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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关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咨询

 邻水洪运养老院 2019-04-16

发布单位:市长公开信箱

办理单位:渝北区政府

来信内容

我们是渝北区宝圣湖街道兴科路社区一个小区的业主,现我们几十名业主要申请成立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请问,申请设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市政府立即责成渝北区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成立业委会程序主要参考《重庆市渝北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办法》。按照《活动办法》第十条规定,“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应附上签字的书面申请原件和其他能证明业主身份的书面材料”。待提供的业主资料核实无误后,将按程序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会议筹备组负责“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草案;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和业主所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拟订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首次业主大会负责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的必要经费、来源及经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涉及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最后,再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渝北区民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宝圣湖街道具体咨询,联系电话:60350600。

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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