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共享经济辣么火。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共享图书馆....... 反正多得是你不知道的共享产品。 这种资源利用的充分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也带火了“共享”这个热潮。 所以,现在我告诉你,医保也能共享了。 当然不是全民共享! 以前我们说:自己的医保只能自己用,不能外借。 现在社保君要说:你的医保也可以给你的家人用。包括你的子女、你的父母、你的丈夫/妻子以及他们的父母。 但是这个医保共用有个前提,这里要敲黑板了啊: 1、这个医保必须是城镇职工医保; 2、共享的是医保个人账户部分。 四川省人社厅官网发布了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将被扩大,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一系列就医购药费用。 来看看官方政策的具体规定: 一、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 但对这个医疗费用范围的,也是有规定的。 比如,小A缴纳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当他的妻子、父母、岳父母和子女有任何人在下列情况下产生医疗费用,可用小A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1、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2、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3.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家人没有医保或者医保失效的话,小A都可以用自己医保帮他门支付医药费。当然前提是符合上面的3条规定。 这样一来,小A一家的就医成本降低,而医保的作用范围更大,利用率更高,也更值得缴纳。 二、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关于金融账户我们之前有讲过,社保的金融账户相当于银行账户,里面的资金可以支取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后,这部分钱是可以取出来的。 最后,这则通知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所以从现在开始,四川人民就可以体验到一人医保全家共享の福利。 像这样好消息,记得转给身边的而家人和朋友知道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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