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期刊:《哲学门》2010年第2期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讨论弗雷格的体系中关于真性(Wahrheit)的理论。真性的符合论(Korrespondenztheorie)或融贯论(Kohärenztheorie)的提倡者一般都认为真性是一种性质(Eigenschaft)。符合论和融贯论的各种版本则为该性质提供了各种不同的逻辑分析。弗雷格对真性的看法和上述观点有本质区别。弗雷格认为,一个不具有断言力量(Behauptungskraft)的、不包含空的专有名称的陈述句表达一个思想(Gedanke),指称两个真值(即真(das Wahre)或者假(das Falsche))中的一个。没有断言力量的陈述句因此也是专有名称。它指称的物体,即真或者假,分别是两个对象(Gegenstand) 。真性就是真这个对象。真性既然是对象,那它就不是概念(Begriff),因此也就不是任何物体的性质 。 语言中的一个现象给弗雷格的上述看法造成了一个困难。我们可以合符语法地使用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在“p”的位置上应当填入陈述句)。在这里,我们似乎把真性当成一种性质赋予了由“p这个思想”指称的那个思想,这与弗雷格对真性的看法冲突,因为真性在这里看来是一个概念。在弗雷格的本体论中,没有任何物体可以既是概念又是对象。具体来说,本文的主要任务在于澄清弗雷格对这种困难的处理方案。 “ 关键词:弗雷格;真值;思想;概念;谓词;概念文字 问题之提出 我们首先来看一段引文: 2 解决问题的尝试(一) 弗雷格如何解决该困难?语言的句法结构常常欺骗我们。“飞马不存在”从表面句法看来是一个主谓结构。我们通过谓词“不存在”赋予主语“飞马”指称的物体一种性质。 但这种理解造成悖论,所以我们认为表面句法结构在欺骗我们。只要澄清“飞马不存在”真正的逻辑属性,悖论就消失了。类似 (1) 的句子给弗雷格的理论体系中的F1造成困难。但这也是语言在欺骗我们。这种困难是否也会在类似 (1) 的句子的真正逻辑属性或其它一些特性被澄清后消失呢?弗雷格似乎的确在尝试这样来解决困难(至少,考察FZ1和FZ2两段引文,我们很容易得到这样的初步印象)。正如上面所说,弗雷格在FZ1中对 (1) 造成的困难做出了错误的表述。但如果将这个错误的表述替换成FZ2里的正确表述,那么FZ1和FZ2这两段引文似乎都包含了同一个思维模式:类似 (1) 的句子让人误以为真性是一种性质。但只要澄清 a. (1) 和 我认为Kemmerling的解释可信,可以看作弗雷格没有明确表述的考虑。回到我们最开始的问题:(1) 和 (3) 在此种意义上表达同一个思想是否意味着对类似 (1) 的句子的使用不要求我们承认真性是一个概念?答案是否定的。从上述解释出发,(1) 本质上是一个主谓结构。“是真的”本质上和其他普通的(句法意义上的)谓词具有相同的语义功能。它也有一个有待填充的(ergänzungsbedürftig)意义α。α也能和另一个饱和的(gesättigt)意义δ (γ)一起组成一个思想(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在与一个饱和的意义,比如δ (γ),组成一个思想的时候,它和δ (γ)的一部分,即δ,相互抵消,不为最后输出的思想增添什么。这种组成方式是特殊的。普通谓词的意义没有该特性。比如“是咸的”的意义和“海水”的意义的组合方式就十分正常。它们都为它们组成的思想增添内容,不存在任何互相抵消的情况)。既然本质上是一个谓词,它在 (1) 中就应当和其它谓词一样指称一个概念。并且,最关键的是,它必须指称一个概念。因为 (1) 指称真这个对象。(1) 的一部分,即“5是一个质数这个思想”,虽然也指称一个对象,但这个对象是γ,不是真。因此,在 (1) 的所指层面上必须还有一个概念存在,该概念和γ一起组成真这个对象。而指称该概念的只能是“是真的”。在这点上,“是真的”从本质上和其它普通的谓词也具有相同的语义功能。简而言之:(1) 和 (3) 表达同一个思想,“是真的”(由于它在句子中扮演的独特语义角色)是个极特殊的谓词。 由于它十分特殊,弗雷格甚至犹豫是否应当把它指称的概念称为一般意义上的性质。 但即使如此,“是真的” 在 (1) 中本质上仍然是一个谓词,它在 (1) 中也必须指称一个概念。由此可知真性是一个概念,并且 (1) 断言γ落在真的概念之下。这足以威胁F1。 现在我们来考虑b。句子具有的断言力量并非蕴含在“是真的”这个词汇中这一事实是否意味着对类似 (1) 的句子的使用不要求我们承认真性是概念?答案也是否定的。一个处在特定句子中的(句法意义上的)谓词是否蕴含断言力量和它是否指称一个概念毫无关系。(2) 中的谓词“是咸的” 也不蕴含断言力量,但这并不妨碍它指称一个概念。a和b这两件事实并不能解除类似 (1) 的句子对F1的威胁。 在弗雷格的体系内部,还有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解除 (1) 对F1的威胁?人们或许会很自然地想到以下方案:根据 (1) 的表面句法结构(即一个主谓结构),“5是一个质数这个思想”指称γ,(1) 断言γ落在“是真的”指称的概念之下。那么,为了避免承认真性是一个概念,我们是否可以声称 (1) 的表面结构具有蒙蔽性(我们可以说,这恰恰就是弗雷格在FZ2中提到的语言对我们的欺骗)?就像处理“飞马不存在”这个句子一样,我们可以为 (1) 提供一种与其表面句法结构所决定的语义分析不同的语义分析,并且声称 (1) 的真正语义结构不要求我们承认真性是一个概念。我认为,无论采用哪种具体的偏离表面句法结构的语义分析,该方案本身都不可行。它至少会面临如下对它不利的因素:第一,虽然 (1) 有我们已经讲过的特殊性, 但没有理由怀疑它不是一个和 (2) 一样的主谓结构。把它看作一个主谓结构所造成的唯一麻烦在于这样一来会威胁F1。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就对 (1) 进行脱离表面结构的语义分析,似乎有ad hoc的嫌疑。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弗雷格的语义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十分贴近表面句法的语义学。他总是以表面句法结构为指导,让语义分析服从前者,绝少出现偏离表面句法的语义分析 。最典型的例子是对有“马这个概念”这个专有名称出现的句子的语义阐释。这类句子的表面句法和概念的本质特性有冲突。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弗雷格也没有对这类句子作出偏离表面句法结构的语义分析。相反,为了顺从表面结构,弗雷格专门引入了一个特殊的,可以代表概念的对象。 并且,弗雷格的语义学中最核心的两个概念(即对象和概念)本身的解释都与表面语法结构关系密切。 这使得对 (1) 作出偏离其表面结构的语义分析在弗雷格的体系内不可行。事实上,弗雷格自己从未采用或暗示过这种解决方案。 结论:在弗雷格的体系内部,对于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的语义分析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一个结果,即真性是一个概念。弗雷格不能反驳这一结论。并且,我认为,他在FZ1和FZ2中也没有尝试反驳这一结论。 3 解决问题的尝试(二) 下面的讨论分两步进行。首先我将陈述弗雷格解决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造成的困难的真正方案,然后我将解释该方案为什么在弗雷格的体系内部可以解决困难。我认为,弗雷格的真正方案是:完全放弃使用类似 (1) 的句子,完全放弃使用“是真的”这个(句法意义上的)谓词。针对该方案有一种很自然的反驳:我们的主要困难是,对于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的语义分析迫使我们承认有真性这样一个概念存在,这与F1不相容。这类句子和词汇“是真的”的存在和对它们的语义分析是我们承认真性是一个概念的原因,但不是真性这个概念存在的原因。仅仅将指称这一概念的词汇和包含这个词汇的句子从语言中清除难道就能让这个造成麻烦的概念本身消失吗?要回答这种反驳,必须仔细考察弗雷格的一个基本的本体论观点,即思想本身没有组成部分。 在继续讨论之前,让我们来更精确地表述“一个思想本身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的意义:一个思想Г本身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当且仅当不存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x和y:1. x和y组成Г。2. 对于所有的z来说,如果z ≠ x 且 z ≠ y,那么就不存在一个可以和z组成Г的z*(x,y,z和z*都是符号的意义层面上的单位)。 比如,Г1在这种意义上就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因为B1和A1组成Г1,并且B2 ≠ B1,B2 ≠ A1,但是却存在一个可以和B2组成Г1的A2。换言之,我们可以说,一个思想Г本身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当且仅当拆分Г之后出现的任意一种逻辑结构在Г的个体化原则(Individuationsprinzip)里不扮演任何角色。弗雷格的无定形理论可以表述为:对于任意一个思想Г而言,Г在上述意义上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 弗雷格在另一处写道: 简而言之:弗雷格认为,句子的拆分和句子意义层面上的拆分(以及随之而来的句子所指层面上的拆分)都只有在涉及带有变项的普遍句子和对它们的语义分析时才是必要的。在对一个特殊句子进行语义分析的时候,任何一个层面上的拆分都没有必要。那么,下一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把普遍句子纳入考察范围?答案是:为了使语言和思想的联系系统化。我们可以将对一种语言的考察限制在诸如“如果3大于2,则3的平方也大于2”,“如果8大于2,则8的平方也大于2”这样的特殊句子的范围内,对这些特殊句子进行上面已经提到过的简单的语义分析。这样,我们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建立语言和思想的联系:我们至少可以说出哪些句子(作为未经拆分的整体)表达哪些(未经拆分的)思想,这些思想各自又对应哪个(未经拆分的)真值。但是,这样的联系不够系统。比如,我们只知道一件事实,即有上述两个特殊句子,它们各自都表达一个与真对应的思想,但不知道这件事实是否由某种普遍规则决定,也无法从这样的普遍规则出发,对无限多的特殊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是对应真还是对应伪作出预测。要做到这点,必须使用普遍句子。句子,句子的意义,句子的所指三个层面上的各种拆分由此出现。 结论:思想和真值本身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拆分它们是使用语言的人类进行的工作。准确来说,使用语言的人类需要用一种经过拆分的方式来把握(fassen)思想,因为人们需要使语言和思想的联系系统化。 经过上面的准备,我们可以讨论我们在这一节开头提出的问题了。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有两类物体,一类是有待填充的意义和与之对应的概念,另一类是思想和真值,这两类物体有本质区别:假如没有人类,没有语言,或者没有系统化的需求,后一类物体仍然会存在,而前一类物体则不然。如果没有人类和语言,就不会有对思想的拆分和随之而来的对真值的拆分,没有这种拆分,也就不会有有待填充的意义和概念存在。弗雷格多次强调, 思想的存在不依靠人。人们把握思想,但思想并非是通过人们对它们的把握而产生的。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有待填充的意义和概念却是人们在(系统地)把握思想的时候制造出来的。这里,我们会面临一种反驳:以 (2) 为例,根据句子的意义层面上的拆分,我们把 (2) 指称的真值拆分为“海水”指称的对象和“是咸的”指称的概念。海水和那个概念一样都是在真值被拆分之后才作为真值的组成部分出现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没有对真值的拆分,海水本身就不存在。所以,上面的整个讨论只证明了如果没有人类和语言以及随之而来的拆分,概念就不会作为真值的组成部分出现,但没有证明如果没有拆分,概念本身就不存在。 概念是真值拆分的产物。脱离真值的具体拆分,具有“x这个概念存在吗?”这种形式的问题无意义。一个概念总是相对于真值的某种拆分方式存在的。真值本身没有先在的逻辑组成部分,它的具体拆分方式由指称它的句子表达的思想的拆分方式决定,而这个思想的拆分方式则由表达它的句子来决定。一门语言的所有句子加起来可以提供数目庞大的拆分真值的方式,从而在系统化的环境下制造出一系列概念。对于任意一个门语言S来说,哪些概念相对于S来说存在(或者说S可以制造出哪些概念)最终取决于S中包含什么样的句子和什么样的词汇。只有当弗雷格所使用的语言中存在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和“是真的”这个词汇的情况下,他才需要在他的体系内承认有一个由“是真的”指称的概念(即真的概念)存在。当然,我们上面谈到过,这些句子本身严格来说并不迫使弗雷格对它们表达的思想和它们指称的真值进行拆分,它们仅仅决定可以进行的拆分的方式(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规定,如果要对它们进行拆分,那么在句子层面上应当区分出(句法意义上的)主语“p这个思想”和谓语“是真的”。意义和所指层面上的拆分也由此得到规定)。 鉴于它们规定的拆分方式,对系统化的追求使得弗雷格必须对“是真的”做出独立的语义分析。这迫使弗雷格承认真的概念的存在。所以,只要弗雷格将类似 (1) 的句子和“是真的”从他使用的语言中清除出去,他就没有必要在他的体系内承认真性这个概念的存在,F1也就不再受威胁。例如,当弗雷格使用的语言中包含 (1) 这个句子的时候,鉴于这个句子所规定的对γ的拆分方式,弗雷格在系统化的背景下就必须将γ拆分为α (δ (γ)),并且承认α对应的那个概念(即真的概念)的存在。而同样表达γ的(3) 这个句子就不会制造出真的概念。就弗雷格的体系而言,类似 (1) 的句子和“是真的”这个词汇的存在是真性这个概念存在的原因,而不仅仅是人们承认后者存在的原因。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是:弗雷格能将类似 (1) 的句子和“是真的”从他使用的语言中清除出去吗?弗雷格自己的明确回答是:能。 原因在FZ1和FZ2中已经提到过了:第一,使用“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样的句子并不使语言能够表达的思想的数目增大。所有它们表达的思想都可以用“p”来表达。第二,“是真的”在表达对一个思想的判断这件事上也是多余的。在所有使用“是真的”可以表达判断的场合下,不用这个词汇也可以表达判断。在所有不用这个词汇不能表达判断的场合下,使用它也不能表达判断。所以,根据弗雷格的看法,“是真的”完全是多余的,放弃它不会造成任何困难(因此,以上两点不是类似 (1) 的句子不会对F1造成威胁的直接原因,但却是弗雷格得以消除这种威胁的间接原因)。概念文字(Begriffsschrift)是弗雷格发明的一种在他自己看来比较完美的表达思想的符号系统。在概念文字里,类似 (1) 的句子和“是真的”的确没有再出现。 4 结论 我将讨论的结果总结如下:类似 (1) 的句子不对F1造成威胁。其他人可以按照他们的需求继续使用一种包含“是真的”这一词汇的语言,但弗雷格可以拒绝使用这种语言。弗雷格的观点是:思想和真性的关系是句子的意义和所指之间的关系。包含“是真的”这一词汇的语言通过包含一个没有必要出现的词汇使得真的概念这个没有必要制造出来的概念在系统化的背景下产生,进而对F1形成威胁。在这种意义上,弗雷格说语言有欺骗性(见FZ2),因为类似 (1) 的句子使F1看似遭受了真正意义上的威胁,但这种威胁实际上却是语言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制造出来的。通过对(不包含“是真的”这个词汇的)概念文字的采用,我们可以在不削弱语言表达思想的能力的同时避免那种语言虚构出来的威胁。弗雷格没有明确表达这点,但我认为,这的确是他为我们在本文提要里提出的困难设想的解决方案。当然,如果我们站在弗雷格的体系之外,用批评的眼光来看待这个解决方案,它的可行性是可以争议的。至少,它的可行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即谓词“是真的”的确像弗雷格想的那样完全多余,是可以争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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