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观念产生于上古时期,中国传统文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阴阳文化,《易经》中阴爻阳爻就是阴阳观念产生的最好佐证。 “阴”、“阳”二字,股墟甲骨文中已经出现。“阴阳”哲学概念则在西周末年正式出现,《国语·周语上》里有记载,当时阴阳被用来解释些奇异现象和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到了春秋末期,道家创始人老子对前代的阴阳思想做了发展,老庄学派和黄老学派都以阴阳说明万物的性质及变化规律。
《易传》第一次系统地以阴阳解《易》,将阴阳提升为说明宇宙万物变化运动和自然界普遍联系的基本范畴。 《易传》将阴阳上升为“范围天地”、“曲成万物”的最高范畴,甚至整部《易经》都被解读为“阴阳”二字。《易传》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把阴阳看成“易道”,认为天地万物存在着既吸引又排斥、既对立又统一、既矛盾又和谐的关系,事物的对立面可以相互转换,一切事物的复杂性和变动性都受到这种阴阳规律的制约。阴阳思想是《易传》哲理体系的基本内核,是《易传》的总原则,明用是《易传》阐释卦爻象、说明万事万物属性规律的基本范畴。 阴阳是《系辞传》中的“两仪”,从太极中产生,任何同类的一个事物都有阴阳两面。事物的阴阳属性只是相对的,它们中的任一方又可以分为阴阳两面。其阳的一面本身又分阴、阳,阳中之阳为太阳。少阳为阳中之阴,指阳的事物中又分属于阴的一面,又指某一种事物的两种属性中,前一种属阳,后一种属阴。太阴为阴中之阴,少阴为阴中之阳,阴阳又分重阴、重阳。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阴阳是互相依存的,阴阳的变化为阴阳双方的盛衰消长。阴阳双方在正常情况下是相对平衡的,即一方对另一方起制约作用。若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力量太过,此方就表现为亢盛,另一方就表现为衰弱;若一方对另 一方的制约力量不及,此方就表现为衰弱,另一方就表现为亢盛。 这就是阳盛则阴衰,阴盛则阳衰,阳衰则阴盛。 在一定条件下,事物阴阳两方力面还可以互相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 (注:本文节选自《张其成全解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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