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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老子天道论》原文连载

 醉牛988 2019-04-08

5.独特的手段与工具

采用《易经》、阴阳八卦、五运六气的理论。老子更为智慧的是,采用了“象物精信”综合应用的方法,取得了奇妙的效果。

“象物精信”是一整套的思维体系和术数应用体系。

象者,阴阳运行之象之理也,以玄标之。

物者,水火木金土之性之理也,以五行标之。

精者,事物中德的内在,神机、气立内存,以微妙标之。

信者、事物的本质显之于外的信息,内在而外显,以八卦标之。

通过上述正确的认识方法,获得正确的认识能力,就能达到通微、通妙、通玄,从而正确的认识世界。

微者,与常道有关,神机存焉,是事物的精微之理,精通事物的细微之处。微,是万物的差别所在,个体之不同,经此可预知事物的未来。

妙者,与非常道有关,气立在焉。妙是世间万物的生生化化之奥秘,精通万物的生化规律,万物生长化收藏之所在。

玄者,与天道运行有关,道之神在焉,道之德生焉,是天道在天地间运行的规律,与世间万物的生生化化有密切的关系。

微妙玄三者皆有关天道地理,贯通宇宙时空,与世间万物的气立和神机联系紧密。

通微、通妙、通玄是《道德经》第一章和第十五章共同着重强调的问题,是本书中所论述的核心思想,是宇宙后天运行的重要内容,又是进一步认识更深层次问题的基础能力。

老子具备了正确的认识论、术数的方法论,明确的本体论,以及具备了上述的正确因素,同时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伟大胸怀,遵天道而重德行,以百姓之心为心,以己身属天下,才能够完成如此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与理论。

(二)老子理论的特点

1.天地人合一的思想

老子哲学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既是前提,又是结论;既是原则,又是实践;既包含本体论,又存在认识论,更指明了实践论。

人是认识世界的主动行为者,是认识世界的主要受益者,一切原则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老子对人的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这种要求就是法,人法地就是人法道。

法本身是自然之法,法对人是规矩与制约,人对法是效法与实践,人之效法就是体现为人的德与行。

天道理论,从上向下是道的作用,是上级德性赋予下级以德性,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从下到上是法的原则,是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上作用于下通过德,下服从上通过法。法的性质就是上级的德性决定下级的德性,下级的德性遵从上级的德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就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中央顺从党心民心。

(1)人法地

德中有神机,天道赋予万物以神机,生物的神机又决定了天道赋予个体的五行之德的多寡薄厚。

人秉承天地的五行之德,人与天地之五气相通,通过肺和皮肤与大气相通,通过消化道与大地相通,人禀赋有天地之性,人就必须顺从天地之性。

人的六经与天之六经相通相应,人的五脏六腑之气与天地的五运六气相通相应,五官五窍与天地之气相通。

《黄帝内经》的五运六气理论阐述了天地影响人体的机制,也说明了人效法天地的原理。天地大宇宙,人身小宇宙,中药治病就是效法天地原则的实践。

(2)地法天

地来源于天,天有六气,地有五行。天地相运,四时生焉;天地相感,万物生焉。地之五行均为天生之,地成之,在天为五行之气,在地有五行之德,阴阳相感,运气相通,天气运而五行运。人的五行之德,秉天之性与地之德,德存则人的阴阳和合、阴阳和谐,德存则人的性命存,德失则人的性命终结。

(3)天法道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道的本质和特性;道之阴阳化生六气,道运而六气运;六气运而五行转,五行转而万物应之,故万物生生不息。道之大象为四时,四时运行而六气变化,六气变化而阴阳功用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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