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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欣赏】浅淡书法自然

 宋瑞昱 2019-04-03

姜春铁论文提要:本文通过对老子“道法自然”理论的理解,以及对于右任先生书作赏析的体会,提出 “书 法自然”这一审美准则,并加以简论。由于人与人在各方面均存在着种种差异,决定了人们对于书法艺术审美标准必然存在着种种差异。不仅每个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即使一个人的不同时期的审美也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具有客观性、永恒性和非原则性。余目前的书法艺术审美标准为:书法自然。所谓书法自然,即把“自然”确立为书法创作和鉴赏的最高境界和根本标准。书法作品的用笔、结体和章法都要符合自然的要求、显现自然的状态。

书法自然的思想源于“道法自然”的理论。“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老子认为道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谓之道”、“冲气以为和”。道就是事物的和谐统一关系,即客观规律。老子指出“道法自然”。他眼中的“自然”,是一种排除外力干扰情况下的事物自发状态的保持与延续的习惯与趋势,或者说事物内在的规律性。因此,老子提出“无为”的理念。他认为“道”永远是“无为”的。他主张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要维护万物的自然之状态,遵循“法自然”的原则。老子强调,自然无为,人道应顺从天道,惟道是从。老子不仅创立了“道法自然”的理论,还将这一理论推导、引申到人类社会的政治、道德等领域中。
书法是借助于汉字的书写以表达作者精神美的艺术。书法的创作和欣赏都是人类的文化活动。按照老子的理论,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应完全遵循和顺从“自然”的要求;都应充分贯彻和体现“无为”的理念。无为就是“以无为之”,不受约束地做事。换言之,用无所谓或无所顾忌、甚或无法无天的态度、方法做事,即用“道”做事,人甘当“道”的工具。无为的实质是“无妄为”,即不求得失求均衡,不求胜负求和谐。近代书法大师于右任先生在一则自述中说:“我写字没有任何禁忌,执笔、展纸、坐法,一切顺乎自然……在动笔的时候,我绝不因为迁就美观而违反自然,因为自然本身就是一种美。”大师在晚年的一首《写字歌》中,这样写道:“起笔不停滞,落笔不作势,纯任自然,自迅速、自轻快、自美丽。”听其言,再观其书,大师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起,其“没有形式的冲击效果,有的只是平淡与从容”,即削尽繁华、退尽火气,灿烂之极复归平淡的特点就突现了。从中我们可以领略到大师那种“无为而治”的创作原则。我想,这大概就是成就于右任先生书法大师地位的根本所在吧!书法作为一门纯东方、纯传统的艺术,以老子学说为精神依托,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这是东方文化特定属性的必然取向,也是华夏文明历史发展的必然抉择。由此可见,于右任先生被公认为二十世纪书法大师不是一种偶然,也不是一个特例。
如何进入“自然、无为”的状态呢?模式不可能一个;途径不可能一条;方法不可能一种;形式不可能一样,一切都应该是因人而异。我的感觉是在产生创作欲望的情况下,顺着沉气、敛意、散怀的不可截然分开的过程用意为之。沉气:即由上至下,周身放松,心气平和,摒除杂念,收尽外力;敛意:即思想内收,意气相随系于腰脊;内敛表意识、起动潜意识;回收专注,深涵主观。散怀:即尽散具象思维,虚存宏观意念。进而到达情感自然流露,性情肆意坦荡,情怀空灵虚无的境界。进入这种状态显然不是通过找到一个工具,或者是学会一句口诀,拿来就能使用。而要通过较长时间的亲身实践,逐步体会、觉悟而渐入佳境。
能否进入自然和无为的状态,取决于作者是否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步入自然和无为的境界要有较好的技法功底。由不自然再到自然、先要有为而后无为。即不仅要老老实实临法帖,认认真真学传统,并且要碑帖兼容,有序传承。只有“不自然”过程充实了、“有为”过程牢固了,才有可能转化为自然和无为。自然和无为实际上是把握大势、放任细部的创作思想。没有细部支撑的大势,是虚假无实的空洞;脱离大势统领的细部是琐碎杂乱的累赘。把握大势,放任细部,便于放下包袱,敞开心扉;排除拘紧,摒弃做作;突现内涵,彰显神韵。要进入这种状态,就要经过长期的不倦努力,逐步将有意训练提升为无意流露而不失意,将规矩用功提升为放浪挥洒而不逾距。否则,谈不上“自然”和“无为”,只能是“自毁”和“胡为”。第二,步入自然和无为的境界要有较深的文化造诣。自然和无为不是一种表层的操作方法和技术,而是一种功力,更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因此,书者必须潜心勤奋地兼修字内功和字外功。也就是不仅要炼得深厚的书法功底;而且要修就相当的传统文化底蕴,即对传统文化怀有崇敬的情结并兼有通透的感悟;还要磨出足够的人生阅历,养出品察世态之思、通会万类之悟、超凡脱俗之情。否则,谈不上“自然”和“无为”,只能是“茫然”和“癔为”。第三,步入自然和无为的境界要具有“三自”理念。一是要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既是从事书法创作的客观要求,也是从事书法创作的思想基础。在书法的园地里,要树立自我是独有的、独特的和独立的观念。书者应该特别重视自我实践、自我感受和自我认识。在当今从事书法的人群中,不少人喜欢盲目地崇拜“大师”、迷信“名家”、追捧“新秀”。因此,出现了一些见怪不怪的现象:不用眼睛看作品,只用耳朵听作品;不凭头脑辨良莠,只凭嗅觉跟时风;不靠苦功长本事,只靠炒作扬虚名等等。没有自我意识,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创作者应有的主体地位,这样就很难创作出真正意义上的书法艺术作品。二是要有“自信”信念。首先要自信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其次要自信今人比古人并非尽是不如,也占有诸多优势:比如考古新发现、信息短频快、视野宽深远等;再次要自信开发自我内美是最可行的从艺方案。对于书法作品,无论是被大众接受还是遭世俗冷遇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没有自信信念,便只能像只鹦鹉跟在别人后面学舌。三是要有“自立”精神。这是在牢固确立了自我意识和自信信念基础上的必然走势。自立则要坚持严谨治学;志存独树一帜;孜孜广鉴他人;常有自知之明。勇于自立和善于自立同样重要。勇于自立是具有开拓求是的进取心和百折不回的坚毅性。善于自立是学传统、讲奋斗、能淡泊。不靠提携靠悟性;不靠取巧靠勤奋;不靠虚荣靠兴趣。没有自立精神,便只好当个乞丐去嚼别人吃剩下的馍。总之,没有“三自”理念,谈不上“自然”和“无为”,只能是“自愧”和“无奈”。在“自然无为”状态下进行书法创作,便会出现“无意佳乃佳”的结果。究其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考查:一是从技法层面分析。因为其用笔之力变外力、僵力和局部力为内力、柔力和周身整力,所以一方面可以使毛笔和宣纸之间的接触形成最大的摩擦效果。在行笔中,笔者会明显地体会到笔峰有一种粘涩感。另一方面能够使毛笔的柔软、宣纸的渗化和墨汁的层次等这些特定工具及其自然性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和表现。在这种境况下,写出的线条应该是个能够承载诸多矛盾的统一体;写出的形象应该是个能够蕴藏永恒天道的生命体,具有鲜明东方美的内涵。二是从理论层面分析。在技法纯熟且非主观非经意的情况下把笔流释出以汉字为载体的墨痕及墨象,其神态一定是真情无遗、意外迭出、天真烂漫,充满了真美、内美和大美。因为排除主观就是无为,无为可谓自然,自然则为天道,天道即是和谐,和谐当然大美,大美堪称书法,书法和写字的本质区别也在于此。“自然”和“无为”是创作理念、心境和情绪等状态。有了这种状态便具备了创作出书法艺术作品的根本条件。至于艺术品的风格、韵致和气象如何,那是由作者的天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即那是又深一个层次的“自然”。
当前提出书法自然这一命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个时期以来,社会的、西方的、技术性的东西已经把我们的书法观改变了。我们这批人,本是不中不西,不古不今的一代。因为我们赶上了批判传统文化的年代,又步入了接受西方文化冲击的时期。首先我们从中得到了一些东西,因此失去一些也是再所难免的。书法“热”了这么些年,我们应该冷静地回顾和审视这段经历,应该站在历史的、民族的、文化的视点上来关照书法。中华文化历经数千年,虽经多次世事变迁,都没有被泯灭或异化。如今,经过改革开放,国家迎来了一个盛世期,逐渐营造了一个全民族崇尚和谐的社会环境,从而开启了实现中华文化大繁荣的通途。我们有理由相信,书法的大发展指日可待。
姜春铁

辽宁鞍山人,八岁习书,喜好诗词、楹联、古物鉴藏等。现为: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鞍山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来源:千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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