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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像也是图片公司的?广州一微博号配图竟遭索赔1万!法院这样判……

 温馨的淑女 2019-04-23

2019-04-23 08:59

有嘢到

  • 下月起当“岛主”!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市场化出让

  • 水费电费缴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央行征信中心:尚未采集

  • 今明雨水暂歇,抓紧时机洗晒!

说起孔子画像图,

从小到大,我们在许多场合都曾见过,

然而,

在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布的

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个典型案例中,

广州一家公司却因为使用了

一张孔子画像图作为微博配图,

而被北京全景视觉公司告上法庭,

索赔1万!

这是怎么回事?

微博配孔子像,竟被要价1万!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景视觉公司”)受让取得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图片库》著作权,并经国家版权局登记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该《中国图片库》内有一幅孔子画像的摄影图片(见下图),全景视觉公司表示该图片系摄影师拍摄孔子画像图所得,独创性在于素材的选择、正面平视的拍摄角度以及使用人工闪光设备使得拍摄图像保持与原画相应的亮度。

原告诉称权利图片。

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豚游船公司)通过其开设的新浪微博账号“蓝海豚游船”发布的微博中使用了上述图片作为配图(见下图)。

全景视觉公司诉请蓝海豚游船公司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被告被诉侵权图片。

法院这样判:

越秀法院审理认为,判断照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需以具备独创性为前提要件包括独立完成和创作性两方面;同时,摄影作品归入艺术作品则意味着其需具有艺术性和一定的审美意义

根据全景视觉公司所述及照片显示,涉案照片系摄影师对孔子画像图拍摄形成,采用正面平视角度,并使用闪光设备使照片保持与原画相应的亮度。可见,该照片的拍摄出发点和最终呈现都是高度完整地再现孔子画像图,是对该画像图的复制翻拍

越秀法院认为,无论何人、何时对孔子画像图进行拍摄,其所形成的照片都几无差异。故而尽管摄影师在拍摄中投入了劳动努力,但该劳动努力并不能体现出摄影师的个性创作。因此,涉案照片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虽然全景视觉公司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中国图片库》包含该照片,但由于我国对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制度,登记机构仅对作品作形式审查,而不审查其独创性,不能以进行过登记即认定具有独创性,故驳回全景视觉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释法:

“精确翻拍”行为是复制行为而非创作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可见,翻拍是复制常用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本案中,涉案摄影图片的拍摄对象是孔子画像图,全景视觉公司也表示独创性在于素材的选择、正面平视的拍摄角度以及使用人工闪光设备使得拍摄图像保持与原画相应的亮度,即是为了高度再现该孔子画像图,属于“精确翻拍”。

一般而言,复制是将原作品通过某种方式在另一载体上固定下来,其目的是再现;而创作是作者将其对某一事物具有独创性的、可被他人所感知的外在表达固定下来,其目的是呈现。因此,“精确翻拍”属于复制行为而非创作行为,通过“精确翻拍”获得的照片并未体现摄影师的个性化选择和表达,也不具有新的艺术性和审美意义,不符合作品应当具备的独创性要求,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作品版权登记并非认定著作保护权

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版权局在对作品进行登记时仅作形式审查,其目的更多是为了对著作权归属提供初步证据,并非进行了作品登记即认定登记作品应予著作权保护。

网友评论

大虾001:我把十五的月亮拍张照片,以后谁在网上传播月亮照片都给我交费![灵光一闪]

随意不含糊:按全景的逻辑,我把这个摄影师拍的孔子照片再拍一次,我的独创性在于素材的选择、正面平视的拍摄角度以及使用人工闪光设备使得拍摄图像保持与原摄影图片相应的亮度。这版权归我了

自由的风39436234:看来以后走在街上要小心了,万一全景的摄影师把你拍下来,你以后就不能使用自己的照片了

客户端故障:公平地说,摄影师翻拍高质量的孔子像也算付出了劳动,也应获得收益。这应该用其他名义进行保护,而不是著作权。我们支持所有正当利益。

QzbqMz2高质量翻拍,不具备著作权!判决讲的很明白!“翻拍”!没有独创性!!!没有著作权!!!没有收益!!!干点儿正经事儿去吧!干点儿创造性劳动去吧!为社会创造点什么去吧!别总是占别人便宜!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李文君 梁艳华

下月起当“岛主”!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市场化出让

桃花岛、神龙岛、冰火岛……武侠小说中的“岛主”颇让人向往。而下月起,普通人当“岛主”不再只是小说情节。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于日前正式印发。《办法》明确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下月可市场化出让,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

据悉,《办法》适用于在广东省政府审批权限内,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以下称“市场化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活动。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办法》还明确了出让应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无居民海岛出让方式

对出让海岛用途、开发目标、生态保护与修复、海岛使用权人资格条件等有特别要求且有三个及以上意向用岛申请者的,采用招标方式;无特别要求的,采用拍卖方式;以上两种情形之外,可采用挂牌方式,且不受用岛申请者个数的限制。

无居民海岛使用限制

成功晋升“岛主”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岛上随意进行建设。《办法》规定,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其中,出让方案包括开发控制性指标和利用要求、生态保护、自然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要求等。

而且,还要对申请人提交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居民海岛使用权在出让公告发布时,其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已批准并公布其保护和利用规划,出让时不得存在权属和利益纠纷。

然后,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查及上报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深圳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购买无居民海岛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在完成出让前期工作、走完市场化出让活动的具体流程之后,中标人或竞得人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岛批复,包括提交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申请书、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金缴纳凭证以及通过评审并修改完善的《具体方案》和《论证报告》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用岛申请材料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在办理用岛批复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水费电费缴费信息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央行征信中心:尚未采集

新版征信系统无确切上线时

昨日,央行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对关于征信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央行征信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升级后的新版信用报告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新版征信系统5月上线消息不实

近期有消息称,央行的新版本征信将于5月上线。对此,央行征信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升级优化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并无明确的上线时间表。也就是表示,市场上传言的5月份上线新版征信的消息不属实。仅就本次升级而言,由于升级前后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和数据种类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征信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信息

对于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有消息称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欠税等信息也将一并纳入,一旦在征信报告上留下负面记录,就可能会对信贷获批造成影响。

对此,央行征信中心表示,目前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不过,与现行信用报告的模板一样,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在实际采集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将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后才报送数据。同时,征信中心将严把数据质量关,只有在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切实将数据采集入库并对外提供查询。也就是说,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还需要经过本人同意才会采集报送。

今明雨水暂歇,抓紧时机洗晒

昨日下午4时许,广州市区突然昼如夜,大雨欲来,黑云压城。为应对这场雨水,广州大部分区的预警信号纷纷生效。不过,这波强雷雨下完,广州今明将进入降雨暂歇期,大家抓紧时机洗晒吧,本周后半段,又有一波降水要来

信息时报 记者 奚慧颖 梁海祥 黄熙灯 通讯员 肖乃花

编辑:Raven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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