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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班次”制度来看清代文官的铨选

 qjywq 2019-04-24

“国家缺额有定,士子登进无穷”,这一矛盾决定了官员的任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员”和“缺”是中国古代任官制度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一矛盾是中国古代任官制度的战略任务。这一矛盾解决得怎么样,直接影响官员群体的内部结构,关系到是否能让有限的官缺各得其人,使官员各展所长。

历代朝廷在解决“员”和“缺”的矛盾、建立任官制度的时候,一方面会贯彻统治者的用人原则,另一方面也会尽量让其规范合理,具备较好的操作性。

清代朝廷在借鉴历代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朝的具体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建立起中国古代最为完善的文官任用制度,集中反应了中国古代该领域的成就。

在候选人员与国家定缺这对僧多粥少的矛盾中,候选人员是“僧”,是矛盾的一个方面。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必须对候选人员加以规范,使他们对号入座,有秩序地进入官员队伍。清代对候选人员加以规范的主要方法是:

新官上任之前,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进行分类和排序,在各自的班次上等候任用。所谓“班次”,是清代确立的官员任用制度,一共有六班。

“凡授之班有六:一曰除班,二曰补班,三曰转班,四曰改班,五曰升班,六曰调班。凡特旨用者,则别为班嫣。凡官非特旨授者,有缺,各考其班以请旨而授之。——《钦定大清会典》”

一、除班

初次任命与有官资格者,如科举中第者、贡生、监生、荫生、官学生、吏员等首次被任官。除任的依据是科举成绩和出身,如进士一甲一名除翰林院修撰,一甲二名、三名除翰林院编修,汉举人除国子监监丞、博士、知县等。

二、补班

处在补班内的人,都是原来已经获得实授官职,后因某种事故而暂时开缺,等到造成开缺的事故消除后,要等待重新授予官职。

因造成开缺的原因五花八门,补班人员种类繁多,如回避开缺候补、终养事毕候补、裁缺候补、丁忧服满候补、降革开复候补、援例捐输开复候补、亲老事毕引见毋庸坐补原缺者、远缺改近、因差开缺差竣候补、候补京官省亲修墓、降调候补等。

三、转班

转班是官员在同一衙门内,品级不变的转任。虽品级相同,但地位稍高,蕴含着升迁之意。清代朝廷规定,有些官缺由转任来授补,如六部和理藩院的左侍郎由右侍郎转任,詹事府左侍郎由右侍郎转任。

这些转任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政务管理的衔接性,疏通一些官员的升迁渠道等。

四、改班

改换另一衙门官职,比转班范围更加广泛,不止限于同一衙门,也不必限于同一品级,其主要类型有四种:

第一种是改任其他衙门同一品级的官职,《钦定大清会典》也规定了某些官职的改任路线,如六部、理藩院尚书以左都御史改,汉御史以修撰、编修、检讨、郎中员外郎、内阁侍读改。

第二种是因不胜任而改职,这类情况往往会被降职。例如,各部主事学习期满,对于部门政务还是不能适应,就会改为内阁中书、知县等职务;大挑知县、京府经历到省后不胜民社,改州判、至理州州同等;捐纳人员分发之后,先试用一年,考核不合格,直隶州知州改通判、道府改同知等。

第三种是自愿改任,依例允许者。例如进士与散馆庶吉士应被任命为中书、主事等职务的,如果因为不愿意等待补缺而希望注销京职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改任知县或教授;满洲、蒙古文进士应被任命为知县的,如果愿意留在京城做官,可以改为笔帖式。

第四种是八旗武职改文职,例如一等侍卫改三品京堂。武改文的现象比较罕见,汉官中虽有武改文的案例,但都是但都是特旨任用,不在六班之列。

五、升班

官员因年功或其他原因被升迁。升迁是每位官员的最大愿望,列入这个班次,就意味着得到组织的重视,即将平步青云。

为了使升迁依法有序进行,清朝还制定了严格的官员升迁路线规划图,这是清代官员任用制度中极其重要的特点。

六、调班

某些特别官缺,一旦原任官员离职,依例由某些指定的官员去调任,调任官员多须有保举。

调任有在不同衙门之间的运作,比如,户部尚书由其他五部或理藩院尚书调任。有些则是在同一衙门内调班,如刑部满洲司狱,要从本衙门的满洲笔帖式中调任。

六班,是对候选人员总的分类。在六班之中,又会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和身份分为不同选班,如服满、假满、应补充、开复、俸满、散馆庶吉士,进士、贡生、举人、议叙、捐纳、推升等。

每个选班的任用次序又各不相同,同时,在同类人员中有些法定的排序标准,如即升、俸深、卓异等都是优先任用的条件。

七、六班之外

在许多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官缺等待补缺,往往有几种不同身份的人员都有条件授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随心所欲地安排,需要一定的规则制度解决,主要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设定明确的法定顺序,按顺序任用。比如,在双月大选中:

“郎中员外郎、主事均先尽丁忧服满坐补原部之人。如无人,用病荃假满坐补原部之人。如又无人,郎中用退升四人,捐纳一人;员外郎用推升二人,捐纳一人,荫升二人。——《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第二种,按法定的人员搭配要求,组成授补这一官缺的“正班”,再上报请旨定夺。正班的人员构成,也有明文规定,比如:

“满洲郎中,以四应升、一捐输为正班。员外郎,以一应升、一荫生、一捐输为正班。直隶州知州,以二记名主事、一捐输为正班。教授,以应升为正班。经制学政、教谕,以四举人就教、一应升为正班。县主薄,州吏目,各以一监生、一吏员二岁贡考职、一应升为正班。——《钦定大清会典》”

如果依据法定规则还是无法对候补人员进行排序时,为了公平,就会采用抽签的办法来解决问题。比如:

“俸深各官遇应升应改之缺,论俸拟正陪具题。如历俸相同者,令其掣签名次,分别正陪题补。——《钦定礼部铨选满洲则例》”

不管是通过金榜题名、出生显赫还是家缠万贯踏上仕途,都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被列入不同“班次”,经过等待后方能走马上任。清代文官选拔中的“班次”制度,决定了官员们的“起跑速度”,也影响了官员们日后的前途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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