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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联合使用原则

 chengrong82 2019-04-14
来源:药剂科点击数:27572

联合用药指征:

1 不明原因的严重感染。

2 混合感染。

3 难治性感染。

4 需长时间用药的感染。

5 为了增强疗效。

6 为了减轻不良反应。

抗生素分类:

A繁殖期杀菌药:β-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头霉素类,硫霉素类等),万古霉素类。

B 静止期杀菌药:氨基甙类,喹诺酮类,杆菌肽类,多粘菌素。

C 快速抑菌药: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红霉素),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

D 慢效抑菌药:磺胺类,环丝氨酸。

联合用药的相互作用:

A B=协同,即作用加强。

A C=拮抗,即效果降低。

B D=协同或无关。

C D=累加,即作用互补。

A D=累加或无关。

C B=累加或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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