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案件中往往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由于证据不好收集,所以让当事人在举证时,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一方如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举出对自己有利证据的,一般要承担其不利后果,导致自己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今天,小编来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难题~ 离婚诉讼案件需要哪些证据?一、书证 比如:结婚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借条、情书等。在应用书证时,应注意提交的书证与其他证据形成链条,并且内容不能有瑕疵,这样证明力增加,法院采信的机率也会增强。 二、物证 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但是,由于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的物证一般不会太多,所以可供当事人举证的物证数量较少。常见的物证有毛发、照片、礼物等。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需要注意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备合法性。还有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也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四、证人证言 一般情况下,能够了解夫妻生活部分情节的知情人范围往往限于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之间。 但有时邻居其实也是能够了解夫妻生活的部分情节,比如夫妻之间经常争吵,甚至出现家暴的情况,这些邻居都是可能知晓的。 大多情况下由于证人证言往往与出证一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或者与双方当事人关系密切。所以证言内容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证明力相对较低,需要其它类别的证据进行补强印证。 五、当事人的陈述 由于婚姻案件取证难,特别是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取证较为困难。因此,很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当庭陈述上面,在庭后或开庭时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陈述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或律师注意收集、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补强。 六、鉴定结论 婚姻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结论有:伤残证明、诊断证明、精神状况证明、亲子鉴定结论、房屋价格评估报告等。 1、对于伤残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主要应运于有家庭暴力行为的案件中。 2、精神状况鉴定证明,主要出现在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 3、而亲子鉴定,主要出现在一方对于孩子与自己的血缘关系产生怀疑的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鉴定需要法院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律师代理申请鉴定。一般结果会在两周左右出来,鉴定结论是法院采信几率较高的一类证据。 离婚诉讼举证技巧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3、证明一方的父母或自己长期照顾、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诉讼请求金额清单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