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在什么时候提出?法院遇到反诉时该如何处理?答:反诉需要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二审原则上不可以提出反诉,对于提出反诉的,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行起诉。但当事人双方放弃审级利益的,也可以审理。 检察监督内容?答:仅监督公权利进行监督,不对私权利进行监督。包括检察建议与抗诉。 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是不是支持起诉?答:不是。支持起诉不是自己起诉,而是帮助一方起诉,提供法律物质方面的帮助。 民诉中公告期限?答:公益诉讼中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公告期不少于30日 公示催告期限的公告期限不少于60日 公告送达期限,常规的60日,涉外的三个月 什么样的程序不适用辩论权?答:非诉程序不适用辩论权 民诉中的绝对不变期限?答: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自知或应知之日起6个月 当事人申请 再审期:6个月 例外:第200条1、3、12、13情况自知或应知6个月 民诉中的举证期限?答:普通程序>=15日 简易程序<=15日 小额程序<=7日 二审程序>=10日 民事诉讼法分类?答: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部门法 根据法律体系地位分类:属于基本法 根据规定的内容分类:程序法 特别程序用裁定还是判决?答:确认调解协议与实现担保物权用裁定。 宣告失踪死亡案件、选民资格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认定公民无、限行为能力案件用判决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答:要求如下 1、社会组织 2、市级以上 3、专门从事环境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 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答:省级以上消协可以做为原告 网上购物中的合同履行地?答:网上购买的为实物的,需要邮寄的由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网上购买的虚拟物品的,不需要邮寄的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级法院管辖哪些内容?答:以下项目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海事、海商 2、重大涉港澳台 3、专利纠纷 4、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 5、公益诉讼案件 民诉中特殊纠纷管辖?答:如下为特殊管辖。 1、遗产继承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2、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 3、双方均为军人:只能军事法院管辖 4、海事海商案件:只能海事法院管辖 运输案件特殊管辖?答:主要分为运输合同与运输侵权两类 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事故发生地、车船机最先停的地、被告住所地 民诉中哪些被告必须到庭?答:赡养、扶养、抚育和离婚案件的被 告(含法定代理人),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拒不到庭,可以拘传。 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行起诉?答: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起诉程序不同结果不同 一审中撤诉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 二审或再审中撤诉的:不得重复起诉 哪些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答:以下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1、案外人异议之诉 2、第三人撤销之诉 3、撤销除权判决的诉讼 4、中院以上审理的案件 5、发回重审和再审的案件 6、代表人诉讼 7、公益诉讼 什么样的情形下,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答:如下情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区别?答:驳回起诉还没有审用裁定,驳回诉讼请求已经审过用判决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或当事人提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是否可以提起再审?答:对此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什么情形下,由原法院再审?答:如下情形由原法院再审 1、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2、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 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区别?答: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物是诉讼中争议的物。诉讼中一定有诉讼标的,但不一定都有诉讼标的物。 胎儿、已经去世的人、植物人哪些可以做为原告?答:胎儿、死人不可以做为原告。植物人可以做为原告 关于民诉法中的上级理解?答:民诉法中上级指的是上一级。例外在保全中上级指的是上N级 二审中是否可以用调解协议结案?答:不可以 二审中,不管什么案件,都必须制作调解书,也就是说二审不可以用调解协议结案。 发生意外事件后,如果判决是中止审理还是延期理由?答:无果可以判断再次开庭时间则为延期审理。如果无法判断时间则是延期审理 被告下落不是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答:分以下两种情形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开庭时被告下落不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关于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诉讼中事实与理由省略与简化的规定?答:分两种情形 小额诉讼中:事实与理由可以省略 简易程序中:事实与理由只能简化 特别程序独任还是合议,基层还是中院?答:特别程序原则上独任,例外如下合议: 1、选民资格案件 2、重大疑难 3、标的额超过基层管辖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注意:特别程序不管标的额多大,一定在基层 什么样的案件不适用小额程序?答:以下情况不可以小额(贱人才知道,涉外不小额) 1、鉴定评估的 2、人身关系 3、财产确权 4、知产 5、涉外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与实现提保物权提出的异议时间?答:需要在15日内提出,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害6个月内提出。 票据除权判决做出后,利害关系人如何救济?答:票据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的,可自知或应知判决公告1年内,向作出判决法院起诉。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对于漏人漏判的案件法院如何处理?答:先调,调不好发回重审。 对于离婚案件二审中增变反如何处理?答:可以调解也可以判决(增变反、离婚案,放弃上诉权,可调也可判) 有独三与无独三起诉中的区别?答:参加诉讼中方式不一样 有独三:只能以起诉方式参加诉讼 无独三:以申请或法院通知方式参加诉讼 什么样的仲裁裁决,经法院合议庭审理后,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答:如下情形可以不予执行 1、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书面协议 2、超裁或机构无权裁 3、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证据伪造 5、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足以影响公证的证据 6、仲裁员贪污、徇私、枉法 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一审未上诉是否可以申请再审?答:不可以。必须上诉了才可以提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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