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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商高,就是会说话 105

 把尔裁成三截 2019-04-24

  第九节 说话中的推理错误 〖推理不是CIA探员们的专利,话语中的逻辑推理有哪些〗

  虽然CIA所有工作人员在其职业生涯中无时无刻不在和推理打交道,但是推理并不是CIA探员们的专属能力。推理在生活中可以说是很常见的一种现象了,我们在无意、有意间,总是在进行着一定的逻辑推理,比如:

  “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你是男人,所以你的话不可信。”

  “铜会导电,铁会导电,铝也能导电,可见金属都能导电。”

  “凡事过度则不好,暴雨过多会导致洪水,二氧化碳过多就会带来温室效应。”

  “只要在三年(4)班就有可能感染这种传染性极强的痢疾,你是三年(4)班的同学,那么你也要接受隔离。”

  “算命的说你今年肯定会遇到一个好妻子,所以你不用刻意去相亲,相信缘分天注定吧。”

  推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必须对对象有所判断。

  “地上有积水,走过要绕路。”这是一个推理,先对路面情况下了一个判断(前提),然后给出了一个结论性的观点——“要绕路走。”如果只是说“地上有积水”或者“走过要绕路”都不构成一个推理。

  其次,推理是针对同一个对象而言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围绕着对象推导出来的,如果顾此言彼,也不能算得上逻辑说话里的推理。

  “地面滑,请小心。”这是一个推理,针对地上滑的情况提醒人们要小心走路。但如果把它改成“地面滑,请带伞”,这就会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所以,构成推理的上下句之间必须具有逻辑关系,当它们具有这种关系的时候,我们在说话中可以将逻辑连接词省略,比方说上面两个例子中的“地上有积水,走过要绕路”和“地面滑,请小心”都将逻辑连接词“因为、所以”隐去了。

  〖逻辑推理可以分为哪几类〗

  明确推理的概念以及成立之后,我们下一步需要知道的便是逻辑推理包括哪些类型。大体来看,CIA探员们的方法是将推理分成必然性推理和可能性推理两大类。其中,必然性的推理又可以分为说话中常见的三段论推理和直接推理,可能性推理里面又可以细分为减弱型推理、越强型推理、反驳型推理等。

  三段论是在说话中最为常见的推理形式之一。它的格式是一个较大范围的直言判断和一个较小范围的直言判断,再得出一个新的判断,也就是结论。举个例子:

  生物科学班的同学都比姚明矮。

  林磊是生物科学班的同学。

  林磊要比姚明矮。

  可以这样简单地解释说话中的三段论,就是三句话,一句话来说明甲与乙的关系,一句话来说明乙和丙的关系,通过这两句话得出甲与丙的关系,也就是结论。

  在平常的对话中,有时候三段论中的大小前提会根据实际情况省略,比如“杰森是CIA探员,所以杰森的逻辑推理能力不错。”这个三段论中就省略了大前提。完整的表述应该是:“凡是CIA探员的人逻辑推理能力就不错,杰森是CIA探员,所以杰森的逻辑推理能力不错。”

  相比起必然性推理中的三段论强调话语中的名词的联系,直接推理则看重的多句说话间的关系,通过推理多句话之间的关系,得出最终的结论。比方说:

  布朗:“杰奎琳偷吃我的糖。”

  杰奎琳:“我没有吃,小强可以证明。”

  杰里:“布朗自己吃了,杰奎琳是冤枉的。”

  到底谁吃了糖,人们还要根据现场的条件和证据等判断,因此直接推理注重的是语句与语句之间的关系。

  可能性推理要比必然性推理显得更加的错综复杂,通常情况下,可能性推理强调的是减弱某种观点,或者使某种观点更加强势。它在话语中的结构往往是“观点+论据+论证”。推理的时候,CIA们常常会从观点、论据和论证三方面去减弱、加强观点。

  “X国的执政党是一个害人无数的专政党派”这句话的观点是“执政党是专政党”,如果我们从观点上去减弱,则可以说:

  “X国的执政党并不是一个专政党派。”

  假如这句话是真的,那么说话者的话就是假的。如果从论据方面去减弱这种观点,则可以说:

  “害人无数这个论据是有问题的,是有居心的人蓄意捏造的,并没有现实的证据来证明。”

  最后,如果从论证方面去减弱说话者的结论,我们可以说:

  “X国的执政党并不是害人无数的专政党,他们抓走反动的人们只是提高社会的安全指数,所以,它并不是一个专政的党派。”

  〖日常说话中的逻辑错误,一个正确的推理需要遵守哪些规则〗

  话语逻辑学教会了我们正确的推理概念及其形式、规律,但是由于说话主体的多样性和人们的职业、文化、民族背景的丰富多彩,所以我们并不能控制说话中的事实、结论、推理都是符合逻辑规律的。根据多年的审讯经历,CIA探员们分析出了话语推理所要遵守的两条基本的规则,那就是:

  1.前提中的事实、判断为真。

  2.推理过程符合逻辑的规律。

  要想说话间的推理合乎逻辑,以上的两条规则“一个都不能少。”无论是必然性推理,还是可能性推理,都同样必须遵循这两条逻辑规律。

  一、前提中的事实、判断为真

  中国有句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个道理可以用来类比逻辑推理中的规律,如果推理的前提不正确,不符合事物的实际,那么就不能必然地得出真实的观点。也就是前提是“瓜”的话,那么我们在最后就得不到“豆”。

  有时候,推理的前提会在说话中被省略,这时我们就需要还原整个推理,才能看出逻辑错误的所在。

  1.“他的学习很好,所以肯定能当选班长。”

  2.“林强的一家三代都有当兵的,他爸爸也是军人,所以他毕业当了兵。”

  3.“我很多次都在楼下碰见你,现在才知道我们都是邻居。”

  上面的三个例子都是前提错乱的典型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一个话语的三段论。大前提被隐藏了起来,根据说话者的推理,我们可以得知大前提是“学习很好的都能当上班长。”因为他的学习很好,所以他能当班长。但是我们知道大前提是有问题的,因为学习很好是当班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充分因素,一个好的班长不仅要学习好,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是更加需要考虑的。

  第二个例子是一个可能性的命题推理。说话者推理的前提(论据)是“一家人中有多人当兵的,那么他当兵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个逻辑推理的前提明显存在问题。因此造成整个话语的逻辑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反过来说,难道因为家里的离婚者多,自己就去离婚?这样的逻辑很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三个例子也是一个话语的三段论,省略的前提是“在我楼下多次碰见的都是我的邻居,我多次在楼下碰见你,所以我们是邻居”,这个前提的逻辑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CIA提醒我们,在日常对话中,我们要判别对方的推理是否正确,就要先把整个推理形式还原完整,然后看前提是否正确再步步展开推敲。

  二、推理过程符合逻辑的规律

  三段论推理可谓是说话中最常见的逻辑推理形式,但是生活中的人们并不是谁都能准确掌握它的推理要领,一个常常出现的逻辑错误便是“四项推理”。

  前面已经讲过,三段论讨论的是“甲乙丙”的关系,逻辑关联项为三项,如果其中的一项出现了并不一致的概念,就会使得概念多出了一个,因此出现了“四项”,推理由此不得成立,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推理例子来说明这个道理。

  1.客家人都很会做菜,陈小美是客家人,所以陈小美很会做菜。

  2.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我是人民群众,我创造了真正的历史。

  这两个例子所犯的错误就是“四项推理”。第一个例子的大前提中的“客家人”和小前提中的“客家人”概念并不一致,前一个是一个大的范围,是指整个客家人群体,而后一个是“客家人”中的一部分,所以并不能将部分代替了整体,两个概念是前后不一致的,相对来说,就是出现了第四个概念,因此结论不是正确的。第二个例子所犯的错误和前一个相似。

  另外一方面,CIA探员们需要提醒大家的一点是,除了大小前提中的项不能出现第四种解释外,大小前提需要遵循的还有一个规则——大小前提中涉及的概念不能扩大。具体来说,就是表示“一部分”的不能变成“全部”,表示否定的概念不能变成肯定的判断,否则也会导致逻辑的错误。

  (1)凡是感冒的人都会打喷嚏,杰森没有打喷嚏,因此杰森没有感冒。

  (2)瑞秋是演员,瑞秋也是芭蕾舞者,所以,凡是演员都是芭蕾舞者。

  在第一个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中的“感冒”概念表示的是一个肯定的判断,然而到了结论却变成了一个否定意义的概念了,这就违反了我们刚才提到的正确的逻辑推理形式。而第二个推理案例所犯的错误也类似。首先乍看下去,大小前提都没有错,为什么结论就错了呢?这是因为前提和结论中的范围并不是一致的。这个三段论如果列出完整的范围则是“瑞秋是演员中的一个,也是芭蕾舞者中的一员,所以,全部的演员都是全部的芭蕾舞者”,这就用概念的一部分代替了全部。

  〖肯定我错了,并不代表你对了〗

  前面提到的两点都是违反推理规则的表现,一个是违反了前提不能为假的规则,另外一个则是违反了推理形式。下面提到的推理错误也是属于形式上的错误,这种错误也是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踩过界”的,那就是相容判断中的肯定与否定问题。

  CIA探员认为,相容的事实、判断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比如“杰森是CIA探员”和“杰森是老杰森的小儿子”这两个事实并不矛盾,“这个芒果是青色的”和“这个芒果是酸的”这两个判断也是可以同时为真,像这样的事实和判断我们就称它们的关系是相容的。

  但是,在推理中,人们常常会忘记这一条规则,而在推理中将本是相容的判断理解成不相容的关系,从而使得推理形式发生了错误。

  “这个人之所以犯错,是因为对他的妻子施加了家庭暴力,所以他的性格本身是没有问题。”

  “因为我没有被老板叫去问话,所以老板肯定以为是你出的错。”

  “汉森没有吃蛋糕,所以他也不会碰巧克力。”

  经过刚才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这些推理中的两个前提话语都肯定正确,但是放在一起的话,其逻辑形式就很有问题了。因为推理中的两句话并不是互相对立的情况,它们可以相容存在,这就意味着,还有其他的情况可以跟它们并存,所以,当肯定其中的一句话的时候,我们并不能对另外一句话下一个否定的判断。就举第一个例子来说,这个人之所以犯错,是由于他是家庭暴力的施加者,但是又怎么能保证这个人的性格是没有问题的呢?因为“暴力施加者”和“性格有问题的人”这两种身份是不对立的,我们无从由施加暴力必然得知他的性格有没有问题,所以这段推理是错误的。

  所以在日常的对话中,如果对方强加了不相容的关系推理,我们大可以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方的谬误。

  1.“请问你认为自己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科学家?”

  “为什么要把作家和科学家对立起来呢?记者先生,我觉得我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科学家。”

  2.“你觉得是小林美,还是小琴漂亮?”

  “我觉得她们各有各的美,小林是那种淑女的美,而小琴则很可爱。”

  3.“大家都说吉姆罪大恶极,你是不是也觉得他人品很差?”

  “我觉得吉姆是否有罪,跟他人品好不好没有什么关系。”

  上述的对话都是根据推理谬误得出的漂亮回答。提问的一方在抛出问题的时候已经给对方“预设”了回答,但是没有料到听话者听出了话语中的推理错误,直接指出了话语逻辑的不对,然后有针对性地给出了一个反击又不会得罪他人的回答,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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