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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月起开放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市场化出让

 天童老僧 2019-04-23

4月22日消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以期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无居民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据悉,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对于市场化是否会造成过度开发的担忧,办法则通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编制出让方案,细化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限制要求与法定义务。

广东下月起开放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市场化出让

图片CNSPHOTO提供

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的具体出让方式,办法亦有明确:对出让海岛用途、开发目标、生态保护与修复、海岛使用权人资格条件等有特别要求且有三个及以上意向用岛申请者的,采用招标方式;无特别要求的,采用拍卖方式;以上两种情形之外,可采用挂牌方式,且不受用岛申请者个数的限制。

据了解,该办法还明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及上报工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组织《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评审工作;不设县(市、区)的地级以上市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上述工作。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此外,在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新闻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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