦而言,“上九用事”指从乾至剥,为四月到九月间温气渐衰,寒气渐长之时,为“阳气下降”之趋势。“上六用事”指从坤至夬,为十月到来年三月间寒气渐衰,阳气渐长之时,为“阴气下降”之趋势。前者卦效为“风”,后者卦效为“雨”,卦不效则为“灾风”、“灾雨”。辟卦及杂卦值日之时,各效六日七分,四时卦则效七十三分。

由以上占验之法可见,“卦气”说占验应用基于“卦体”对天地间阴阳气运的符示。“卦气”说的这一内涵,孟、京都进行了一定的思考。

孟喜以四正卦《震》、《离》、《坎》、《兑》主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他认为四卦的卦画结构符示了天地间阴阳气运的盛衰盈虚。《新唐书》卷二十七(志第十七上历三上)一行《卦议》引孟氏章句说:

坎震离兑,二十四节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坎以阴包阳,故自北正。微阳动于下,升而达,及于二月,凝固之气消,坎运终焉。春分出于震,如据万物之元,为主于内,则群阴化而从之。及于正南,而丰大之变穷,震功究焉。离以阳包阴,故自南正,微阴生于地下,积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质衰,离运终焉。仲秋阴行于兑,始循万物之末,为主于内,则群降而承之。极于北正,而天泽之施穷,兑功究焉。

京房对孟喜此种诠释比较关注。僧一行抨击京氏“减去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文七日来复而已”。意指“卦气”卦序中,冬至初《坎》卦用事七十三分,后公卦《中孚》用事六日七分,后辟卦《复》用事。从冬至《坎》卦到《复》卦,共历七日,代表阳气自冬至后历“七日”来复。孟喜认为《坎》卦之时,微阳动于下,京房在此基础上以《坎》经《中孚》到《复》卦,为一阳来复。这反映了京氏“卦气”说与孟喜学说的关联,《汉书·艺文志》载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亦可证京房与孟氏《易》的关系。

三 

东汉时,古文经费氏《易》兴起, 费直以传解经,颇重十翼之旨。“卦气”说衍变为一种体例,为了圆润地解释经文,“卦气”说往往被作为取“象” 的一种方式。在东汉三大易家的易注中,对“卦气”说的应用可谓不拘一格,实现了易道“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唯变所适”的精神。如,《复》:“七日来复。”《周易正义·序》引郑玄说:

故郑康成引《易纬》之说,建戌之月,以阳气既尽。建亥之月,纯阴用事,至建子之月,阳气始生,隔此纯阴一卦,卦主六日七分,举其成数言之而云“七日来复"。

十二消息说中,《剥》戌月,《坤》亥月、《复》子月,《坤》卦纯阴用事,主六日七分,以成数言之约七日。故从《剥》到《复》为阳气“七日来复”。僧一行以京氏取《坎》、《中孚》至《复》为七日,郑玄不取,而以十二消息卦“既主一月,又主六日七分”来说明。

故而,解经的需要,使得郑玄、荀爽、虞翻融会 “卦气”说各体例。在此过程中,他们同时深切的了悟了“卦气”说更深层次的内涵:六十四卦相融相摄,为一阴阳周流的体系。反言之,六十四卦无一不是阴阳流变、盈虚消长的产物。由此,西汉易家所强调的易卦对“阴阳之气”的符示,已经转化为注重易卦本身阴阳之变通,从而使“卦气”说得以深化。

《蛊》上九“不事王候,高尚其事” ,郑玄注曰:

上九艮爻,辰在戌,得乾气,父老之象。

“某爻得某卦气”即:《乾》初九辰在子得坎气;《乾》九二辰在寅得艮气;《乾》九三辰在辰得巽气;《乾》九四辰在午得离气;《乾》九五辰在申得坤气;《乾》上九辰在戌得乾气。《坤》初六辰在未得坤气;《坤》六二辰在酉得兑气;《坤》六三辰在亥得乾气;《坤》六四辰在丑得艮气;《坤》六五辰在卯得震气;《坤》上六辰在已得巽气。其余六十二卦各爻均与同位乾坤之爻同。郑玄将其爻辰说和八卦“卦气”说结合,使得三百八十四爻血脉相连。

荀注《姤·彖》:“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曰:

谓乾成于巽而舍于离。坤出于离,与乾相遇,南方夏位,万物章明也。《九家易》曰:谓起于子,运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巳”。既成,转舍于离,万物皆盛大,坤从离出,与乾相遇,故言“天地相遇也”。

荀氏以为,由十二消息说,从子至巳阳息而成《乾》,八卦“卦气”说巳位为《巽》,午位为《离》。《乾》既成于巳《巽》,于先天八卦方位,又转舍于离。《离》午《姤》一阴生,故《坤》出于《离》,与舍《乾》相遇,阴阳相遇,故“南方夏位,万物章明。”

天地间阴阳流变,体现于乾坤之气生生不息,接续不断。正如荀注《乾·彖》“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所说,“乾起于坎而终于离,坤起于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 也,六位随时而成乾。”易卦之阴阳周流,于《乾》、《坤》、《坎》、《离》相通处可见精神。

与郑玄、荀爽相比,虞翻更加彻底的诠释了六十四卦阴阳周流的内涵。他不仅借助“卦气”说阴阳流转之象诠释卦爻辞及《易传》,而且,他的这种诠释本身就立足于动态的视角,显示了虞氏妙契“卦气”说之旨,可谓“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

虞翻以月体阴阳消长盈虚的状况诠释八卦之象的产生,以示《易》道“阴阳消息之大要”。

《系辞上传》“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虞氏注:

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莫,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者”也。

刘大钧先生指出,按此段话之先后顺序,绘出八卦,即成“先天八卦方位”。宋人备加推崇的 “先天八卦方位”实由来已久。“先天八卦方位”深契阴阳消长之旨,由此而观荀氏 “乾成于巳,而舍于离”之意,更见通达矣!

虞氏亦重“九六相变”的十二消息说。《系辞下传》:“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虞注:

谓十二消息,九六相变。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故“变在其中矣”。

故虞氏注《大过》九二“枯杨生稊”则曰:

阳在二也,十二月时,周之二月,兑为雨泽,枯杨得泽复生。

《大过》九二为阳爻,相当于乾九二爻,阳息至二为临卦,为夏历十二月,周历二月。《临》下体兑为雨泽,枯杨于二月春时,得雨泽故复生稊。依虞氏之意:乾坤阴阳消长,论其大体,为十二消息卦;分而散之,则成其余五十二卦,三百一十二爻。

更具特色的是,虞氏在每卦“成既济定”的变化中观象释辞,以动态的视角把握六十四卦,此在虞氏易中比比皆是,仅举一例,以见一斑。

《恒·彖》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则天下化成。”虞释为:

动初成乾为天,至二离为目,至三坎为月,故“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也。春夏为变,秋冬为化,变至二立夏,至三成兑秋,至四震春,至五坎冬,故“四时变化而能久成”。为乾坤成物也。圣人谓乾,乾为道。初而已正,四五复位,成既济定。“乾道变化,各正性命”。有两离象,“重明丽正”,故化成天下。

虞氏以为,六十四卦无一不因“乾坤”阴阳流变而“成物”,最终“成既济定” 。故《乾·彖》“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虞释曰:

已成既济,上坎为云,下坎为雨,故“云行雨施”,乾以云雨流坤之形,万物化成,故曰“品物流形” 。

此外,虞翻的“旁通”,“反象”等体例,也均不离阴阳流转的背景,并以此内涵而展开。

在对六十四卦阴阳盈虚消长的理解中,体现了郑、荀、虞三人深沉的人文理念,以及对《易传》人文精神的契会。郑氏取刘歆、班固以来的十二律相生说,以阴支逆配《坤》卦六爻,注重阴阳消长中的“乐”的精神。且观郑玄注《易》,据“礼”解之有二十九例,多近爻辞之意,当是郑玄以为:卦爻辞之发和“礼”有关,即文王系卦爻辞时,就有依礼而述之意.故张惠言说:“马于人事杂,郑约之以《周礼》,此郑所以精于马也。” 在对六十四卦阴阳流变的诠释中,郑玄体察到它和人文“礼乐”的某种关联,可谓颇得《易传》之精妙。而荀爽认为:“夫寒热晦明,所以为岁;尊卑奢俭,所以为礼。故以晦明寒暑之气,尊卑侈约之礼为其节也,《易》曰:天地节而四时成。” 此与《易传》所云:“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则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 ,寒暑相推而岁成焉”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等有异曲同工之妙。显示出他基本的人文信念:“礼”以天地阴阳消长之气为重,并引申出尊卑位分。故而,荀爽以乾坤阴阳相交成泰,由泰之二、五爻易位引伸出阴阳流变最理想的状态:既济。而虞翻亦取荀爽乾二坤五之说,并系统的运用“之正说”,可见其与荀氏之意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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