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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玉器的改制现象

 RK588 2019-04-12

玉器是我国的艺术文化瑰宝,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诞生了一种有趣的现象—玉器改制。现在我们对这一现象作简要分析。

在讨论玉器改制之前,首先要明确改制的概念。本文中所提到的改制是利用已有的成型玉器,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为其他形制的玉器。玉器断裂后经粘合、连接、修补等加工但还保持原有制式的,其时代特征和艺术风格还是与原玉器相同或相近,不在此列。

判断一件玉器是否为改制的重要依据是:玉器是否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如具有多种不统一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就有很大可能为改制玉器,再结合其他方面信息综合作出正确判断。一般而言,一件玉器在制作过程中它的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应该是独立统一的,只有在前人遗存的玉器基础上进行修改时,改制工作受到原玉器外形等方面的制约,保留了原玉器的部分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才会有一件玉器上存在多种截然不同的时代特征和艺术风格的情况。下面对我国出土的改制玉器做一个简要介绍并略作探讨。

河南安阳市花园庄 54 号商代墓出土的有领玉璧(图 1),直径 16.36、孔径 5.35、孔壁高 4.47 厘米,黄褐色,璧孔处有凸起的领状圆壁,璧身有多道阴线刻划而成的同心圆,整体平整光滑。与大多数整体呈片状的扁平玉璧相比,这件有领玉璧带有典型的商代风格特点。在河南安阳小屯商代妇好墓出土玉器中有鱼形玉璜(图 2),长 10.4、宽 2.4、厚 0.3厘米,米黄色,鱼身呈弧形,嘴微张,嘴后有一小孔,胸鳍与腹鳍向两侧展开,尾部分叉、前后部分各有一钻孔,鱼身琢有三组弧线,每组由两道细线构成。这和其他商代出土的典型玉鱼有较大差别,如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玉鱼(图 3),长 7.11、宽 2.78、厚 0.41 厘米,墨绿色,张口,圆眼,弓背,以阴刻线雕琢出鱼鳞与尾鳍。通过将图 2 所示鱼形玉璜与图1 所示有领玉璧的对比,可以发现此件鱼形玉璜与有领玉璧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垂直于璧身向两侧展开的鱼鳍,与环孔处凸起的领状圆壁部分与璧身相垂直;鱼身上的多组弧线与有领玉璧上的同心圆一样,弧线圆心都是和璧身(璜身)重合。据此笔者推断此玉璜当为有领玉璧改制而成,垂直于璧身向两侧展开的鱼鳍其实为环孔处凸起的领状圆壁部分,鱼身上的多组弧线就是有领玉璧的多道阴线同心圆经切割加工后留下的部分。

妇好墓还出土了一块龙形玉玦(图 4),直径 9、孔径5.8、高 1.2、边厚 0.2 厘米,米黄色,龙身环曲,首尾相顾,中有缺口,身窄孔大,玦孔两面均有凸起的领状圆壁,龙张口露齿,脊背雕有扉牙,龙身表面有两组同心圆弦纹,每组由两道细线构成,龙颈后有一小孔,可供悬挂,悬挂后龙体平衡,首尾之间缝隙与地面平行,正好处在玉玦一侧中部。通过与图 1 所示有领玉璧的对比,不难发现,龙形玉玦和有领玉璧有很多相同之处,如两者都有和主体圆心相同的同心弦纹,都在孔两面具有凸起的领状圆壁。据此,笔者认为妇好墓中出土的龙形玉玦也是由有领玉璧经过加工改制而成。妇好墓中鱼形玉璜和龙形玉玦,最大的特点是主体呈圆弧形,上有高领、弦纹等这些和主体弧度圆心相同的弧形部分。与其他出土的玉鱼相比,鱼形玉璜在外形上和纹饰上都不如前者生动具体,如果是用新开的玉料先切割出鱼型轮廓再加工制作,是无法做出和主体圆心高度重合的高领、弦纹等弧形部分的,只有在加工的时候先将几条弧形部分所在的圆划出,在此基础上将弧形加工出来,或者在已经加工出这些弧形部分的玉器基础上再进行加工,才能保证主体和弧形部分的圆心高度重合。但如果只是制作玉鱼,这样复杂的加工步骤显然没有必要,同心的弧线并不是玉鱼的外形特点,直接加工出鱼型轮廓再勾描出鱼鳞鱼鳍等纹饰更加简约。只有在环形玉器的基础上改制才能合理地解释鱼形玉璜上出现同心弧线的原因。这从侧面反映了在玉器改制过程中,会受到原玉器在外形和纹饰上的制约。

玉握为汉代贵族下葬时死者双手握持之玉葬具。多为棒形、猪形,呈饱满的圆柱状。如陕西省西安市北郊红庙坡汉墓出土的玉猪(图 5),长 11.4、宽 2.2、高 2.8 厘米,玉色青白,温润晶莹,玉猪呈方柱体平卧状,以细阴刻线雕出圆眼长眉,以斜刀刻出四肢,小腿折叠于腹下,头部上端呈斜坡状,双耳后伏,拱鼻,但无鼻孔,方臀,尾部和颌下各钻一孔,风格简洁明快。又如山西省洪洞县永宁堡西周墓地5 号墓出土的玉握(图 6),高 9、顶面直径 2.7、底面直径 2.3厘米,青白色,略泛黄,圆柱型,束腰,柱端面中间有喇叭形孔上下贯通,龙纹自上向下缠绕,线条圆润流畅,采用西周内细外粗的雕刻手法。在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过一对形态特别的玉握(图 7),长 22.6、宽 4.2、厚 0.8厘米,青玉,呈月牙形,片状,出土于刘胜金缕玉衣的双手内。器面有部分被外形边界打破的龙纹和蒲纹。而在徐州市狮子山汉代楚王墓出土的碧玉龙纹蒲格谷纹璧(图 8),碧玉质,以同心圆绳纹分为内外两区,内区为蒲格谷纹,外区为变形夔龙纹,龙纹结构奇特,刻画正面龙头,四组龙头雕出额头及鼻梁,嘴不明显,鼻下部两侧各有两条较宽的粗阴线,龙头上有两个飘带状角向两侧延伸,与细而长的飘带状龙身缠绕,这类玉璧在内区也多刻有蒲纹,是西汉时期较为流行的丧葬用玉。通过将刘胜墓出土的片状玉握与徐州市狮子山汉代楚王墓出土的碧玉龙纹蒲格谷纹璧作对比,明显能看出玉握上的部分龙纹和蒲纹和汉代玉璧上的纹饰极为相似,再结合玉握的纹饰被外形边界生硬地打破,可推断出这对玉握是由玉璧改制而成,并非典型的玉握形态。与此相比,永宁堡西周墓地出土的束腰玉握和红庙坡汉墓出土的玉猪已经相当独立完整、生动具体。由于刘胜墓出土的片状玉握外形并不规整、切割粗糙,且纹饰在玉握上的位置和角度杂乱无章、毫无规律可言,可见制作者并不是有意识的将纹饰保留利用,也反映制作者在这组玉器上并没有投入太多精力。笔者猜测是制作者为了节省制作时间,采取将当时存有的玉璧加以改制利用的措施。

玉覆面是中国古代贵族死后下葬时置于死者面部的葬具,西周至汉代流行。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后楼山5号墓出土的玉覆面(图 9),以 53 片玉片组成人的面部形状,玉质以青白或黄白色料质为主,用圆形片表示眼睛,弯曲璜形片作眉毛与耳朵,圆形与璜形片组合成嘴部,前额以长方形玉片、下颚以橄榄形玉片分别勾勒出头型与面庞,其中一些玉片有抹边,应是由玉衣片改制而成,另一些玉片上饰有典型的卷云纹,和其他光素的玉片相比有着明显的春秋艺术风格。这两者都属于将早期留存玉片加以修改而成,笔者猜测在制作时使用了一定量前代遗存的玉片。卷云纹玉片分布并不相邻或者存在一定的规律,这排除了制作者特意雕琢卷云纹作为装饰的可能。只是将这种卷云纹玉片作为一种片状玉材来利用,原因可能是因为制作玉覆面时工期较紧,玉器的加工时间很长,为了节省时间将前代遗存的玉片加以修改利用。玉玦是中国古代较常见的玉器。

在出土资料中常发现有纹饰的玉玦,纹饰多以玦的“C”形轮廓为边界,形成独立完整的纹饰,然而在出土实物中也出现了一些比较特殊的玉玦,仔细观察可发现其上的纹饰在缺口处生硬地突然中断,似在中断的部分还有相连的纹饰,玦上并不是一组完整的纹饰。而且玦口两端的纹饰似可连续。可以推断这是由玉璧改制而成的玉玦。可能是由于绺裂等原因,治玉工匠将原来的玉璧进行切削,制成玉玦。

例如湖北随州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的玉玦(图 10),直径 5.2、孔径 2.4、厚 0.3 厘米,外缘以斜线纹包边,斜线纹完全包络了整个玉玦的轮廓,斜线纹之中有一勾云纹为主要纹饰,以线纹填充勾云纹的空隙。另一件同于曾侯乙墓出土的玉玦(图 11)直径 3.2、孔径 1.1、厚 0.3 厘米,圆弧外穿以斜线纹,内圈中以云纹填充。值得注意的是:此玉玦与图 10 所示玉玦有明显的不同,图 10 所示玦口对纹饰造成影响,纹饰明显考虑了玦口造成的中断,在玦口的两端斜线纹和卷云纹都自然、完整、独立;而图 11 所示玉玦外圈的斜线纹以及玦身之上的勾云纹被缺口处突兀生硬地打破,对玦口两端的图案进行分析,更像原本就是一个连续完整的图案,故笔者认为图 11 所示玉玦是由一个完整的环形璧切割出玦口而成。

伤残的玉璧较容易改制为玉玦,也比较容易改制为玉璜。如在湖南长沙咸嘉湖陡壁山一号汉墓出土的一对玉璜(图12),直径 16.7、内径约 7.1、厚 0.4 厘米,青色,有黑色沁,半圆形,两面纹饰相同,纹饰以阴刻四道弦纹为界分两层,外层主纹为细线阴刻凤纹,凤鸟高冠曲喙,身躯卷曲,内层雕琢蒲纹,中间为阴刻弧线,截面粗糙,留有茬口,未经打磨。将此对玉璜与图 8 所示玉璧相比较,再结合纹饰图案在璜两端处被轮廓边界突兀打破可知,此对玉璜系整璧对剖而成。

出土玉器中不仅有璧改玦、璧改璜等由形制相似的器物改制的玉器,还有很多和原物差别较大的改制玉器,如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玉半琮(图 13),根据《中国出土玉器全集》中的描述,此玉琮边长 6.9、高 4.8、厚 0.8 厘米,黄色,夹有杂质,为外方内圆琮对角一半,应由早期的玉琮改制而成,以简单的加工在两面形成上下相对的两个龙,龙从琮的一个角,展开为两个侧面的身体,三个角处有缺口,以表现龙嘴及龙尾,有四个孔表现龙眼,射部透雕为龙爪,素面。同时,在河南安阳花园庄 54 号商代墓出土的玉琮(图14),高 4.47、外方边长 6.36~6.68、内圆径 5.35 厘米,整体呈黄褐色,外方内圆、平素无纹。用曾侯乙墓出土之玉半琮两个垂直的平面和底部的弧形射的部分,和图 14所示素面玉琮的底部相比较,明显可发现两者的形制特点符合度非常高,据此笔者推断这是在一件素面琮的基础上加以修饰而成的玉器。还有同于曾侯乙墓出土的方形玉镯(图15),长 7.2、宽 7、高 1.5、厚约 0.3 厘米,青黄色,有红褐色沁,圆角方形,四角各浮雕一卷曲的龙,一龙首向左,其余龙首均向右,四壁浮雕谷纹,一端有琮的射,另一端有从四角切割痕迹。虽然是在玉琮的基础上改制,但雕琢精细、制作规整,除外形有些相似外,原玉琮的外形特征仅余四角的些微痕迹,具有自己独立的艺术风格,实为一件不可多得玉器精品。

玉圭为中国古代传统礼仪用玉,在河北满城县陵山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出土的玉 圭( 图 16),长 9.4、宽 2.35、厚 0.4 厘 米, 以青玉制成,两面光素,上端呈等腰三角形,下端为矩形,制作规整。然而在陕西长安县茅坡村汉墓出土的一组玉圭(图17)却比较特殊,这组玉圭共四件,左方三件为长 9、宽 2.5、厚 0.5 厘米,最右一件为长 7.3、宽 2.5、厚 0.5 厘米,青玉质,整体扁平,外形也是上端呈等腰三角形,下端为矩形,两面均有不完整的的夔龙纹和蒲纹,从纹饰在玉圭外轮廓被打断且纹饰与玉圭整体的位置和角度毫无规律可以推断,这组玉圭应当是由玉璧经切割改制而成,且制作者并不想将原有纹饰加以利用。

古代玉器改制是一种典型现象,通过对改制玉器和原玉器的对比分析可知,很多玉器改制的时候并不考虑利用原来的纹饰图案,更多的时候是受原玉器外形的制约,在制作时采取随形就料的方法加以改制。古时候,中原地区获取玉料十分艰难,玉料大多是从遥远的和田地区运来,在古代运输极端不发达的背景下,每一块玉料都弥足珍贵。同时由于玉石的硬度很高,甚至高于一般的青铜和铁质工具,加工起来费时费力,加工效率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加工一件玉器的时间往往以年计。因此,古人对玉料极其珍惜,当出现残损玉器时,往往会将原器重新加工,修改成新的器型,或者增刻新的纹饰。这样不仅省却了漫长的玉料获取过程,还节省了大部分的加工时间。因为改制玉器是在原有玉器的基础上进行改制,所以改制玉器往往会留有一定改制前原有的特征。

在我国丰富的出土玉器中有着众多的改制玉器。玉器改制是一种典型的现象,它是中国古代玉匠的智慧结晶,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对玉器的二次开发和利用。由于改制玉器多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所以熟悉玉器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对改制玉器的研究非常重要;反过来说,研究改制玉器对我们掌握玉器在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外形特征和艺术风格进而对中国古代玉器鉴定有很大帮助。因此,对改制玉器的研究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责任编辑:牧风)

文章来源:收藏家 2018年09期 ,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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